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廠護課程

作者: HeartAddress (快樂=所得 ÷慾望)   2019-10-17 06:28:37
※ 引述《H920111 (yupingmr)》之銘言:
: 請問各位
: 1.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相關課程 積分52點
: 2.勞工健康服務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積分52點
: 如果將來從事廠護 此2種課程有什麼不同? 或者是2樣必須要上 謝謝
以職護角度而言,基本上兩者是指同一件事喔!
惟法源出處不一樣:
1.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第 7 條
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及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應依附表六規定之課程訓練合格

(附表六即為「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與相關人員訓練課程及時數表」)
2.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 14-1 條
雇主對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應使其接受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
練。
前項教育訓練課程、時數及講師資格,依附表十二之一之規定。
但如果以心理師、OT、PT來說的話就差多囉!
因為他們「相關人員」是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修改後
才開始可以受訓
才開始可以踏進職場執行臨場服務
才開始可以有搶我們飯碗的空間
啊,再講下去要開始離題了XD
還是趕緊總結後下台一鞠躬吧!
總之不管是臨床還是社區
希望兄弟姐妹們大家要一起加油!
好好加強能力,鞏固自己專業重要性
才能在時代洪流中不被取代!: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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