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文(推文)內之注音文規範 更改為
文章方面:文章內之注音合計不得超過十個,超過則以板規A-1處理
1.其文章內之注音不計入字數計算,如未滿20字仍以A-3板規處理
2.同一注音,如超過十個則以十個計算
如:ㄎㄎㄎㄎㄎ ㄎㄎㄎㄎㄎ ㄎ (超過十個,以十個計算,因為同一注音故不判)
如:ㄎㄎㄎㄎㄎ ㄎㄎㄎㄎㄎ ㄏ (超過十個,但非同一注音,故判罰)
※台語、注音解釋、表情符號,則不計算於此
推文方面:推文內之注音合計不得超過五個(以每行計算),超過則以板規B-1處理
1.同一注音,如超過五個則以五個計算
如:ㄏㄏㄏㄏㄏ ㄏ (超過五個,以五個計算,因為同一注音故不判)
如:ㄏㄏㄏㄏㄏ ㄎ (超過五個,但非同一注音,故判罰)
※台語、注音解釋、表情符號,則不計算於此
如往後多次無意義之推文 將會依新板規處置。
本公告底下推文不受板規B-1拘束 此併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