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晚安。
請問各位有在門診工作的護理兄弟姐妹們,關於門診時數排班方式及上班時數認定。
因為門診有分早午晚,中間因為有休息時間,想了解各家醫院對於當日上班時數之認定方
式。
會這麼說是覺得本院有些不合理情況,但查法規或是個案沒有這樣案例。
本院做法:
1.早診8:00-12:00
午診14:00-17:00
晚診17:30-20:30
拜六只開早診
2.除非當天全上3診,否則一天最多只有7小時工作時數。
3.一週約有3天上到兩頭班。
4.一例一休後,雖然拜日出來上班算假日加班,但是沒有相對應補償,只算你當日上班多
久就加班多久。
5.縱使這樣,仍有多位同仁即使天天按班表出勤,上班時數仍然不夠,在負時數邊緣。
6.負時數原因有當月醫師可能請假沒診可上,醫院會要你例如早診9點才來上班但是扣掉
上班一小時諸如此類。不是自己請假而造成負時數。
7.前陣子有些傻瓜,還被騙說要拿特休來還。
8.目前人資還要我們簽署同意與否排整天門診的班,但怎麼上,竟然最多只有9.5小時
(*8點要我們自己補修一小時,9點上班,12點到14點休息,14點繼續上午診,17點下診
吃飯半小時後上17:30晚診有直到20:30下班。)
9.目前有一個排班範本,可能今天排有9.5小時(全天診),明天6.5小時(午晚診),後
天7小時(早午診),大後天表訂8小時(上早午診,但五點就結診要你補休1小時),禮
拜六排你7小時(但是只有早上診,所以你要補休3小時)
10.我們醫院用太多複雜方式繞得跟本搞不清楚到底這樣合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