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i9494 (lyx.peggy)
2016-06-29 19:27:47兩個月前與家屬發生暴力事件,起因是病患肺炎反覆發燒不退,家屬要辦理自動出院。我
將留置針頭移除後離開病室沒多久,家屬拉著病患氣沖沖的跑來護理站說為什麼針頭處一
直滲血,並不斷的言語謾罵,一開始我沒有特別理會家屬的言語攻擊,專心的拿著紗布加
壓止血擦拭血跡,後來家屬繼續不斷的謾罵,且越來越過份,後來我開始回話,家屬就一
拳往我的臉揮過來,第一拳沒有揮到,打在工作車上(後來醫院求償8萬餘元賠償),周遭
的人開始阻擋家屬並告訴他護理師是孕婦不要這樣,但他第二拳又揮過來,這次打在我的
肩膀上。
後來院方調閱監視器,看到他在鏡頭下的姿態真的讓我很害怕也很心寒,一開始我並沒有
打算提告,只要求家屬來醫院做志工,但是後來我仔細思考,覺得為什麼每次護理人員永
遠只會為別人著想,醫療暴力事件層出不窮,但最後都石沉大海,後來發生麥當勞廣告的
新聞,又再度讓我覺得現在普遍的民眾對於醫療專業的不尊重,所以我決定向對方提出傷
害告訴。
一開始院方也說會全力支持我的決定,但後來又要我想好和解條件,我的訴求是希望對方
能刊登道歉啟示向護理人員致歉,但被院方的法務駁回,認為這樣的訴求太夢幻……後來
她給我一個建議,就是要對方家屬道歉,道歉?然後呢?那我又何需為了一個道歉上法院
開庭?
後來我私下詢問了院內的法務能不能給我一個方向,她只說再她看來她不會花費心力在這
件事上,她要我去做其他有意義的事…因為這番話我明白她並沒有站在我的立場為我設想
。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述說內心的感受,只是很為大家的處境報不平。
作者:
herced (herced)
2016-06-29 19:47:00吉死他
作者: seared (請叫我屎大王) 2016-06-29 19:56:00
選擇自己相信的立場需要很大的勇氣和決心,辛苦妳了!
作者:
KOMIYO (陌。)
2016-06-29 20:21:00直接要求賠償吧
作者:
Consta (我的 第六弄 與你同在)
2016-06-29 21:33:00不要放過他
很明顯就你們醫院想要大事化小啊要馬你就外找法律協助 要馬只能吞或是加碼爆料哪家醫院 不挺自己人
作者: Damance (Damance) 2016-06-29 22:30:00
理由 精神賠償可以嗎?!
院方明顯想要息事寧人,如果監視錄影畫面確實有錄到對方動粗,這已經是證據,為何要有護理師因此事件請假來作為證據?支持妳為自己爭取該有的賠償與對方該負的責任,既然院方不願意處理,直接將錄影畫面交給院方以外的警政單位處理呢?
作者: nptchang (JustinC) 2016-06-29 23:05:00
加油,辛苦了!
作者:
eeeeec (伊咿吚)
2016-06-29 23:36:00告他唯一解 不接受和解
作者:
love472 (alone not lonely)
2016-06-30 01:02:00告他!而且你還是孕婦耶,動到胎氣怎麼辦!
他敢動手就要付出代價,不需要為他著想,告下去就對了
作者:
ecgklf (丫子)
2016-06-30 02:40:00贊成直接告,如果院方還是想息是寧人,建議透漏給媒體
作者:
wadeheat (wadeheat)
2016-06-30 06:43:00支持高調,醫護人員沒必要被這樣子欺負
作者:
jafita (killer JJ)
2016-06-30 07:37:00告下去 憑什麼每次都我們自己理虧吞下去
作者: huoji2053 2016-06-30 09:13:00
請一定要提告不能姑息養奸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6-06-30 09:38:00加油
作者:
bread13 (麵包)
2016-06-30 10:48:00一定要告
作者: chanwei9010 (小胖) 2016-06-30 12:23:00
這一定要告,支持,況且對一個孕婦做出此舉,非常不認同,
作者:
Oxo4456 (巫小婆)
2016-06-30 13:58:00直接動粗證據明顯啊!如果沒有旁人阻止,他當下會不會直接把你推倒在地?
你太在意法務說的話了!!你應該直接提告,不需在意院方的想法,因這已經傷害到你了!!再說你又AP了...法務當然是選擇對他最沒事了做法!因為這又跟她無關還有,法務說的未必都是正確的資訊!!!
作者:
iwithu 2016-06-30 15:10:00把這事情告訴蘋果日報就好啦!爆料
作者:
pkch15 (搜捕手)
2016-06-30 16:13:00加油!!!
作者:
eveno (eveno)
2016-06-30 16:51:00法務也太混
作者: matrix4096 (水靜流深) 2016-06-30 19:54:00
什麼爛法務
作者:
librainsky (Libra in the sky)
2016-06-30 23:54:00準備好證據po在醫勞盟facebook上..
作者:
dobec (Dobe)
2016-07-01 00:23:00一定告
作者:
fukai (fukai)
2016-07-01 13:14:00告牠!告他!!
作者:
rainform (醫護是醫療保健業。)
2016-07-01 20:20:00據說是公訴罪,這樣還能談和解嗎?直接報警交給司法機關去處理吧。
為什麼登報會太夢幻,明明就是醫院怕出名豬怕肥吧,現在刊登報紙那麼容易,記者不就一天到晚刊登沒營養的東西嗎,支持提告
作者: a0955814526 (A0955814526) 2016-07-02 07:56:00
靠~這什麼爛法務,居然不挺自家人= =
作者:
akirakid (子連れ狼ー仔貓篇)
2016-07-02 20:44:00問問看嘉基工會的法務王碩嘉義基督教醫院的護理師的工會,臉書上好像就是叫嘉基工會,我在立法院醫護納入勞基法的公聽會看過王碩發言
作者:
isadonut (Sigrid)
2016-07-03 11:48:00支持提告!
作者:
akirakid (子連れ狼ー仔貓篇)
2016-07-03 12:32:00說錯,那天是醫師納入勞基法時程,不是醫護 orz
作者:
superego (superego)
2016-07-14 00:18:00蘋果爆料我爆過,一定要本人而且一定要有證據,不然不太理會,所以你要想辦法弄得影音檔是首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