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育嬰留停,預計過年後復職原醫院並轉調單位,已和原單位與新單位主管說好但新單位
想要我過年前上班,且答應被帶學習期間過年班可以休,所以我也答應年前上班,也跑了院
內流程,且院內人資請我當天拿復職證明可一併跑公會和衛生所職登,(衛生所因含假日提
早11天辦理職登,衛生所請我簽了到職日期的切結書),當日將所有事情辦好,也拿到了執業
執照。
不幸家人在隔天過世,因到職後可能會有幾日需請喪假,出殯剛好也在到職後,因為過年期
間不會辦理喪事,電致醫院人資,可否延後到職或可請喪假,人資表示已職登不能夠延後到
職但可以請喪假,要告知單位主管,以上我都覺得很合理。
於是我打電話給新主管,告知到職後可能會要請喪假的需求,但日期尚未確定。
單位新主管竟然一開口就口氣很差的說:你一到職就請喪假,你2月份的班我過年還有228都
給你了,你這樣2月份還要上班嗎,這樣我學習計畫要怎麼寫?你要不要延後到職乾脆?(中間
不斷的嘆氣然後不語約30秒)是你的誰過世?
我:外公
單位新主管:這樣有六天,給你到職後請到過年,那你這個月還要上嗎?
我:我有詢問人資是否可以延後到職,人資不建議,人資請我詢問阿長,因為目前我已經辦職
登了,所以是否可以已喪假辦理。
單位新主管:又是人資,人資都把事情推給我,我不知道,你自己打電話問人資延後到職的事
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