各位學長學姐好,我3月份至醫院應徵時,有表明執照還沒出來,4月份才會寄到,醫院方表示可以先試用,我知道錢會少一點,但礙於我有金錢上的壓力,我就答應了。
面試的督導跟我說月薪是跟實習護士一樣(大概(25k~26k),也有獎金,但是我這個月刷簿子才領2萬塊,正常新人期有三個月的訓練期,但這期間把我當護理師用,學姊對我也是很電,覺得漏東漏西阿我才來一個月,我覺得好累啊啊啊,同工不同酬,跟阿長反應也無效,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護理科一直強調我執照還沒寄來,我現在只能用照服員身分做事,領照服員薪水,(之前剛畢業做過實習護士,醫院表示無法再用實習護士這個職稱),等執照寄到了,錢就不一樣,然後直接上線......
我好無助,我下一步該怎麼做,是不是離職是正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