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件風風火火的過了一個半月多的今天,
終於到勞工局爭取到和醫院的勞資調解會,
一開始醫院還說是我自己說病假滿一個月要離職的,
而且該給我的假都有給了。
後來是勞工局的律師說應該不只這條路,
住院和未住院不得超過一年,
所以可以申請留職停薪一年。
醫院繼續說那這樣其他線上同仁的權益會受損,
律師說那我的權益也要爭取呀!
於是,
醫院只好說那尊重勞工局的意見,
只是我如果在其他地方提供勞務,
那我們的勞務契約也要終止,
(滿頭問號我現在還要坐輪椅,
要去哪裏提供勞務呀......
https://i.imgur.com/9BKMNM5.jpg
https://i.imgur.com/ArSTEGc.jpg
而且醫院本來要我把勞健保都遷出的,
是神隊友幫我打電話問勞工局,
後來醫院堅持他們可以選擇要不要幫我保健保,
他們拒絕,
可是勞保我自己付自付額之下還是幫我保,
真的超感謝神隊友的,
也感謝一路上支持鼓勵我的學長姊們,
超感動的啦......
尤其醫院同仁說我是第一個爭取到留職停薪的,
在此說出我的經驗,
供需要者參考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