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epp.gov.tw/File/get/zTfRaPDMfPJ9ePM
簡章資格修改
(1)具有護理師證書。
(2)完成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 7 條第 2 項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教
育訓練課程,經考試及格核發證書者。
※ 引述《clearstar ()》之銘言:
: https://www.cepp.gov.tw/File/get/Y9O9tl0qgDj332c
: 資格:
: (1)具有護理師證書。
: (2)具區域級以上醫療機構 2 年以上之護理相關工作經驗。
: (3)完成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 7 條第 2 項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教
: 育訓練課程,經考試及格核發證書者。
: 考試科目:
: 1.國文 15%
: 2.英文 15%
: 3.護理學及基礎醫學 35%
: 4.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35%
: 錄取後起薪:480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