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學長學姊們好,我第一份工作在醫學中心的急性精神科待了2.5年
之後轉地區醫院的tb個管也做了2.5年
後來離開臨床工作大約快2年,但因為家裡頭的因素及未來規劃,想重返職場
目標鎖定北部的比較大型的醫院(因為錢多)或專科的精神科院所(想學團體治療)
但心裡頭有些結還沒解開,糾結了很久決定還是發問看看
臨床上我知道把份內事情做完為首要優先條件,朋友什麼的真的要隨緣
但因為疫情加上原本生態環境,原本超時加班的情形應該還是存在,但我在意的是
有人加班能報加班費嗎?
因為我原本待的第一間醫院,阿長有點引導式地告訴我,做不完是能力不足
不是因為事情太多,而且工作是責任制,可以申請報加班,但不一定會過
後來我有看一些書發現他講的都是屎,但想問問現況,臨床到底會不會不如我想像那樣
此外上述所說,交不交的到朋友真的得隨緣,但職場上早就各成小團體了
人是群聚動物,難免會想挑邊站,我該如何抉擇跟轉念呢?
我整理一下我上述的重點
1.加班能不能報加班費?
2.該如何融入群體又不失去自我?
3.該如何準備重返職場?
先謝謝大家的閱讀,小弟我感激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