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護理師有可能出來罷工嗎

作者: ripple0129 (perry tsai)   2016-06-26 13:37:34
當一個法律在壓榨人民時,
抗爭是必要的,
好比太陽花也是違法,
但人民還是必須去爭取。
禁止被壓榨的護理師罷工,
想想這種東西在美國會發生什麼事?
我們人權沒辦法達到向美國一樣,
但這就是我們該努力的目標,
而不是消極的什麼都要講求合法性。
護理師為什麼會被討論罷工,
也是因為這是全職業中出了名的血汗。
社會的氛圍已經對了,
人民應該為了自己的權益站起來,
我們不是貪心想多得到什麼!
我們只是想爭取應該屬於我們的東西!
資方都能為了利益違法,
只因為懂得衡量法律規範下,
違法是比較合乎效益的。
勞方憑什麼要被法律吃死死的!
我們違的法不是偷搶拐騙!
我們違的法是社會的期望!
這是政府的失能下的官逼民反不是嗎?
如果有人要拿法律來壓制,
那就讓我們發動海芋運動!
這社會產生不平等對待就是太多人的冷眼旁觀!
引述《lin40032 (快樂,就好)》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名  稱 勞資爭議處理法 英
: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7 月 01 日
: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關係目
: 第 54 條
: 工會非經會員以直接、無記名投票且經全體過半數同意,不得宣告罷工及
: 設置糾察線。
: 下列勞工,不得罷工:
: 一、教師。
: 二、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構)、學校之勞工。
: 下列影響大眾生命安全、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之事業,勞資雙方應約
: 定必要服務條款,工會始得宣告罷工:
: 一、自來水事業。
: 二、電力及燃氣供應業。
: 三、醫院。
: 四、經營銀行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業與證券期貨交易、結
: 算、保管事業及其他辦理支付系統業務事業。
: 前項必要服務條款,事業單位應於約定後,即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
: 提供固定通信業務或行動通信業務之第一類電信事業,於能維持基本語音
: 通信服務不中斷之情形下,工會得宣告罷工。
: 第二項及第三項所列之機關(構)及事業之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其
: 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前項基本語音通信服務之範圍,由目
: 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 重大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各級政府為執行災害防治法所定災害預防
: 工作或有應變處置之必要,得於災害防救期間禁止、限制或停止罷工。
: 我是看facebook上一個老師PO文支持醫護罷工
: 結果底下有人回了這個
: 所以依法條來看是不能對不對...?
: 然後這位老師立馬回:那就支持修法(覺得感動Q_Q
作者: aminy (Mandy)   2016-06-26 16:14:00
支持護理師罷工!
作者: ch2752eryl (Cheryl)   2016-06-26 16:47:00
首先要先有個強而有力的工會
作者: yichiehc (yichiehc)   2016-06-26 16:52:00
首先要先修法
作者: ekatsiming (ekatsiming)   2016-06-26 18:46:00
推!
作者: thenewown (快樂)   2016-06-26 19:18:00
集體離職<<<合法罷工?
作者: benny8661 (fabulousboy)   2016-06-26 20:27:00
推,這才是健康的心態,可惜有這種意識的人太少
作者: ooxx2014 (我肚子餓)   2016-06-27 07:41:00
首先,大家要先肯申請勞動檢查
作者: yichiehc (yichiehc)   2016-06-27 10:03:00
沒有修法沒有合法罷工權,跟空姐不一樣。不然就真的是集體離職了。因為其實這社會氛圍並沒有支持醫護罷工更何況,現今護理的問題是護理師自己連資方違法都敢怒不敢言,以及不像醫師那樣取代性低,有照的不要做換一批沒照的,國內不要做換國外的。其實冷眼看待的不是別人,自始自終都是我們自己從息事寧人的護理長官到只會罵罵罵的自己,還有事不關己的同事。真的要做什麼,先從勇敢離開爛資方以及勞動檢查開始吧需要小心謹慎,是因為我們的工作與生命相關,要獲得社會支持,程序正義非常重要,不然跟那些說"不爽不要做"的酸民有什麼不一樣?另外,追求合法性並不單方面保護資方,也同時保護了我們的正當性。補充:民眾對醫護罷工的立場永遠都是-我家沒人生病,支持罷工,我家有人生病,醫護沒醫德。即使是空姐罷工,他們工會也有派人去機場給旅客罵,如果是護理師罷工,我們去急診只道歉不CPR,看病人掰掰,這事大家會怎麼想?所以我說要先修法,自己離開爛資方,拒絕違法行為,提勞動檢查而不是認為社法律對不起我們,直接罷工
作者: ben0719 (Ben)   2016-06-27 13:48:00
法律又不是說不能罷工,是得要申請。其實光申請就會引起社會討論了
作者: flowerfeed (FF)   2016-06-27 14:09:00
護理人自己不團結為自己發聲,就只能繼續忍受這樣的爛環境
作者: fghj142 (亞亞)   2016-06-27 19:05:00
支持合法罷工
作者: cyling0411 (幸福?)   2016-07-01 20:11:00
支持合法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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