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都會說
發放年終時要在職才得以領年終
碰巧剛好育嬰留停中
詢問醫院人事是否一樣能領
人事說育嬰就沒辦法領
直到復職後過三個月會補發
沒錯你沒看錯
復職後還要過三個月
三個月!!!!!!!
三個月!!!!!!!
然後問說那如果沒有要在復職怎麼辦
人事說詢問一下
後來給我答覆是
就沒有年終了
沒有年終
沒有年終
沒有年終
只想請問這樣是合法嗎
人事強調年終是額外犒賞員工的獎金
並非薪資
所以這樣好像沒什麼問題
但我們看了相關網頁
卻還是要依著比例給予發放才對
https://bol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7A3C3FFB6914DBB8&s=0E6ED60F84B41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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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狀況有爭取的餘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