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長照2.0負責人

作者: yingyoyo1990 (曼秀雷敦)   2019-08-02 10:45:49
(代PO)
各位板上學長姐好!
近年政府推廣的長照2.0
由於家中有人從事物理治療師
因應這個政策
在醫院同意的情況下 利用自己的非上班日 進行居家復健照護的工作
在本身醫院薪水之外 又額外多了不錯的收入
很令人羨慕 但也真的很辛苦(月休一天)
經詢問後
得知經營者剛好想在原po居住地附近設立一個新的居家長照據點
因此家人便向經營者推薦身為護理師的我 (也一直想擺脫臨床工作的我)
不過不是兼差性質
而是要用我的護理師執照去做申請據點
而負責人的名字就是我本人!
但對於完全沒有行政工作經驗的我
實在不知如何做決定
很怕負責人這三個字壓力很大 要扛很多經營的民事?刑事?法律責任......
但經營者只跟我說 我只需要負責排居家服務員的班
協助並確認他們確實有進行居家服務的工作就好
並對於據點財務的核銷 申報 處理即可
說工作內容真的很輕鬆...
請問板上有沒有學長姐有相關經驗或了解長照2.0負責人事務的人呢?
能否幫我分析 這是否可行嗎?
非常感謝!
作者: tueituei (口水流滿床的睡美人)   2019-08-03 00:07:00
覺得你可以先去了解長照所謂的A,B,C單位是指什麼,然後再來思考一下這個機構為什麼需要用到有護理師執照當負責人?因為感覺是叫你做居服督導的工作,如果只有純粹居家服務應該是不用到找有護理師的人出來當負責人,或是他是除了居家服務外又可提供專業服務的B單位呢?
作者: hishow (helloha)   2019-08-03 22:11:00
基本上,你掛負責人,刑法跟民法就是要負責一定的刑責
作者: daydream0502 (pei)   2019-08-05 11:06:00
居服督導還要兼負責人話 這個妳要好好考慮一下 感覺事有點多 應該不會太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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