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大家好,目前剛結束一份工作,期間只有短短的半年。
我這份工作能說自己盡善盡美,但我幾乎不遲到,也沒什麼請假,我是5月下旬到職的,
在10月中旬因為有事情把假往後調一天,店長準了,然後收假我馬上就寫好假單送出,可
是店長剛好連假2天,等他收假我還提醒有放假單在他桌上,並且告訴他我線上門禁系統
無法申請調假。
陸續因為查詢出勤,我仍然重複送了這天的假單出去,全部總共至少送了3次紙本假單,
但是當我在11月下旬拿到上個月薪資單時,我的薪資是被扣掉的,以曠職論,因為曠職所
以我沒有全勤,全勤比例佔了2000,總共扣了快3000,公司人資說早已結算沒辦法補發,
公司的出勤計算是21號到次月20號,薪資則為全月份。
我如果上勞工局調解等於槓上公司,可是店長向上呈報就是不補發,這到底怎麼辦??
公司四個禮拜休8天,中秋也發禮盒,該給的真的沒少過,這樣子到底該如何是好?全薪含
全勤25k來說,這樣子真的差很多,還多做一天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