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低調文處理辦法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6-08-02 09:37:22
在過去對岸漢化組與網路分享尚未盛行的年代,日漫最新的連載以個人漢化居多
有部分板友可透過管道立即觀看與日本同步的最新連載。
因此,當初為了方便板友一同討論最新連載劇情且避免版權糾紛,日漫各專版
板友將連載內容上傳至免空(例如:Badongo(便當狗)、Rapidshare、Mediafire...等
等)並使用暗黑的方式分享免空連結,也就是批踢踢俗稱的低調/便當文。
本板是海賊王討論板應以討論相關文章為主,再加上低調文實屬違反版權物,
不符合批踢踢站方使用規範。
因此海賊板(ONE_PIECE)板主群擬禁止低調文,發佈低調的文章一律退文。
本項規定在公告發佈後的三個月將正式實施,8/2~11/2期間內為宣傳期。
在宣傳期間內如有低調文,板主群將直接刪文不處罰。
三個月後的違規者依新板規A-10處罰,退文做為懲戒。
為了因應本次的議題,將修正相關版規,修正的板規包括:
原板規
( 板規A-10 求檔文:禁止求檔,包含圖片、多媒體等版權物或便當/低調之使用教學。
板規A-14 低調文:文章須有說明或心得且禁止回應低調文。
板規B-3 求檔推文:禁止求檔,包含圖片、多媒體等版權物或便當/低調之使用教學。)
我們將把A-14併入至A-10,並修改A-10與B-3板規,修改如下:
A-10 版權文 : 禁止發佈或徵求版權的文章,其禁止的範圍參考D-7(版權規範)
B-3 版權推文 : 禁止發佈或徵求版權的推文,其禁止的範圍參考D-7(版權規範)
版權規範係參考組規的規定,新板規修正說明如下:
D-7
I 動畫部分
禁止以任何方式完整散布、播放在台已有代理之動畫。
任何方式,暗黑、匿稱、簽名檔、名片檔、文章/推文藏連結等方式
全面禁止"分享檔案"
II 漫畫部分
禁止貼出全篇1/3以上內容之圖文連結。
III 遊戲部分
禁止完整散布、實況在台已有代理之「漢化版」遊戲,
實況請使用原版或代理版之遊戲。
IV 小說部分 禁止散布、提供直連全文連結。
需要討論低調文相關的板友,請直接回覆在此篇公告底下,
為求板面整潔及板務文干擾,禁開相關新文章討論。
若要對這次議題做出申論文章,請先來信詢問板主群,經板主群同意後再發佈,謝謝!
作者: j5334299 (Nobody said it was easy)   2016-08-02 09:39:00
作者: yishiun (九片)   2016-08-02 09:43:00
作者: kenliu100 (漢堡是我是漢堡包)   2016-08-02 10:01:00
我來!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6-08-02 10:06:00
沒低調文那這邊就不會有人來了....
作者: eskawater (哀思咖)   2016-08-02 10:10:00
高調文
作者: qaz000 (呵呵笑)   2016-08-02 10:12:00
沒低調文那這邊就不會有人來了+1
作者: chang505 (眼線)   2016-08-02 10:16:00
nice 自殺版規
作者: pmzhong (Enzo)   2016-08-02 10:18:00
神奇,開放劇透再來禁低調
作者: paul4047 (Monsieur)   2016-08-02 10:18:00
首噓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2 10:20:00
當初想開OP_release現在卻殺低調 到底要走哪個方向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6-08-02 10:20:00
可以Google到的東西還要人家幫貼,麻煩先檢討自己廢,OK?
作者: whywhywhycc (whhhhhhhhy)   2016-08-02 10:26:00
我來這裡就只是看海賊王更新了沒 誰想看討論一堆有的沒的
作者: Mews (On Your Own)   2016-08-02 10:27:00
說實話 我會來這邊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看低調
作者: openlion (open獅)   2016-08-02 10:30:00
那這邊就沒有來的必要了
作者: bilif (一度贊+三得利)   2016-08-02 10:35:00
BJ4
作者: GPX2000 (阿忠)   2016-08-02 10:37:00
那我就不來了,ㄏㄏ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6-08-02 10:39:00
你說了算? 至少也要投票吧
作者: GPX2000 (阿忠)   2016-08-02 10:41:00
情報翻譯算甚麼?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6-08-02 10:42:00
原情報分類照舊,不影響!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10:42:00
情報翻譯文字沒問題,貼圖部分不超過1/3就沒問題唷~
作者: koala7124 (koala)   2016-08-02 10:49:00
唉~
作者: boy810623 (走千里)   2016-08-02 10:53:00
海賊版人氣-1
作者: u943143 (私は幸せです。)   2016-08-02 10:56:00
海賊版從我的最愛裡拿掉啦 掰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6-08-02 10:57:00
這叫搬石頭砸自己腳 XDDD其實低調文一點也不低調,有長眼睛的都知道在幹嘛
作者: amoeki (阿米巴)   2016-08-02 11:00:00
海賊版掰,低調文常常比習慣用的漫畫網站快這才是來的原因
作者: maddman (端木雲殤)   2016-08-02 11:01:00
阿不就好棒棒
作者: asdfgh0920 (A醬)   2016-08-02 11:02:00
拜託伸手黨趕快刪最愛~ 快刪
作者: rhapsodick (MC dick)   2016-08-02 11:03:00
海賊版掰~現在內容也沒什麼人討論~低調拿掉要幹嘛~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2 11:04:00
欸 其實我不懂低調文用途 而且都用手機看 每次都看到空白內容 有誰可以告訴我低調文的真正用法
作者: tetsuya0310 (哲也太郎)   2016-08-02 11:09:00
文字獄啊!!!!!
作者: free520 (黑小)   2016-08-02 11:10:00
沒低調文誰來看誰來跟你討論
作者: qaz000 (呵呵笑)   2016-08-02 11:13:00
to frojet大 低調文要開燈才看得到連結 不過現在已經不用在意了
作者: m2656599 (卍屮二屮卍)   2016-08-02 11:13:00
沒低調文來這幹嘛 廢版囉~
作者: meegan (bj4)   2016-08-02 11:14:00
這是看過最爛的板規 -_-
作者: lakers110 (Lakers)   2016-08-02 11:15:00
投票表決
作者: GF (謝謝妳 40D)   2016-08-02 11:16:00
很明顯..........被盯上了 大家自己注意一點 我猜大概是板主被高層請去喝茶了 因為高層接獲......(純臆測)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11:17:00
低調碼其實只是騙用pcman這一類的終端機使用者直接點文章網址就能透過網頁看到低調連結了
作者: kevin0515   2016-08-02 11:18:00
覺得還好 網站這麼好找 也不是只有低調文可以討論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11:18:00
所以....嗯
作者: perhdball (帥德)   2016-08-02 11:21:00
如果真的被盯上其實也可以接受啦,合理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2 11:27:00
其實也ok啦 網路上真的很好找 不差這裡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2 11:27:00
原來低調文要開燈才能看到
作者: LittleJade (TKDS)   2016-08-02 11:28:00
作者: deryulee (dirtyfish)   2016-08-02 11:28:00
還好啦~本來就是不太正當的事情阿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2 11:29:00
這樣就不希望刪除低調文 不如投票吧
作者: GF (謝謝妳 40D)   2016-08-02 11:31:00
好幾年前就有版權關注者在板上跟板友大戰 戰不過人多勢眾的板
作者: tmac0003 (麥可雷迪)   2016-08-02 11:31:00
一堆伸手牌叫超大聲的XDDD
作者: boylicious   2016-08-02 11:31:00
如果是站方要求其他版也會跟進吧 怎麼只有這裡有
作者: GF (謝謝妳 40D)   2016-08-02 11:32:00
友 然後就被激去告發的樣子 好像有發文給PTT要PTT說明 PTT找板
作者: LittleJade (TKDS)   2016-08-02 11:32:00
組規都定了
作者: Joey0625 (雲叔)   2016-08-02 11:33:00
把討論板當便當店根本就很詭異= =
作者: tmac0003 (麥可雷迪)   2016-08-02 11:34:00
要走要刪的都快點啦,這個版對你們來說只有低調文的用途的話,走了也無關痛癢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6-08-02 11:36:00
現在低調都不叫低調 開個燈就看到了以前是藏得很好 要仔細看 加一點解密元素 才找得到
作者: alahuagua (阿拉花瓜)   2016-08-02 11:40:00
不懂在崩潰什麼 這很合理啊
作者: invin0730 (艾倫)   2016-08-02 11:40:00
支持+1 google隨便找都有
作者: wssxxx (今天天氣哈哈哈)   2016-08-02 11:42:00
爽 總算不用看到韓肉這一詞了
作者: bayehmi (勿忘本。)   2016-08-02 11:47:00
羅傑:大戒嚴時代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2 11:47:00
說一下,是沒有被關切啦。 理由就是公告說明的那樣。
作者: alahuagua (阿拉花瓜)   2016-08-02 11:48:00
一堆人的嘴臉超難看像是免費停車格停久了就主張所有權屬於自己的87看盜版就低調點 被禁也只是應該的而已
作者: wavel (風平浪靜)   2016-08-02 11:53:00
合理推方便不等於隨便
作者: cs1122332001 (minmin+1)   2016-08-02 11:55:00
海賊版人氣掰了
作者: yun0112 (Yun)   2016-08-02 12:01:00
其實只來領便當的話,照理說就不會馬上回這篇文了 應該要到禮拜四才發現XD
作者: GGBIG (科學蝙蝠俠)   2016-08-02 12:03:00
只好跟海賊板說掰了
作者: yuxiu0708 (yx0305kj)   2016-08-02 12:04:00
掰掰
作者: tmac0003 (麥可雷迪)   2016-08-02 12:12:00
慢走不送,就像你們不在意其他人的討論文章一樣,也沒人在意你們的去留和道別
作者: QQKKQKQK (QK拉)   2016-08-02 12:13:00
支持報警處理
作者: std94003 (AcceleraToR)   2016-08-02 12:17:00
看盜版又想當伸手牌 顆顆
作者: s1030924   2016-08-02 12:21:00
臺灣最美的風景,看盜版不知道在大聲什麼
作者: qhaabk (沒有人哪有那個國)   2016-08-02 12:24:00
很好啊 要看自己找 也沒說不可以在版上討論劇情
作者: cupid1122 (           )   2016-08-02 12:24:00
88
作者: wolf2008 (低階狼)   2016-08-02 12:25:00
雖然人氣可能下降 但這本來就是該做的事情
作者: seguignol (seguignol)   2016-08-02 12:27:00
海賊版沒人要來了,治標不治本
作者: wssxxx (今天天氣哈哈哈)   2016-08-02 12:35:00
如果來的都是只看低調連結的漫畫 那人少有差嗎 滾一滾吧
作者: betaku   2016-08-02 12:35:00
不要把違法跟人氣混為一談好嗎 想看免費的自己找呀
作者: wssxxx (今天天氣哈哈哈)   2016-08-02 12:36:00
千萬不要說不來了 又偷偷來ㄛ
作者: alahuagua (阿拉花瓜)   2016-08-02 12:36:00
聖光術
作者: GF (謝謝妳 40D)   2016-08-02 12:40:00
治標不治本 不是靠本板維持的吧...本板管好本板事務即可 難道還要管到各翻譯組那邊去 然後要求他們? 這板權力這麼大?
作者: qhaabk (沒有人哪有那個國)   2016-08-02 12:43:00
這篇要留著 說不來的 還發文推文的就永桶好了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6-08-02 12:43:00
討論低調文 會不會違法阿
作者: iamrtp (:P)   2016-08-02 13:02:00
不贊成不反對,但希望投票決定照樓上一堆鄉民的邏輯:美劇、網路搞笑圖文翻譯、黑人二人組之類的短片翻譯,是否也有版權問題?有種都不要看阿!遊戲最好別下載!a片最好去網站加入會員,看什麼免費想當聖人的自己回家去當,看有沒有人發模範生獎狀給你:)
作者: F11 (01)   2016-08-02 13:13:00
吃飽太閒
作者: Beckinsale (Kate)   2016-08-02 13:14:00
說不來的拜託請守信用 別像某些人整天在別版罵OP連載一出比誰都還清楚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2 13:15:00
我去查閱其他ptt漫版 多數版都有低調文 建議版主勿自行決定低調文有保護措施 我到今天才知道要開燈 =="
作者: wssxxx (今天天氣哈哈哈)   2016-08-02 13:32:00
某人一個錯類比耶 又不是禁止你看盜版www
作者: jacky840816 (邦喬飛吸屌)   2016-08-02 13:40:00
來這裡看出刊沒那麼快又順便 砍三小
作者: as314 (幽默販賣機)   2016-08-02 13:46:00
普天同慶
作者: ffmuteki9 (let us be who we are)   2016-08-02 13:49:00
就都別來啊,慢走不送,掰^__________^
作者: Siok (+希歐克╫++)   2016-08-02 14:03:00
無聊
作者: TheBigHead   2016-08-02 14:13:00
Zz
作者: fountainNess (秋本平吉千人將)   2016-08-02 14:14:00
乾脆連貼圖都一起禁,為何還要留1/3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6-08-02 14:14:00
好吧~推QQ 尊重版權人人有責
作者: anjohn (安囧)   2016-08-02 14:28:00
把鼠繪加到最愛明明就比板上還快...
作者: wayne64001 (哥,閉嘴啦)   2016-08-02 14:29:00
被盯上也沒辦法 不過我可能就不來海賊版了會刪除最愛的+1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14:35:00
連1/3圖都禁的話會使討論更困難 因此我猜當初組規才保留過去大家貼圖討論 不管生/熟肉 好像都沒超過1/3的樣子?所以禁止低調文完全不影響新劇情的討論 只是要大家以後自己用google找便當來吃而已 變麻煩一點罷了
作者: Ocean0309 (Collie)   2016-08-02 14:42:00
一群不尊重版權還噓的理直氣壯耶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14:43:00
然而 若想即時取得最新連載資訊 要不就是自己刷google不然就是等別人發心得文的時候再自己找來看就好
作者: sunshine6874 (暺屮颔鞎V虜)   2016-08-02 14:59:00
版主做法會圖利營利app
作者: UnderStand56 (下面的56站起來)   2016-08-02 15:09:00
平衡打擊
作者: bigdaddys (父親大人)   2016-08-02 15:20:00
作者: smalllmin (小小明)   2016-08-02 15:20:00
說不來的記得說到做到啊,別到時又跑來看情報文。先搞清楚批踢踢的使用規範好嗎?本來就不應該出現版權相關物結果一堆人得了便宜還賣乖zzzz
作者: tmac0003 (麥可雷迪)   2016-08-02 15:21:00
錯誤類比笑死人喔,把討論版當便當店的人也能護航,跟聖不聖人根本無關,有得看是賺到,沒得看剛好而已
作者: swordmr20 (花吃魷魚麵)   2016-08-02 15:33:00
伸手牌滾
作者: genuineet (癢癢)   2016-08-02 15:34:00
再怎麼發展還是違反版權吧?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2 15:39:00
我有疑問 如果自己去google 找鼠繪 難道他們沒有版權問題嗎?
作者: guithawk (阿鷹)   2016-08-02 15:40:00
九成以上的漫畫版都只有低調文,早就該處理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2 15:41:00
強力護航版權的人 好像正義魔人 自認為自己最正確
作者: smalllmin (小小明)   2016-08-02 16:02:00
鼠繪前陣子不是也鬧一波挺大的,怎麼可能會沒問題
作者: cabokino (卡布其諾)   2016-08-02 16:12:00
對於吃這便當長大的是有點可惜,但是這作法本來就是對的
作者: iamaq18c (我不是水電工阿鹹~)   2016-08-02 16:12:00
不關正不正義魔人的問題吧 這本來就不是對的事~"~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16:16:00
其實當時版權組規一出來 低調文就應該已經算出局了因為連結的圖片內容是超過1/3
作者: guithawk (阿鷹)   2016-08-02 16:27:00
我覺得很多人把分享盜版當成理所當然才是莫名其妙。
作者: durantjosh (肚爛特‧喬許)   2016-08-02 16:31:00
推這篇
作者: cabokino (卡布其諾)   2016-08-02 16:33:00
而且討論連載跟散佈版權物根本是不同的事情.這社會到底怎麼了呢XD
作者: freedls (阿嬤覺得你冷)   2016-08-02 16:37:00
哎呀,幫低調XD
作者: micbrimac (shark)   2016-08-02 16:43:00
沒低調就不可以用來了...
作者: leondemon (狗狗)   2016-08-02 16:50:00
那情報圖呢?那情報圖呢?那情報圖呢?那情報圖呢?那
作者: smalllmin (小小明)   2016-08-02 16:55:00
從推文就可以看出來對許多人來說這板的唯一功用就是吃便當,那會出現一堆在劇透標題噓雷的也不意外了
作者: fountainNess (秋本平吉千人將)   2016-08-02 17:04:00
我是覺得,不管是完整便當或是1/3,其實都是版權物要禁就一起禁不需要為了方便討論開放1/3這樣才是合邏輯的作法,既然要尊重,就徹底尊重不是要刁難板主,禁便當跟禁1/3一樣都會被罵,乾脆全部禁,這樣才是真的徹底尊重版權物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2 17:14:00
其實有的時候討論會要對照圖片 所以不會完全禁止所以才有這個1/3
作者: ydou (帥氣直逼明金成)   2016-08-02 17:20:00
支持!!
作者: GreenSmart (噓噓小童)   2016-08-02 17:20:00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8-02 17:21:00
那如果有伸手推文之類的呢 例如站內信?
作者: linwukin   2016-08-02 17:23:00
沒低調文 乾脆廢板啊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17:25:00
推文也有是受到規範唷~請看內文新的B-3版規
作者: GreenSmart (噓噓小童)   2016-08-02 17:25:00
柯南版也沒低調文 龍珠版也沒有低調文 有討論新劇情要便當自己去找很難嗎 ?
作者: yun0112 (Yun)   2016-08-02 17:33:00
沒低調文就說要廢版也太奇妙了吧 那休刊的時候是不是也要暫時關版
作者: FTSS1221 (JUST萊客)   2016-08-02 17:36:00
大概不會再來了
作者: fountainNess (秋本平吉千人將)   2016-08-02 17:37:00
我知道要對照圖片才方便啊,但我不是說了開放1/3,但同時禁便當,本質上不合邏輯。我個人對新版規沒意見,版規怎樣就配合,單純抱怨小組這樣規範根本不合邏輯而已。
作者: frayzzz (F磊茲)   2016-08-02 17:43:00
完全不認同
作者: birdegg5566 (鳥蛋56)   2016-08-02 17:47:00
整篇廢話 超丟臉 海賊版怎那麼悲哀啊
作者: TruMadDeeply (Name)   2016-08-02 17:49:00
欠噓 都低調了 還高調出來喊禁止 沒事情做嗎?
作者: tetani (喵喵)   2016-08-02 17:50:00
劇情也是版權物
作者: TruMadDeeply (Name)   2016-08-02 17:52:00
投票表決 來看看正義魔人是否獲勝
作者: Firstshadow (IamCatづミ'_'ミづ)   2016-08-02 18:00:00
(づ′・ω・)づ 我宣布退出海賊板 QQ
作者: vcyc (維克多)   2016-08-02 18:10:00
(づ′・ω・)づ 這樣好嗎
作者: stanly0110 (S)   2016-08-02 18:18:00
2222222
作者: bayehmi (勿忘本。)   2016-08-02 18:18:00
禁止分享違反版權物,但可公開討論違反版權物的心得
作者: birdegg5566 (鳥蛋56)   2016-08-02 18:24:00
低調文到底有三小好管?版主還好???
作者: persefone (consciousness)   2016-08-02 18:26:00
正確,跟reddit一樣,自己看完再來逛版
作者: JOGIBA (978)   2016-08-02 18:39:00
沒低調文真的可以廢板了,因為其他文都是廢文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18:48:00
其實思考核心只要往會不會被代理商告就行了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6-08-02 18:52:00
不可以在這裡偷東西 但不知制止你到外面偷東西 然後大家再一起討論偷了什麼東西 這是五十步笑百步的概念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2 18:55:00
試問大家 有誰能理直氣狀說自己的電腦作業系統 軟體全部都是買正版?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6-08-02 18:57:00
所以大家是都行己有恥的小偷 邏輯真好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2 18:58:00
因為版權問題刪低調文 卻認同粉粉自行尋找版權有問題的圖檔?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6-08-02 18:58:00
樓上 我在回自己推文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2 19:00:00
麻煩請投票表決再決定
作者: pttdanceman (danceman)   2016-08-02 19:30:00
那這邊就沒有來的必要了
作者: KoWenJe (柯批)   2016-08-02 19:30:00
覺得bayehmi講的真好...版主的真的超自以為是 1/3情報圖也是自己訂的規則 本末倒置相當嚴重
作者: willy9773   2016-08-02 19:33:00
幫ㄉㄧㄉㄧㄠ
作者: pauhsi (喵爸)   2016-08-02 19:33:00
時代演進真快,低調的公告好像才看過不久
作者: train60125 (少壯能幾時)   2016-08-02 19:39:00
nicetree:對海賊板的期許,我認為海賊板該是如同魯夫嚮往大海自由的板,所以板主儘量減少干涉為原則--參選文 2015/11/9 還不到一年呢,科科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2 19:45:00
之前標題雷還會尊重大家投票意見 這次竟擅自決定
作者: guithawk (阿鷹)   2016-08-02 19:46:00
可悲,難怪台灣永遠沒有人搞創作。
作者: yoyo010400   2016-08-02 19:46:00
好喔
作者: idaiidai0814 (宅)   2016-08-02 19:57:00
到底啥鬼
作者: JDKnife (絕地小刀)   2016-08-02 19:57:00
就低調了你還想怎樣而且現在低調很多都是連去對岸網站 分享連結也沒違法
作者: DevilEnvy (條列式王)   2016-08-02 19:59:00
情報文有種就比照阿 反正情報也Google 的到而且也沒多正當阿 雙重標準?要就全來阿 禁 都 禁 順便遊說其他漫畫版啦 神板規好棒棒
作者: JDKnife (絕地小刀)   2016-08-02 20:00:00
板主沒查過最新連載嗎? 多少品質差廣告病毒多的簡體網站是成熟到哪?
作者: LandGrave (沒有暱稱)   2016-08-02 20:02:00
哈哈海賊哈哈
作者: terence540 (假鄉民)   2016-08-02 20:06:00
唉...
作者: aniawei (阿娘喂)   2016-08-02 20:06:00
222
作者: cyberridder (網騎士)   2016-08-02 20:07:00
拔草看風向
作者: james010203 (MY TEXAS MY RANGERS)   2016-08-02 20:14:00
222
作者: ji3s06eji4 (家家)   2016-08-02 20:15:00
組規是禁止直接貼出吧 並沒有像動畫全面禁止不是嗎
作者: xiaoa (不事生產)   2016-08-02 20:17:00
情報文裡推文都是感想;低調都是無內容的感謝語,怎麼比照
作者: qaz9316 (JJ)   2016-08-02 20:19:00
222
作者: cychangcs (吸歪)   2016-08-02 20:19:00
當你個板?
作者: bayehmi (勿忘本。)   2016-08-02 20:20:00
寄信詢問了,等待版主回應
作者: kuraki (傑伴出遊~)   2016-08-02 20:20:00
222
作者: xiaoa (不事生產)   2016-08-02 20:20:00
我覺得這種侵權的事,能捨則捨,情報文確實不該存在,但情報文沒了,這板才是真的廢了相對的,沒有低調文,並不會影響討論另外,討論版權物的內容並不違法,就算獲取資訊的方式違法
作者: One102bird (一石二鳥)   2016-08-02 20:24:00
文字獄囉
作者: loveangel718 (紅蓮愛天使教教主)   2016-08-02 20:31:00
我以為這邊有戰有人氣 原來低調文有差 嘻嘻
作者: LOGIC5566 (邏輯56)   2016-08-02 20:37:00
XD
作者: spursdog21 (spursdog21)   2016-08-02 20:40:00
喔?本王宣布解除你的版主之位 即刻生效
作者: tmac0003 (麥可雷迪)   2016-08-02 20:41:00
一堆可笑的神邏輯
作者: KoWenJe (柯批)   2016-08-02 20:44:00
反而不懂有些人在護航啥 什麼把盜版當成理所當然什麼的結果下一秒跑去無限動漫看連载XDDD講真的啦 要禁就全面一點 不要做半套 又理直氣壯..超噁..
作者: yobi (FireLess)   2016-08-02 20:47:00
可想而知未來版風...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2 20:52:00
沒人把盜版視為理所當然 只是低調文已很低調 也是之前的版規允許低調文也只是提供一個管道 也可以自己google查 但版主沒有事先問過大家意見那才是重點
作者: gucciisgod (david)   2016-08-02 21:00:00
你版皇?說定就定?
作者: Caramel0519 (洨賈斯汀)   2016-08-02 21:01:00
公投啦
作者: jimiras (Topology)   2016-08-02 21:07:00
好棒棒
作者: kevinshe520 (Vulcan)   2016-08-02 21:16:00
???
作者: josh0412 (god夜夜)   2016-08-02 21:24:00
哇 好大的官威
作者: david011063 (單手小琛琛)   2016-08-02 21:27:00
...(′・ω・`)
作者: ckeisciltch (TeaTea)   2016-08-02 21:32:00
笑了 推文的先每週都買週刊再來嘴吧一邊說google就有 一邊捧禁低調 媽的精神錯亂?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16-08-02 21:34:00
幾個板工就想決定海賊板的命運?笑死。怕違反版權就自滾下台
作者: qhahhu (SOR)   2016-08-02 21:34:00
= =
作者: jdkobe (aa)   2016-08-02 21:35:00
一篇廢文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16-08-02 21:36:00
選你們當板工是叫你們刪違規文跟整理精華區,不是叫你們私下討論後就自訂板規,還真當個板喔?
作者: tmac0003 (麥可雷迪)   2016-08-02 21:40:00
很多人把盜版視為理所當然阿,至少這篇推文就一堆講白一點,板主本來就包含了修改和執行板規的權利,把板主當奴才只能刪違規和整理精華,才是讓人笑死。真覺得版主把這邊當個版,就去提罷免吧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2 21:45:00
沒有人要版主下臺 但請版主尊重大家意見
作者: KoWenJe (柯批)   2016-08-02 21:46:00
視為理所當然 不要高調耍白木 都相安無事吧 到是有人跑來噓人 我猜應該是堅持從不看網路連載 單行本跟周刊全買的
作者: birdegg5566 (鳥蛋56)   2016-08-02 21:47:00
噁心
作者: KoWenJe (柯批)   2016-08-02 21:47:00
海賊狂熱聖人吧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2 21:48:00
版主上任沒多久 就老辦投票來決定大家既定的意見(如標題雷) 這次又私下自行決定 完全辜負當初投給你的人
作者: ken60816 (ken)   2016-08-02 21:49:00
不投票???
作者: tmac0003 (麥可雷迪)   2016-08-02 21:54:00
會在這邊罵的程序問題的我想都不是視為理所當然的人但你們真的可以把推文往上拉看看有多少把這裡當便當店
作者: lowkey9872 (lowkey9872)   2016-08-02 21:55:00
為什麼不投票表決= = 獨裁是哪招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21:56:00
痾...想問說低調不能自己找嗎= =?
作者: syw20 (亮晶晶)   2016-08-02 21:56:00
支持禁低調文,畢竟PTT是學術網路,遙想當年雪兒版@@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21:57:00
違法的事情不可能因為投票就合法了吧?
作者: gamesame7711 (框框愛安安)   2016-08-02 21:57:00
一開始打算分板 分版失敗 再來考慮要不要劇透就這次直接你們決定 不太好八
作者: syw20 (亮晶晶)   2016-08-02 21:58:00
話說精華區真的感覺都沒啥整理(連載的試煉),很多文有可能都被系統刪掉了吧@@
作者: s68432 (IDD)   2016-08-02 22:00:00
拜託 不要
作者: iCtrlz (Why Not?!)   2016-08-02 22:01:00
水喲!!!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2 22:02:00
我自己是下載漫畫app自己看 從沒使用過便當文 不是伸手牌但我尊重那些只來看便當文的人 不會認為自己比他們清高噓那些只會伸手牌的人
作者: jacob82 (TEMO)   2016-08-02 22:04:00
支持禁低調 反對的真的該多想想自己的論點到底哪裡站得住腳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2 22:04:00
噓那些只會伸手牌的人 我不認為有比較優秀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2 22:05:00
我是覺得不用甚麼事都要投票吧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22:07:00
精華區連載目前只更新到733
作者: yoyojkjk1155 (WJM)   2016-08-02 22:07:00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2 22:07:00
像這種正面的東西,禁止難道會是壞事嗎?
作者: wavel (風平浪靜)   2016-08-02 22:08:00
版權物還要投票表決是哪招,暑假到了真呵呵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2 22:08:00
那些反對的,只是怕改變而已吧以現在的資訊發達程度,會還找不到嗎?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22:11:00
直接加入我的最愛就好了不是嗎?
作者: syw20 (亮晶晶)   2016-08-02 22:17:00
還是希望精華區有空能多收XD畢竟很多板友的討論不會永遠
作者: tucson183 (tucson)   2016-08-02 22:17:00
慢走不送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2 22:17:00
支持 而且應該公告後馬上實施 竟然還給三個月
作者: smalllmin (小小明)   2016-08-02 22:21:00
原本就違反站方規定只是被默許的事情(或者說因為還算低調沒被抄),如今板主心一橫要禁止還要先經過板友投票同意?我這是在看笑話嗎??
作者: syw20 (亮晶晶)   2016-08-02 22:21:00
暗示大家自行GOOGLE,或是去某網站等等也不算支持正版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2 22:22:00
低調文也算是在保護板友 誰知哪一天發低調文的不會被找上禁
作者: asdfgh0920 (A醬)   2016-08-02 22:23:00
我怎麼想到中國人嗆說不來台灣旅遊XD 不來最好~
作者: syw20 (亮晶晶)   2016-08-02 22:23:00
最後劇透文存在是因為現在寶島同步JUMP了XD為什麼會有人認為開放劇透跟禁低調文是矛盾的XDD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2 22:26:00
禁低調文是其次 但版主罔顧眾多版迷意見才是重點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2 22:29:00
在法律跟道德上都明顯站不住腳的意見 哪有什麼討論空間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2 22:31:00
印象中 公開散佈的最初源頭或有營利行為(如廣告收入)而未支付版權給原作者 檢察官才會認真調查吧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2 22:31:00
罔顧眾多版有意見? 眾多是幾位? 依照這篇文來看贊同低調有壓倒性的多嗎?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22:32:00
批踢踢發文都有文章網址 低調對網頁板ptt完全沒有用唷所以代理商要抓發佈低調的人 直接用那個連結就行了因此 這真的只是眼睛業障重 騙自己看不到而已= =
作者: bayehmi (勿忘本。)   2016-08-02 22:38:00
版規又修改了,但還是可以貼出1/3以下的版權圖文連結喔~
作者: Belanice (龍杰)   2016-08-02 22:39:00
雖然我現在不是看低調,但我反對! 不論理由為何,這絕對算是一個板務重大變革,至少也該先開放相關討論再做決策,甚至是由投票決定
作者: onedpiece (N/A)   2016-08-02 22:40:00
掰掰囉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2 22:41:00
不是開放三個月了嗎...
作者: seguignol (seguignol)   2016-08-02 22:41:00
文字獄 治標不治本 關板吧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22:41:00
可以貼1/3以下沒錯 組規規定的 至少是經得起考驗
作者: Belanice (龍杰)   2016-08-02 22:41:00
實在是看不下去,嘖嘖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22:42:00
3個月後才正式實施拉 這期間發低調還不會被處罰三個月是讓大家做轉換用的
作者: Belanice (龍杰)   2016-08-02 22:43:00
水清池無魚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2 22:44:00
很怪 禁檔版一堆,那些都無魚?真是越講越好笑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6-08-02 22:46:00
本來就不合站規的東西 禁就禁吧
作者: Belanice (龍杰)   2016-08-02 22:48:00
哪裡好笑? 這世界又不是非黑即白,留點灰色地帶模糊空間
作者: frogcty (小蛙)   2016-08-02 22:48:00
就算沒低調文 還是會來這啦 畢竟是為了喜歡討論而來 也同意你說的違法之事 但再次提出並禁止的原因太薄弱 怕喝茶? 相信會分享低調文的人自己也知道這事嚴重度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2 22:51:00
我不要求人人都是聖人!!就是因為這樣,在訂立規矩上才要嚴正以待你連規矩都模擬兩可,那要那規矩幹嘛......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2 22:52:00
真的有人被找去喝茶時鄉民能幹麻 事不關己的幫忙集氣嗎XD
作者: Belanice (龍杰)   2016-08-02 22:55:00
有些事情是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2 22:56:00
但那是人,而不是規矩。
作者: Belanice (龍杰)   2016-08-02 22:57:00
執法的是人,定規矩的也是人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2 22:59:00
那你不能訂個規矩就模擬兩可吧
作者: renny32 (DDDDDDDDDDDDDD)   2016-08-02 22:59:00
ㄏㄏ
作者: Belanice (龍杰)   2016-08-02 23:03:00
這篇公告文的最後三行,做法感覺跟去年d前板主頗為相似
作者: h2030625 (雙重人格)   2016-08-02 23:05:00
那應該只能討論單行本吧 因為最新進度 都是低調來的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2 23:06:00
只有漫畫出版商當事人才有資格向檢調檢舉 而且還要檢舉對方涉嫌有營利的行為 才有勝算
作者: online1589 (JC)   2016-08-02 23:06:00
不進來囉 刪最愛 廢版 拜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2 23:08:00
換句話說 版內的正義魔人 你們的護航只是自認為正義無敵呀
作者: participate   2016-08-02 23:10:00
贊成禁.
作者: kevin0515   2016-08-02 23:11:00
不是很懂 有這麼嚴重嗎 低調文不就提供網站而已要討論有劇透文阿 而且一定會有人秒PO標題大暴雷劇透文根本不用怕沒辦法第一時間討論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2 23:14:00
所以你只要跟別人討論象鼻這樣而已喔~那你也不用看了 進去文章打單一名詞就行了~
作者: openmy30 (小雞)   2016-08-02 23:16:00
可以下台了!有人要提霸免版主嗎?算我一票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2 23:18:00
字先打對吧 罷免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2 23:21:00
我認為罷免是最後手段 應該要等版主給正面回應才對 若版主仍然不理不采才提罷免吧
作者: openmy30 (小雞)   2016-08-02 23:22:00
我是海賊啊!就是想看低調文,你們海軍的正義真的是正義?重大決議先投票不是應該的嗎?
作者: jxigjll (jxigjll)   2016-08-02 23:23:00
暑假一堆廢物跑出來推廢文XD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2 23:24:00
不是回應了嗎還是說aiwe不是版主了?y
作者: hippogz (HGZPTT)   2016-08-02 23:25:00
呵呵,現實是很殘酷的
作者: kevin61709 (可魯)   2016-08-02 23:26:00
無聊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23:27:00
痾...在沒有違法的情況下辦投票沒問題啦 可是這次...?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2 23:28:00
我們要的版主回應 不是重複法令宣導 逼我們一定要接受不可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23:29:00
再說這次只是禁低調 沒有低調文仍然可以討論最新劇情
作者: flagella   2016-08-02 23:30:00
版主你下台吧,自己的政見都做不到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2 23:31:00
低調文是否真正違法 仍是模糊空間 不應該據此而拒絕舉辦投票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2 23:32:00
不違法為什麼大版都會禁?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23:33:00
可是批踢踢不只有透過pcman才能看 網頁版也能看用pcman說看不到所以不違法事色碼的關係 但是網頁板就是看的到 再說 不會因為暗黑藏連結的方式 ptt系統就不會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2 23:36:00
如果低調文真的不違法,麻煩請讓雪兒版復活吧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2 23:36:00
還是有版沒有禁低調文 純看版內風氣和版主心臟是否太小顆再說真違法 老早收到法院傳票了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23:36:00
紀錄
作者: GF (謝謝妳 40D)   2016-08-02 23:36:00
低調文是否真正違法 仍是模糊空間 => 認真?
作者: bayehmi (勿忘本。)   2016-08-02 23:36:00
沒有低調文仍可討論最新劇情,但沒看過低調怎知道最新劇
作者: a15801580max (blacktea)   2016-08-02 23:37:00
還伸手牌勒?這東西去估勾跟我們來這裡找低調還不是一樣的意思
作者: bayehmi (勿忘本。)   2016-08-02 23:37:00
情? 不也是變相要大家去找違反版權物再來討論嗎?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23:37:00
其實就是看代理商心情要不要告而已 但是代理商要告
作者: GF (謝謝妳 40D)   2016-08-02 23:38:00
http://goo.gl/aKj1m0 幫你節錄 於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訂定視為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23:38:00
除了發佈者有責任外 站方多少也得為這種事受到關切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2 23:39:00
那為什麼不往好的風氣去?
作者: GF (謝謝妳 40D)   2016-08-02 23:39:00
侵害著作財產權的行為
作者: asewd (asewd)   2016-08-02 23:39:00
真的在意就違法的都禁一禁,哪有自己找就沒關係的道理?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23:40:00
其實這件事很單純 不要讓批踢踢成為協助發佈盜版的平台
作者: asewd (asewd)   2016-08-02 23:41:00
目前講的「最新連載」難道有合法的嗎?結果這樣反而可以?
作者: cs91358 (yao)   2016-08-02 23:41:00
人氣-1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2 23:41:00
現在不就在禁了,你管得到GOOGLE嗎?還是說版規禁止搜查GOOGLE,你就會照做?
作者: asewd (asewd)   2016-08-02 23:43:00
現在只禁了自己不能偷。但是在外面偷了卻可以帶進來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2 23:43:00
自己想管好都能吵成這樣了,你還要去煩惱外面?
作者: asewd (asewd)   2016-08-02 23:44:00
這明明很好管理,只是版主不做罷了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2 23:44:00
那很簡單,版規改成星期一才能討論最新劇情如何阿?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23:44:00
痾...應該這麼說 版主只管批踢踢的事 出去就管不著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2 23:45:00
你在外面偷的 帶進來你可以說你買的阿 PTT有權查你嗎XD?開個BBS管那麼寬 海巡喔...
作者: asewd (asewd)   2016-08-02 23:46:00
即使你知道別人在外用盜版?可以用盡辦法阻止,也不做?甚至鼓勵討論?鼓勵去外面偷?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23:47:00
那完全是個人道德問題 但就是不能利用批踢踢去發佈盜版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2 23:48:00
你看到路上有人紅燈右轉都不會追上去攔他了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2 23:48:00
那要如何證明你到底是偷來的還是買來的?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23:49:00
其實事情很簡單 不要利用批踢踢去發佈盜版 不違反組/板
作者: syw20 (亮晶晶)   2016-08-02 23:49:00
畢竟寶島同步了,偷還是買難以查知,另外公告上「對岸漢化
作者: bayehmi (勿忘本。)   2016-08-02 23:50:00
買的也要看是不是當季的,不是當季的卻可以買到不是很怪
作者: syw20 (亮晶晶)   2016-08-02 23:50:00
組與網路分享」這樣寫適合嗎@@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23:51:00
那樣寫是要交代背景...冏畢竟背景肯定是醜陋的= =
作者: syw20 (亮晶晶)   2016-08-02 23:52:00
我覺得還是有鼓勵大家去看漢化組和網路分享的意思XD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2 23:53:00
應該是第二段第一句吧
作者: durantjosh (肚爛特‧喬許)   2016-08-02 23:53:00
通常管理上不就是「你不說就當你是用正當管道」
作者: syw20 (亮晶晶)   2016-08-02 23:53:00
喔對對,第二段
作者: bayehmi (勿忘本。)   2016-08-02 23:54:00
這樣寫委婉了啦,一開始還寫各位可以輕易透過google搜尋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2 23:54:00
真要這樣改 我也是沒意見。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23:54:00
好 第二段明天再跟其他板主研究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2 23:55:00
也可以大家都是日文高手 又剛好有個日本的海賊粉絲朋友阿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2 23:55:00
能朝著對的事去做,本來就是值得鼓勵的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23:55:00
因為當初擬稿的時候真的沒想很多 就全照事實寫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2 23:56:00
版主 禁不禁低調文已是其次了 就像是廢死聯盟般 堅持己見任誰的意見都不願意聽 這才可怕
作者: syw20 (亮晶晶)   2016-08-02 23:56:00
真要星期一前不能討論我可以接受哈哈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23:56:00
後續如果有認為是變相鼓勵 那當然會修正說法可是就違法不是嗎? 違法投票不可能變合法違法的事情難談的空間就比較少 不可能所有的事都投票^能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2 23:58:00
會去聽違法的意見,那才可怕
作者: bayehmi (勿忘本。)   2016-08-02 23:58:00
就像版友說的,要嘛就禁全套,不要做個半套的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2 23:58:00
好吧 那星期一之前大家都是看網路情報文後就開始討論的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23:58:00
禁全套我是認為是自暴自棄的作法 把板推向關板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2 23:59:00
關版也還好吧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2 23:59:00
討論的最低需求就是不違反組規 這樣只少降低受到代理商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3 00:00:00
三天沒人而已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3 00:00:00
提告的可能 如今要全禁 就等於把組規賦予的權利都丟掉
作者: syw20 (亮晶晶)   2016-08-03 00:01:00
我猜可能有人會覺得不禁全套禁半套好像也沒立場禁低調?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3 00:01:00
所以我才說這等於是自我放棄 把聲帶割掉 連討論都不行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0:01:00
投票確實不能改變違法 但能知道這個版的風向 來適度調整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3 00:02:00
違法的風向是要怎樣啊@@~所以現在是看風向來做事嗎.......做事不是這樣做事的阿,看風向...
作者: insect1123 (無止盡的打雜小弟)   2016-08-03 00:02:00
文字獄?板的內容你說的算?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3 00:03:00
禁全套我也是沒差拉 沒人發文討論板主就輕鬆了(喂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3 00:04:00
要說全套也不算吧,只是禮拜一前不能討論而已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3 00:04:00
沒有文字獄阿....冏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0:04:00
再說一點 版主給的著作權法網址很瞎 不同人判讀 着眼點皆不同 不能認定一定觸法
作者: Yan5566   2016-08-03 00:04:00
.....................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3 00:05:00
能往對的事情去做,人口銳減也沒關係啊
作者: syw20 (亮晶晶)   2016-08-03 00:05:00
會說全套是因為現在還沒到星期一才能討論XD現在只是禁止版上出現低調文,但板友透過其他管道提前得知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3 00:06:00
參考一下而已 組規是經過版權人士關切後所研訂出來的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3 00:06:00
難道看的人會因為沒這個版就不看了
作者: q26766 (cancan)   2016-08-03 00:06:00
你可不可以下台啊
作者: syw20 (亮晶晶)   2016-08-03 00:06:00
然後於板上發文其實也不正當(?)
作者: Belanice (龍杰)   2016-08-03 00:07:00
人口銳減哪會沒關係? 人多推文多,推文也能帶起討論風氣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3 00:08:00
不能認定一定觸法? 前陣子日本在開抓的時候
作者: Belanice (龍杰)   2016-08-03 00:08:00
,亦能鼓勵發文者,人氣排名前面也能吸引人右轉進來瀏覽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0:09:00
好吧我同意禁低調文 但請舉辦更換版主的選舉吧 這樣總沒違法吧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3 00:09:00
但你前提是你的推廣方式是正當的
作者: dannioabc (William)   2016-08-03 00:09:00
最愛砍掉,拜拜
作者: syw20 (亮晶晶)   2016-08-03 00:09:00
我覺得是積極度問題,不違反組規→消極,禁全套→積極
作者: a2914436 (K)   2016-08-03 00:10:00
鄉民的正義
作者: q26766 (cancan)   2016-08-03 00:10:00
有人叫你多此一舉自作主張代表所有人嗎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3 00:11:00
所以你是對人不對事啊 始終
作者: q26766 (cancan)   2016-08-03 00:13:00
海賊版人氣一直掉沒想過就你版主的問題嗎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3 00:14:00
那要不要為了人氣,進版免費附贈近期連載5話阿?加上其他漫畫的最新連載如何?
作者: qwerty789 (鍵盤789)   2016-08-03 00:16:00
你說的算? 滾吧
作者: durantjosh (肚爛特‧喬許)   2016-08-03 00:16:00
置底順便放上幾個常用的迷版連結好了,就不用google啦
作者: thanks123 (123)   2016-08-03 00:17:00
對阿 能放的都放,人氣不能掉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00:20:00
海賊女王放在置底 並開放[%%]分類 保證人氣大增
作者: xiaoa (不事生產)   2016-08-03 00:22:00
結果放的都是人妖圖 XD
作者: ic6413 (賽王)   2016-08-03 00:24:00
qq
作者: DevilEnvy (條列式王)   2016-08-03 00:30:00
有人要算某人推了幾次文嗎 護航護成這樣?
作者: ma4wanderer (醉月湖之狼)   2016-08-03 00:32:00
不知道以上有沒有人反谷阿莫
作者: DevilEnvy (條列式王)   2016-08-03 00:33:00
熱門版變爛版例子請去看mentalk 就是版主爛加上一堆人在搞小圈圈 整個版就廢了 要這樣玩就做啊 聖人互取暖外人看笑話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0:40:00
剛剛看了罷免程序 必須先申訴後 再提罷免連署 達25人後就有權利向組版申請 最後再由組版決定是否罷免通過大家有辦法連署達25人嗎?
作者: do01king01 (blue sky)   2016-08-03 00:42:00
獨裁
作者: kkoam (花花)   2016-08-03 00:45:00
棒棒
作者: icerub (記得~她說)   2016-08-03 00:49:00
今天杖了嗎?
作者: xiaoa (不事生產)   2016-08-03 00:49:00
說實話,禁低調會對板友們有多大的影響? 就現實面來說,幾乎是沒有,大家會找到各自的管道來看最新連載。各位就是懶惰而已。以懶惰做為允許板上出現不法文章的理由,不是很莫名其妙嗎? 然後我們就扯到要肅清了。所以板上應該要禁止在jump刊載以前討論最新連載。就現實面來說,這才是真正要殺死海賊板,因為大家會照常看盜版,四天後,討論的熱情早就滅了。要爭一隻眼閉一隻眼,當然是可以,但這不是長久之計啊,這種禁低調的情況,ptt越是成長,就會抓的越嚴。我們總該從現實面來討論這個板歸該怎麼定吧? 外頭google可以找到是外頭的事,我們要在這個板可以生存的前提去設這條規矩。就是外面別人怎麼樣我們先不管,先管好自己,以生存下去為前提。哪天google都找不到了也說不定,到時又要另想它法。至於說要為定這條板規來投票,別說板主獨裁,投票讓大家有權利做犯法的事而不受罰,根本是民粹啊。而且理由還是因為各位懶得自己找來源。就是一個 插座被占掉了,很不方便的概念
作者: wen12305 (偏鄉替代役)   2016-08-03 00:59:00
低調文本來就該禁了,沒事留小辮子給人家幹嘛?就為了方便的話那真是小確幸,格局有夠小,悲哀
作者: guithawk (阿鷹)   2016-08-03 00:59:00
原來沒盜版看就不能討論喔,我看也是醉了。我海賊王不看連載只自己買單行本來看,這麼犯賤不知道夠不夠格說話。
作者: yoyo010400   2016-08-03 01:00:00
要下台了沒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01:02:00
板主群太佛了 要禁低調文還解釋一堆 更給了三個月時間 搞的自己都像在模糊地帶一樣,一開始就直接幾行說明原因禁下去就好了,當然這些都是事後馬後炮,禁這個會反彈那麼大真是讓人嘆為觀止
作者: smalllmin (小小明)   2016-08-03 01:04:00
我絕對舉雙手贊成罷免板主,因為我不相信板主會因決議禁止張貼違反站規文章的這種事情而被組務們通過罷免案。不過罷免前可是要想清楚哦~印象中如果罷免沒通過,半年還是多久之內不能再提罷免
作者: potter1529 (宋代才女唱元曲)   2016-08-03 01:05:00
這是誰決定的?版主可以不經過投票就做這種決定喔Zzzz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6-08-03 01:08:00
做符合站規的事還要被鬥下台?另外有人要算b f t開頭的這三個帳號想帶風向連噓了幾次了嗎?
作者: guithawk (阿鷹)   2016-08-03 01:09:00
去提罷免不知道組務會不會笑倒在地。
作者: q26766 (cancan)   2016-08-03 01:17:00
突然生一個政策就要執行,好像給點時間,就該謝主隆恩
作者: guithawk (阿鷹)   2016-08-03 01:17:00
不過是真的不用等三個月,三天就夠久了。
作者: cabokino (卡布其諾)   2016-08-03 01:21:00
組務 應該會先給予關心的眼神 XD
作者: ydou (帥氣直逼明金成)   2016-08-03 01:34:00
聖光術~
作者: james7557 (沒有)   2016-08-03 01:40:00
自己私下的違法行為和允許公開場合的違法行為是兩碼事大家都用過盜版 不代表用盜版這件事就成了合理行為自己龜在家用盜版不被抓到是你家的事 PTT算公開場合到時後出事了上面大聲的人又能放出什麼屁來對了 往上數20篇都不是低調文 說禁低調就可以廢板的
作者: q26766 (cancan)   2016-08-03 01:46:00
沒要必特別訂個法條來特別禁,找便當各憑本事
作者: james7557 (沒有)   2016-08-03 01:46:00
活在自己世界? 說「只」為了低調文來 以後不來的少了還真的沒差耶
作者: laruku46669 (XD)   2016-08-03 01:51:00
真是為了看盜版啥爛到有剩的類比和歪理都說得出口呢w
作者: stupidfrog (?)   2016-08-03 02:03:00
沒低調文那這邊就不會有人來了+1
作者: yoyoyuyugigi   2016-08-03 02:04:00
支持。
作者: james7557 (沒有)   2016-08-03 02:10:00
又在那邊沒低調文就不會有人來 出去按↑開開眼界吧選擇性忽略90%的文章也是天賦異稟
作者: smalllmin (小小明)   2016-08-03 02:12:00
只能推laruku了,一堆漏洞百出的神類比,尤其類比成偷東西的,自己邏輯不好還想笑別人XDD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16-08-03 02:32:00
...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02:42:00
情報圖也禁乾淨啊,給連結是分享盜版,發情報圖就不是?
作者: ahaw99 (限速100)   2016-08-03 02:45:00
隨便google都找的到的東西,本來就不需要低調文,況且違法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16-08-03 02:57:00
...
作者: xiaoa (不事生產)   2016-08-03 02:59:00
情報圖也禁乾淨。聽起來就像 懶叫毛被拔,乾脆懶叫也拔算了不過,確實可以考慮禁情報文,反正板友似乎不抗拒自宮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03:08:00
都是盜版來源為什麼還搞差別?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04:36:00
PTT被告的時候,麻煩噓的出來當一下被告好嗎?PTT幫你們擋了多少訴訟,當成理所當然是吧?之前無視低調是法外開恩 現在只是回歸正常 還扯民意?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6-08-03 07:06:00
好吧 要禁就禁 但問題是要禁什麼 低調文違法 情報文他也是違法 情報文為何不禁
作者: vanishs (勇氣)   2016-08-03 07:07:00
我難過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6-08-03 07:08:00
沒公開討論 就推行 民怨就算了 是否版規正確呢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7:12:00
要落實解決A-13跟A-14的矛盾是可以 但同時又推動開放劇透板製造新的矛盾就很無言 如果低調文都不行 那為什麼去別站看過盜版連載再來這討論劇透就可以?還有情報文等等 難道盜版還有高低之分? 差別待遇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7:18:00
我還沒聽過情報還有盜版的...然後討論內容也犯法喔? 有哪條法律有規定不準討論日本連載?
作者: bayehmi (勿忘本。)   2016-08-03 07:22:00
我也覺得要大家自行搜尋低調再來討論是變相提倡盜版,但版主說法律上沒有違法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7:29:00
你沒看過盜板連載如何討論? 要落實就規定都要附上買或租JUMP的證據才能發言 都是盜版還分明的跟暗的?還有很多劇透心得文附的圖翻譯是來自字幕組 也要禁?要全禁OK請給投票 但不要一面推劇透板一面又禁低調
作者: hackerjack (...)   2016-08-03 07:36:00
只是提醒一下,沒別的意思,版主只管這個版上發生的事情,至於其他個人行為,版主不是保姆。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07:44:00
樓上邏輯清楚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7:45:00
在板上貼心得文附來自字幕組的圖跟板有關吧 怎處理?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07:47:00
無散播全部內容(包含全部圖與文字) 可視為試閱以PTT站方的觀點來說,禁止PTT直接散播有版權物版友看完(不論其取得方式,其乃版友自身行為)來發心得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7:52:00
很抱歉,我們不是法學專家。如果有人能提出法條說明哪些行為違法,那我們很願意參考如果不能,我們也無法禁止自己無法確定的事當然,我想投票是無法改變的法律吧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07:52:00
附上某幾張圖片 並敘述其內容 並不影響站方之責任不然我去書店看些出,拍了張書裡的內容 回來講書的內容我也會被禁止嗎? 但我把整本書的掃成PDF放到ptt就不行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7:56:00
心得附圖跟低調我想大多板友都能接受吧 要就都投票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07:59:00
心得附圖 跟 低調的 合法性跟 版友接受度到底有什麼關係
作者: peja456 (肥宅界的霸主-還是肥宅)   2016-08-03 08:00:00
要就做好做滿 別在那中間模糊地帶一個可以不行 只會剪綵?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08:00:00
這邊版友全部支持強盜 強盜就會正常化就是了?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8:02:00
要談合法性然後又說別的地方看盜版不負責 這是鼓勵大家虛偽鑽漏洞就是了? 陽奉陰違有比較高尚嗎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08:04:00
高不高尚我不知道 但PTT至少不想被告 所以禁止是正常PTT沒有"鼓勵"版友去看盜版 他只開放空間討論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8:06:00
那為什麼板主以前開放 現在突然不投票就要禁?
作者: syw20 (亮晶晶)   2016-08-03 08:06:00
題外話,PTT使用者應當遵守站規,我記得站規應該有版權相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08:06:00
因為他知道不禁止可能會被告 所以禁止 很難懂?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8:08:00
版主群內部黑箱作業才令人無法接受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8:08:00
掩耳盜鈴的合法只會讓這板越來越像漫畫想諷刺的世界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08:08:00
那沒犯法 你也有權說PTT虛偽 噁心 我以後都不來了 歡迎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8:09:00
魯夫寧作真小人不做偽君子 海賊板選擇的時刻到了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08:10:00
不喜歡的真的可以不要免強自己一直留下來..自行決定去留這件事情不會因版友投票而需要改變 因為是正當性問題如果這件事是錯的 海賊版自然會滅亡 不需要你鼓吹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8:12:00
如果板主要有權不投票改板規 那請同時把板主任期制加進板規 這樣才真正落實憲制 可以完全對板友負責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08:13:00
制度面可以討論 但請到版務區討論 謝謝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8:13:00
以下交給其他人討論了 不然說太多有些人又要跳腳惹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8:19:00
我覺的版主群很像廢死聯盟 一天拿國際公約 國際趨勢來壓漠視民意 才是重點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08:21:00
當ptt被告的時候 你再跟法官說 民意就是這樣 我沒辦法你看法官管不理管你的民意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8:21:00
我本就沒用低調文的習慣 但版主群任意妄為的行為 才是不應助長的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08:22:00
這我認同啊 但單就這件事情處理上 我覺得版主合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8:23:00
法官也會聆聽正反兩方的意見再評論 先程序後實質才是重點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08:23:00
其他亂水桶 亂刪文的 是需要民意去修正 但這件事 無關
作者: fun791128 (ting)   2016-08-03 08:25:00
這樣來這個版就沒意義了啊......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08:25:00
f版友 我無話可說了 其他版友自行判斷吧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8:26:00
版主群程序上已有瑕疵 即使他提的論點多麼正確 現實上也會被駁回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8:29:00
AresMars懂程序正義嗎? 黑箱,半分鐘已經不對在先了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08:30:00
所以你的意思是 有A強劫了B 然後該社區的人都讚成A所以A無罪?此事件沒有程序問題 是站方的正當性行為法官判A有罪 還要先問社區民眾就對了?黑箱 與半分鐘 是主席無此權這麼做 與此事件無關程序正義被如此濫用至此 難怪會被說成民粹...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8:34:00
以你的例子 如果A是現行犯 社區的人都可逮捕 但如果不是交由警方檢調負責 法院判決 社區人無權動用私刑 這是程序正義 至於是不是有罪是法院的事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8:35:00
低調這東西違法又不是我們定的...早就已經是違法了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08:35:00
那版主為維護站方利益 禁止低調文連結 為何需要投票?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8:37:00
我所強調的程序正義與你認定的程序正義不同 這不是民粹 無論如何都必須給人陳述意見的權利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08:38:00
好 給你投票 那結果是 A 禁止 B 不禁止 A沒問題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8:38:00
那板主過去不禁止也是違法 要不要先自首水桶自己?
作者: SearchWay ( ~尋路~)   2016-08-03 08:44:00
.............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8:45:00
法規都應有裁量及配套措施 而且要分階段實施 不是立刻歸0以後不准發文 任意刪人文章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8:46:00
所以有宣導3個月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08:46:00
罰你把這篇文章本文再看一次 再說裁量 配套與分階段
作者: Akrapovic (蠍子)   2016-08-03 08:47:00
哈哈禁低調哈哈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8:48:00
分階段無異議 但是不超過1/3就不違法的法源又是什麼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8:49:00
建議版主 版規應修改 不鼓勵也不禁止低調文的行為 若有低調文出現 不能直接貼上連結 開燈也不行 想要低調文連結的人請自行私下向該版民索取 若違反此規定在來刪文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8:49:00
而且要用一話的1/3 還是一本的1/3 標準誰決定?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08:50:00
剩下的你們只是為戰而戰了 我就不參與了我的論述 也夠清楚明白了 剩下的版友自行判斷誰對誰錯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8:52:00
什麼為戰而戰 有反對才會有進步 到時候1/3沒違板規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8:52:00
而貼低調文的鄉民 只須說明他有連結 有興趣者可跟他私下索取即可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8:54:00
我認為版規多一道這樣的保護措施就能兼顧雙方及遏阻違法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8:54:00
如果有就請你提出來啊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8:55:00
我又不是法律系的 現在是誰要改板規的誰該提出來吧自己要拿合法性來說結果又要別人提出來 是什麼邏輯?
作者: frogcty (小蛙)   2016-08-03 08:58:00
覺得不用投票了啦 為了這事拿出來投很蝦
作者: ffmuteki9 (let us be who we are)   2016-08-03 08:59:00
黑箱跟半分鐘,我笑了XDDDDDDDD 神鬼扯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8:59:00
所以我說,我只能禁我確定的東西 1/3是否違法我又不確定...如果我自己都不確定還要禁,那不是很怪?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9:00:00
回版主 我已經提出我的建議與方案 禁低調文是世界趨勢沒有錯 但規定應因地制宜 適度調整 而非全然照單全受 投票是希望能選出比較合適的配套措施 才能讓人信服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6-08-03 09:00:00
to frojet:a板主,c板主及眾多板友都有回覆你,你都不聽他們的意見才是重點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9:02:00
所以投票結果如果是不禁? 那就真的不禁,繼續讓大家違法?不可能吧。畢竟這東西違法是早就確定了,不需要投票啊不過就我的認知,如果只發幾張圖討論,應該是沒違法
作者: lsslz   2016-08-03 09:04:00
違法早確定那就連以前的低調文跟情報文一起退文啊,還給三個月的時間助長犯罪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09:04:00
圖書館也常寫 "請尊重著作權.勿影印超過三分之一"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9:04:00
只要不會因此讓看圖的人會因此不去看正版就可以了
作者: xero (xero)   2016-08-03 09:04:00
支持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9:05:00
3個月內是指發文會刪除不處份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9:05:00
不是的 版主以不開放為原則進行投票 投票選項 主要以禁止的補救措施 為討論的空間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09:07:00
像你去影印店印教科書 你印來自用不會有事 有是的是影印店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9:07:00
可以請教frojet一下,你所謂的補救措施是什麼? 讓我參考下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09:08:00
沒授權的東西 不要說1/3 就算只印一頁來營利也有可能出事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9:09:00
回nicetree版主 我很納悶 請問他們有給我啥具體可行的意見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09:09:00
板主定這些 就是為了最低限度的保護站方跟鄉民 因為散佈肯定會違法 1/3的規定 只是討論出一個應該是"合理"使用範圍是不是合理使用 當然不是鄉民跟板主說了算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9:13:00
回clubT版主 建議的補救措施 是多一道保護機制 大家可貼低調文 但只限知道某人已有管道可提供 但索取連結請自行與某人聯繫即可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09:14:00
心得文放盜版圖跟某影評用盜版片段有什麼差別? 就不違法嗎?要落實就一次痛到底,心得文要附圖就買雜誌或單行本截圖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9:15:00
版主就是怕投票結果 像上次標題雷的結果一樣 全面開放 才遲遲不敢投票決定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9:17:00
你說的機制太爛了,叫人家發文說自己有盜版,要的來找我拿?你這是在害人啊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09:18:00
而低調文是散部版權物 這在法律上一點模糊空間都沒有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09:18:00
情報文的部份,如果有在日本的朋友提供來源或是購買雜誌的證據,沒有就等台灣出版這樣就沒疑慮了吧?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9:19:00
首先情報文只是把其他網站的"消息"轉過來 而且有時是假的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09:19:00
版主只是把完全沒模糊空間的東西禁止 剩下的地方盡量不影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6-08-03 09:20:00
f板友,大家給你正確的法律常識,你都不聽,我們也沒辦法,建議您補足法律常識再來討論,謝謝您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09:20:00
響板上原來的運作而且 這樣對大家都好現在有人覺得1/3的規定有問題 那就投票阿 不是很愛投票?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9:22:00
版主不應該直接就否定 未審先判罪 你怎麼沒想有可能原po自己有買 然後私下分享交流 就直接認定對方也是用盜版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9:22:00
私下分享交流就是犯罪 ..................................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22:00
本來是全開放 現在變成禁超過1/3 你不確定那為何是不超過1/3可以 而不是全禁?(常理而言法律應是全禁)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9:23:00
誰跟你本來是全開放...本來只是站方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23:00
我看不慣的是低調時拿合法來講 貼圖時又變反反覆覆我只說板規 以前板上貼圖有沒有超過1/3都沒罰吧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9:24:00
所以才讓大家用低調的方式,表面上看不到就算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9:24:00
回nicetree版主 你們的正確法律觀念 不就是一直認定低調文屬於違法範圍 我可沒反駁此點喔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24:00
你不確定的話應該是先維持開放 等確定後再來修改而不是還不確定就先改成沒超過1/3可以 超過才不行
作者: durantjosh (肚爛特‧喬許)   2016-08-03 09:25:00
版權持有者不告,就算是法院也不能認定是違法啊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9:25:00
那你知不知道站方為何會有那個1/3的規定? 是站方定的喔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6-08-03 09:25:00
著作權法不是不知者無罪 你要拿法 就別說你不知道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25:00
而且我前面也問了要用一話還是一本來算? 動畫影片呢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9:26:00
如果超過1/3可以,那是不是全貼出來也可以...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26:00
所以說站規都不一定合法 板規卻一定要合站規 真奴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9:26:00
而我要求的是程序上正義及充分的陳述意見 兩者沒有矛盾 是版主自己搞錯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9:27:00
你沒想過是你自己搞錯嗎?你也說你不懂法律,現在1/3也不確定是否違法 所以1/3要禁??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9:30:00
啥 回版主 我的推文甚麼時候有提到1/3貼圖的事情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30:00
我是說主動提改板規的是板主 在確定前應先維持現狀to frojet,他9:27回你 9:28是回我可以回答一下是一話還是一本 還有動畫影片怎算了嗎?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9:32:00
另外我有多次強調我不懂法律嗎?
作者: cabokino (卡布其諾)   2016-08-03 09:33:00
對於違法為慣的人,要叫他們守法是比較難點,因該多給點時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33:00
樓上 他那行是回我 我說我不是法律系,但改的人要查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9:33:00
是一話,動畫或漫畫,限制的關鍵是:是否會影響到正版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9:34:00
如果有人看了該篇文章的內容會覺得這樣我就看完了 那就違法
作者: cabokino (卡布其諾)   2016-08-03 09:34:00
檢舉他,反正版規寫清楚那些就是想PO低調的人就自己負法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09:34:00
著作權法第65條去看一下好嗎 沒人說1/3不會違法
作者: cabokino (卡布其諾)   2016-08-03 09:35:00
律責任,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9:35:00
所以如果全貼出來(不論漫畫或動畫) 當然就會影響到版權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35:00
那請問默許找完連載後來討論 有違本板旨作品內寧為
作者: cabokino (卡布其諾)   2016-08-03 09:36:00
至於沒在PO低調卻吵著沒低調不行的....聽聽他們發洩就好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9:36:00
現在這已經是法律問題了,如果你又不想研究法律那根本不必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09:36:00
現在是把明確違法的禁掉 如果版有決得要把有違法風險的都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36:00
盜不違心精神 這樣矛盾的現象該如何解釋?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37:00
我直接說結論 如果要禁低調,貼圖就該全禁 要合法就
作者: cabokino (卡布其諾)   2016-08-03 09:37:00
一直聽違法違慣的人跳針也不是辦法,你我時間都寶貴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09:37:00
默許別人討論有違法嗎 就說板主只是在最低限度的禁止而以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38:00
就連同貼圖跟低調一起來投票表決 以上沒違法 但是違反本板討論漫畫內的精神 不是很荒謬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9:38:00
你先證明1/3有違法再來說要我禁
作者: cabokino (卡布其諾)   2016-08-03 09:39:00
看完電影出來討論劇情有違法嗎? 在網路上轉PO公開的電影預告有違法嗎? 在網路上PO上完整的電影內容有違法嗎?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39:00
上面就有人提給你了 pita30 推文 9:34 去確定一下啊cabokino在強詞奪理什麼 連載是預告嗎? 在台灣出版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9:40:00
你根本沒搞懂他在說什麼 = =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9:41:00
我只能說 版主群權力太大 自以為是法官 能判斷是否違法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41:00
了嗎? 在網路上免費公開了嗎? 最扯的人是cabo吧
作者: cabokino (卡布其諾)   2016-08-03 09:41:00
奪不奪理 你PO低調我可以幫你認識什麼叫道理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09:41:00
現在是不能當散部盜版的人 就要轉職當正義魔人 這麼極端嗎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42:00
板主才沒搞懂吧 沒人說1/3不違法->1/3違法 懂了嗎?
作者: cabokino (卡布其諾)   2016-08-03 09:42:00
只在這裡用那無理頭的言論是不會得到正常人的支持的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9:42:00
根本不是,是要看內容而定,懂了嗎?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9:43:00
我認為cabokino的論點還算合理 不用特別強調對錯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43:00
現在是板主作法才得不到支持 要不要出去看看噓文數?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9:44:00
http://tinyurl.com/zvbfltm 雖然未必是正確的,參考一下吧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44:00
To f,他哪裡合理?他把連載跟已上映有買票的電影混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9:44:00
但投票是一種尊重民意的行為
作者: cabokino (卡布其諾)   2016-08-03 09:45:00
還在用推噓文看事情啊 多走出去吸些乾淨的空氣比較實在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45:00
看完了 但前提是分享者自己有買or租漫畫的情形之下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9:46:00
所以你要如何去驗證別人是否有買?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46:00
板上99%看連載的是有自己買or租JUMP嗎? 心知肚明
作者: durantjosh (肚爛特‧喬許)   2016-08-03 09:46:00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47:00
所以我只說這種默許鑽漏洞 合法但違背主題漫畫精神
作者: cabokino (卡布其諾)   2016-08-03 09:47:00
番個不停就請馬上PO低調阿~ 其他都假的拉~ 還是不知道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09:47:00
To P :我自始自終 戰的論點只有一個 就是版主沒有投票的民主程序 至於其他部分 我是沒有異議的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09:48:00
你自用沒事 但散佈就有事 心知肚明也不會怎麼樣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48:00
而且貼自己買書的拍照圖&貼一看就知道是字幕組的圖可以一概而論嗎
作者: cabokino (卡布其諾)   2016-08-03 09:48:00
沒有一次到位 就歪成這樣了 想讓這些人守法太難了拉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9:49:00
心知肚明無法當做判決的依據...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49:00
一看就知道是jojo/鼠繪/熊貓的圖 總不只是心知肚明
作者: cabokino (卡布其諾)   2016-08-03 09:50:00
禁止違法的事還須投票 恩...恩恩... XD眼睛業障重阿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50:00
cabokino自己看盜版連載看爽爽的還說 有種都不要看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6-08-03 09:52:00
只是想知道版主的標準 我有權提出質疑 這是我的權利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9:52:00
你想知道什麼標準?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52:00
投票是多數決慣例 如果不投票那就同時改板主任期制
作者: cabokino (卡布其諾)   2016-08-03 09:53:00
公開散布 的中文意思大概有點難懂 但是想吵又不敢當法律責任倒是看得很明白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54:00
魯夫是盜亦有道的真海賊 這邊卻推能做不說的偽君子
作者: cabokino (卡布其諾)   2016-08-03 09:54:00
板規可不是拿來當保護傘低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55:00
問板主:貼字幕組的圖 一看就知道是盜版這種 就算沒超過1/3板規要不要處理? 漢化組影片不到1/3者亦同
作者: durantjosh (肚爛特‧喬許)   2016-08-03 09:56:00
其實圖片上如果有漢化組的連結,這種就和全貼差不多了
作者: cabokino (卡布其諾)   2016-08-03 09:57:00
哈哈哈哈 真海賊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57:00
字幕組圖剪掉字幕組名稱 但翻譯內容還是看得出 怎解我們不會完全反對禁 但是要不投票就改 就要完整配套是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09:58:00
需要解嗎? 這有確定是違法嗎?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09:59:00
目前大約有70%圖都是含漢化組名稱&網址 明顯違法吧所以以後這種圖但沒超過1/3到底是可不可以?
作者: durantjosh (肚爛特‧喬許)   2016-08-03 10:01:00
管理上方便感覺就是默認這是自己嵌字上去的是說ptt的板主改板規是一定要投票決定過才能改嗎?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10:02:00
沒有,話說板主上任也不一定需要投票喔XD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0:02:00
我的認為啦 這跟是自己買來還是漢化的沒什麼關係因為不管哪種 就算自己買來 也無權整本掃好放在網路上所以 圖片的來源 跟1/3是兩回事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0:04:00
站方是給予板主很大裁量權 民主與否取決於誰當板主
作者: wackyjazz (歐嚕嚕)   2016-08-03 10:04:00
低調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0:05:00
to pita,自己買的1/3內或許可以 但重點是有漢化組名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0:05:00
你買來掃描後散佈 還是侵權行為
作者: durantjosh (肚爛特‧喬許)   2016-08-03 10:06:00
所以我覺得板規應該至少要再加一條「不能有漢化印記」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0:08:00
不過就算剪圖 內容也一看就知道是盜版 請問這違法嗎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0:11:00
依著作權法65條來看 版權物的來源 並不在判斷範圍內
作者: durantjosh (肚爛特‧喬許)   2016-08-03 10:12:00
追根究柢違不違法也不是ptt站方或板主說的算,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0:12:00
就像你可以錄影電視節目 但公開播放的內容 跟你是買來的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0:14:00
pit沒抓到重點 我隨便範範一張http://goo.gl/6ZwyzT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0:14:00
嚴格來講 未經授權只要貼個一張 就有可能被吉 不論來源
作者: durantjosh (肚爛特‧喬許)   2016-08-03 10:15:00
為了確保有人來討論(有人氣),管理上大抵都是消極的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0:15:00
的名稱跟網址 連圖的網址也是鼠繪的 明顯違法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0:15:00
定1/3 是板主認為在這範圍內 可能比較不會被吉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0:16:00
現在禁低調是為了合法 但開放貼這種圖又違法
作者: durantjosh (肚爛特‧喬許)   2016-08-03 10:16:00
大原則就是板主不刪不代表不違法,ptt只做最低限度的防護來保護使用者不要犯法當然ptt定的標準我覺得是有討論的空間啦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0:18:00
如durantjosh所說 像youtube也是大多盜版但消極處理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10:19:00
所以規定心得文要放圖就證明來源是正版雜誌或單行本啊,笑版主不敢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0:19:00
就跟圖書館影印機旁寫 注重註作權 不要印超過1/3但其實你印個一張 拿去賣錢 就違法了 但你借書合法 影印時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10:20:00
情報文,情報圖也總有來源吧,也一併附上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0:20:00
也合法 所以違法只因為你拿去賣錢了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10:21:00
情報文字絕對不會有問題啦 情報圖我還真不確定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0:23:00
情報文字整話 漫畫來說可能有模糊空間 小說肯定違法
作者: durantjosh (肚爛特‧喬許)   2016-08-03 10:23:00
心得文貼一兩張至少還是算在第五十二條的合理使用範圍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0:23:00
情報文保證沒有 低調文保證會有 但部份圖是"可能會有"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0:24:00
我只想說 如果貼圖部分可以開放不完全合法 那禁低調
作者: durantjosh (肚爛特‧喬許)   2016-08-03 10:24:00
單純分享資訊就有點模糊了,要上法院才能清楚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0:24:00
還是回歸著作權法第65條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10:25:00
如果情報圖1/3不違版規,那是不是可以把低調拆成3-4份,隨意排版當情報直接po圖發出來,再由鄉民自行排出正確順序就可以?漏洞百出啊
作者: durantjosh (肚爛特‧喬許)   2016-08-03 10:26:00
今天只是單純分享圖,非新的創作不算在52條保障的範圍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0:28:00
這問題影印店有人在問 我分四次印完行不行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0:28:00
有趣 假設一話15頁 一個人低調5頁 每個人都合板規唷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10:28:00
理論上是這樣沒錯 但是貼圖的目的是為了討論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0:30:00
板主還沒回答圖上有漢化組資訊 違法但合板規的部分這部分若要完全合法 到時一定很多人沒剪圖被桶板主標準不一為難中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0:32:00
至於有沒有可能 當然是出版社跟法官覺得有沒有侵害到他的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10:32:00
拆開低調發情報也是為了討論啊,誰知道這麼巧,個別拿到的情報竟然可以組成完整的一話呢?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0:33:00
所以說這樣等於變相倡導假掰板 偏偏OP漫畫的精神是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10:34:00
圖上有漢化組資訊是不是合法我不知道 所以不限制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0:34:00
但板友想把有風險疑濾的一併拿掉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0:34:00
打倒假掰闡揚正義 格外諷刺有漢化組資訊的難道不是肯定違法嗎? 請pita大工跨買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10:35:00
剛剛他就說過他認為沒問題了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0:37:00
從網址可以看到好幾部漫畫盜版整部 他沒提到這部分
作者: durantjosh (肚爛特‧喬許)   2016-08-03 10:37:00
圖上有漢化組網址不就和低調文有87%像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10:37:00
有風險疑慮的一併處理不錯啊,為什麼還要開放模糊地帶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0:37:00
我只知道漢化整本還散部的有違法..剩下不是我能判定的像上面那篇 對岸畫家的海賊圖 沒經過他同意 所以也違法了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0:38:00
我整篇推文就是質疑部分開放模糊卻又強調合法的矛盾要嘛就不要強調合法 要嘛就全部投票決定 以上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10:39:00
版主推 我就噓 完全沒有願意與人溝通的意願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10:40:00
有人會禁自己不確定是否有問題的東西?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0:40:00
但那個人應該不會對你提出告訴 所以就沒事 大概這種感覺吧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10:40:00
因為不規定嚴禁一點,我上面說的低調拆4份直接po成情報文討論就合版規欸
作者: durantjosh (肚爛特‧喬許)   2016-08-03 10:41:00
但板主也不能確定說他是否詢問過同意轉載啊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10:43:00
規範本來就很難完美,如果有人要玩也很難禁止
作者: durantjosh (肚爛特‧喬許)   2016-08-03 10:44:00
反正就等板主出來釋疑啦,所以說會出面解釋嗎XD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0:44:00
開始玩文字遊戲了 直接說這邊改假掰板 不要說合法啦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0:45:00
所以說 明確違法的事 板主禁止掉 沒什麼問題
作者: Avril1027   2016-08-03 10:45:00
frojet噓 我就推 完全沒有願意與人溝通的意願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0:46:00
但大家討論不出結果的事 板主直接禁掉 可能反而不適合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10:47:00
任一鄉民把低調拆成4份,分4篇文章po成心得文,標題就是,XXX話心得(一),XXX話心得(二),內容只是簡單敘述,字數夠也行吧?以後就能直接po圖而不違反版規又在法定模糊地帶?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0:48:00
你覺得OK 被告時可以這樣跟法官說阿....說你符合板規
作者: birdwilllson   2016-08-03 10:48:00
支持版主出發點,只是規範可以再仔細想過
作者: durantjosh (肚爛特‧喬許)   2016-08-03 10:48:00
說真的這種本來就在模糊地帶的規範要鑽洞很容易的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0:48:00
那板主有些確定有些不確定 又不給投票 還不都是板主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0:49:00
說了算? 我就覺得漢化組網址違法沒有模糊空間啊
作者: durantjosh (肚爛特‧喬許)   2016-08-03 10:50:00
今天板主認定低調文不行,那漢化組連結應該也要禁止
作者: Avril1027   2016-08-03 10:50:00
竹子王子不要再出來秀下限了啦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0:50:00
要照站規走的話 就請先去問清楚法務部之後再來改而不是都還一堆沒確定清楚就先強制上路實施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0:51:00
圖片直接有整話的漢畫連結禁止我覺得OK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0:51:00
才會一堆漏洞給人講(包括我) 若配套無懈可擊且立意為善那大家也不會說什麼 漢化組logo跟網址部分先去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0:52:00
因為這可能等同你在散佈漢化連結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0:52:00
問清楚站方法務部吧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10:52:00
所以現在就只禁確定的部分啊其他的就是照小組規範啊小組的規範不就站方的認定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0:53:00
低調跟貼圖一樣是版權板規部分 一半先禁一半不禁就是怪怪的一定會有人講 等到全部都確定了再來禁現實中的法律也不會這樣搞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10:54:00
你自己也說不確定的就先問清楚再來改 不確定的我就沒改啊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0:54:00
既然低調要強調合法 那其他部分就一起弄清楚後再說ㄜ...無法溝通...版權相關板規還拆成好幾部分 是真不懂還是強詞奪理?
作者: Avril1027   2016-08-03 10:55:00
恩 大家也這麼覺得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10:57:00
這本來就很複雜,所以先處理確定的部分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10:58:00
所以才說版規增加心得文附圖就要證明圖源是正版啊,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0:58:00
所以他只禁低調 這部份他並沒有不確定阿...上面提過了 你能不能貼出來 跟你來源是不是正版沒什麼關係你買書來看 跟你能不能PO上網 完全是兩回事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1:01:00
整個版權相關部分都應該等全部卻確定後再一起改哪有說一部分版權合法一部分版權可以不合法的?但目前板主沒感覺到這樣有問題 再多說也是雞同鴨講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1:03:00
你現在去買海賊王第1集掃描整本放上來 不被告才奇怪......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1:03:00
而且目前覺得板主態度是"小組規沒寫不行,故不用問"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11:03:00
那版主確實要去找清楚版權相關規定再修改版規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11:04:00
這問題已經在網路討論N年了,至今仍沒有結果...如果要等喔那應該都可以不用改了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1:06:00
版主也不是法律系 所以我不強求 只叫他問法務部而已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11:06:00
至於合法與否,我想和文章內容有很大關係 並不會每篇都一樣
作者: durantjosh (肚爛特‧喬許)   2016-08-03 11:06:00
所以就是直接貼低調連結不行,但嵌在圖片上ok的意思?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1:08:00
嵌在圖片上要禁止我想也不是難事啦 截圖的少截一點而以...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1:08:00
to durantjosh 更諷刺的是 直接貼低調只能看到一話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11:09:00
.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1:09:00
但圖上的連結進去可以看到十幾部漫畫的整部這樣版主還能坳說不確定違法 也是滿厲害的就是
作者: birdwilllson   2016-08-03 11:11:00
嵌在圖上的連結禁止我也覺得能符合這次規範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6-08-03 11:12:00
我很質疑3分支一 怎麼來的 以前我的單位是10% 並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1:12:00
連結太明顯 板主怕得罪70%的沒剪圖派所以硬凹不確定
作者: birdwilllson   2016-08-03 11:12:00
就看板主要不要增加這條讓漏洞縮小吧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1:14:00
低調一話網址水桶 但是http://goo.gl/6ZwyzT 圖裡網址進去可看到多部漫畫幾百話 板主不確定違法,不禁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1:19:00
你單位的10% 也是自己訂的 他的1/3 也是自己訂的法律上沒規範這東西 只看你有沒有侵害到他的利益而以所以最低標準的比較可能不會被告 是隨個人來決訂的你單位覺得那像規範 可以保護大家比較不會出事但在那規定內 一樣很多漏洞可以鑽 遵守你單位的規定 並不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11:23:00
版規嚴謹些,一次把違法可能都杜絕掉吧,情報貼圖一律附上正版來源,官方,雜誌,單行本都可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1:24:00
代表你的行為就一定不會被告當你被告的時候 你的單位也不會幫你坦 會說那是你個人行為
作者: guithawk (阿鷹)   2016-08-03 11:27:00
奇怪,就一個"禁止貼盜版連結",有這麼難懂嗎? XD一直無俚頭的無限上綱、東扯西扯是要幹嘛?
作者: Avril1027   2016-08-03 11:28:00
大家已經有樓上的共識 再討論其他細節
作者: guithawk (阿鷹)   2016-08-03 11:29:00
美其名是討論細節,實際上是要用這些"細節"逼退原意吧XD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11:38:00
最後有關情報及貼圖來源,既然法官那也有不確定的模糊地帶,就可以投票吧?不然跑出上述一些合版規卻不確定是否違法的漏洞出現,出事情也麻煩吧?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3 11:40:00
又不是投完票法官就會拿來參考...如果有人要故意鑽漏洞,如果有事就是他自己要負相關的責任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11:41:00
沒說要給參考合法化啊,至少能縮小漏洞吧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3 11:41:00
出事就要自己承擔了...不能說合乎版規就沒事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11:42:00
這樣禁一半有什麼意義?
作者: iwanttosleep (歐歐睏〃☆)   2016-08-03 11:42:00
禁止違法行為竟然要投票 神邏輯耶!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11:43:00
都說是針對情報貼圖問題了,看清楚吧
作者: guithawk (阿鷹)   2016-08-03 11:44:00
沒辦法,想看盜版沒有正當理由,只好搞投票試圖以多數暴力來逼板主同意。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3 11:44:00
應該這樣想 規定是給不知道的人做一個參考 但是不能拿
作者: iwanttosleep (歐歐睏〃☆)   2016-08-03 11:45:00
批踢踢受法律約束 違法就是違法 又不是你在批踢踢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11:45:00
情報貼圖的違法判斷是在官方,既然是自由心證的東西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3 11:46:00
規定來主張自己沒問題 因此出事就是得自己負責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1:47:00
不行阿 都講過了 兩者沒關係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11:47:00
兩位是在鬼打牆嗎?沒說過禁低調要投票好嗎?是針對情報貼圖的模糊地帶
作者: yun0112 (Yun)   2016-08-03 11:47:00
情報網站圖,之前看到的資訊是跟日本一些提早發售的店買的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1:48:00
你買書並沒有買到可以公開散佈他的授權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11:48:00
既然是提早販售是正版,那附上來源證明應該不難吧所以才說為什麼情報貼圖有模糊就不用一併處理既然不能散播,也該管制吧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6-08-03 11:50:00
已經說板主無權作思想審查,樓上請勿跳針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1:50:00
有模糊地帶的一併處理 這樣板主很濫權耶 哪個板這樣搞?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6-08-03 11:51:00
你發文想附證明請自便,但無權要求別人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1:51:00
真這樣搞 大概就真的有人會去提罷免了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11:51:00
而不是開放1/3然後又說被抓自行負責,一開始規定嚴謹一點不好嗎?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1:53:00
現在就是在基本保護跟能自由討論上取得平衡阿
作者: yun0112 (Yun)   2016-08-03 11:54:00
對不會日文的人來說,要寫信去請日本情報網提供購買證明
作者: bayehmi (勿忘本。)   2016-08-03 11:54:00
呵呵,所以貼不超過1/3的圖文被告了版主要負責嗎? 哪來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1:54:00
規定嚴謹一點 對板主自己又沒差...板友們確定要嗎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11:55:00
不是沒有版這樣搞就不能做吧?全正版的環境不好嗎?
作者: bayehmi (勿忘本。)   2016-08-03 11:57:00
既然都不保證合法了,那何不選擇把這個洞補起來,而是留下「自己負責」的一句話?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11:59:00
嚴謹規定對版主沒差的話,然後違法與否又是官方自由心證,讓版友投票決定是否需要強制規範可以吧?這樣開一半禁一半,著作權也不會受重視也不會進步吧
作者: bayehmi (勿忘本。)   2016-08-03 12:02:00
之後有人因為1/3被告了,就說是版主說1/3是符合規定的吧Zzz,這樣對op版對站方有比較好嗎?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12:03:00
自由討論用的截圖取自雜誌,單行本總可以吧?
作者: birdegg5566 (鳥蛋56)   2016-08-03 12:09:00
第一次覺得竹王子中肯!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12:12:00
一直以來都是版友轉發部分日韓文情報->低調->截圖po心得自由討論,現在只是低調變外找而已,頭尾還是一樣啊,低調禁止我認同,但是幹嘛只做半套...為了著作權能不能進步一下?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3 12:14:00
板主從來沒說他是為了著作權在努力阿XD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6-08-03 12:14:00
版主你好 著作權法不會說你不知道不用罰 不要說不確定所以不禁止 要講法卻搞不清楚 傻眼
作者: birdwilllson   2016-08-03 12:22:00
上面不是有說需法官與官方裁示認定的部分就不禁嗎?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12:22:00
所以才想用投票讓版友決定是否需要嚴謹的環境,如果是不需要也ok,就是低調變外找,情報截圖法官判沒事就好
作者: birdwilllson   2016-08-03 12:26:00
我是不希望一次讓生態變動如此巨大啦
作者: zxcelephant (阿光)   2016-08-03 12:27:00
既然打著不讓版上變成散播盜版的平台,又為什麼不縮小漏洞?
作者: birdwilllson   2016-08-03 12:28:00
等3個月後適應新規範再來做細節調整不是也可以嗎?光是禁低調這大變動你看多少人在哀號你的立場很明確,也不無道理,但我認為是可以暫緩的
作者: guithawk (阿鷹)   2016-08-03 12:42:00
緩到三個月有點太久了啦,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ptt看不到就在哀號,那就是真真正正的伸手牌啦~
作者: firelin (小林)   2016-08-03 12:43:00
尾大說看盜版的!!!滾
作者: saes087364 (saes087364)   2016-08-03 12:54:00
以後星期四就去Google啦,這裡不用來惹,88888888888
作者: lvk0 ( )   2016-08-03 13:02:00
是否可以投票? 看大家的意見再決定
作者: Inlu0828 (Inluzer)   2016-08-03 13:05:00
自己去google一下也不會?
作者: rockyegg (手裡拿著小皮鞭)   2016-08-03 13:20:00
盜版就是有就靜靜看 沒有是應該的 這也能吵是臉皮有多厚
作者: pent (有人試我的密碼,幹)   2016-08-03 13:38:00
QQ
作者: poohgogo (poohgogo)   2016-08-03 13:41:00
低調文又沒有任何營利 看不懂再禁什麼
作者: guithawk (阿鷹)   2016-08-03 13:42:00
違法啊,大哥。你有看到電影版再討論下載電影嗎......
作者: poohgogo (poohgogo)   2016-08-03 13:44:00
要不要出來參選政治阿 感覺什麼酒店阿 賭場阿 你也都能掃光光 超乾淨Der
作者: Avril1027   2016-08-03 13:51:00
要這些人乖乖把討論串看完應該很難 讓他們發洩吧
作者: guithawk (阿鷹)   2016-08-03 13:56:00
很多人用沒人來來恐嚇板主? 假的。人多人少對板主根本沒差。人多也不會有好處,人少反而更好管。你以為每個板都跟西斯板一樣可以騙妹子喔?
作者: openlion (open獅)   2016-08-03 13:59:00
版權什麼的真的很好笑 我連載會來看 1~82集也一本都
作者: Wilt20000   2016-08-03 14:00:00
低調
作者: openlion (open獅)   2016-08-03 14:00:00
沒有少啊人會變少也不是什麼威脅啦 只是說這個版不就是因為連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3 14:27:00
版主不怕人少的話為什麼有漢化組網址的圖不敢禁?
作者: smalllmin (小小明)   2016-08-03 15:07:00
板主怕不怕人少和圖有漢化組網址之間的關聯是...?邏輯清楚點好嘛。"Prince: 板主還沒回答..." Wow~自己問的問題逼別人一定得回答,自己被問的問題卻裝作沒看見,網子不ey想必到時又會在自己的"光榮事蹟"上加上一條調停板上禁止低調文一事
作者: chenhsiutsai (肛榨隊長:十萬火雞)   2016-08-03 15:11:00
白癡
作者: gn00499901 (烏龜)   2016-08-03 15:27:00
給推
作者: yoyoyuyugigi   2016-08-03 16:14:00
某f可能法律沒讀好,法規命令可以牴觸法律嗎,罰你回去看法律優越跟法律保留原則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16-08-03 17:44:00
請問版主什麼是低調嗎???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18:28:00
某yo 我可以說你是人身攻擊嗎? 沒事就要罰人重看 再說行政程序法是法規命令嗎?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16-08-03 18:34:00
板主群集體下台啦 當你個板啊 滾一滾吧
作者: bentasi (bentasi)   2016-08-03 18:51:00
正當合裡推合理
作者: chenee711 (HI-5411)   2016-08-03 19:25:00
支持 太猖獗會下降品質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喔
作者: lh9059 (Phoenix)   2016-08-03 19:53:00
太無聊
作者: ken60816 (ken)   2016-08-03 20:18:00
最愛可以移除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20:25:00
我建議與其請所有版主下臺 不如直接開新版 上次失敗主因只是論點只有標題雷這個問題 但其實版主群這次拒絕投票的行為 得知op版存在非常多的問題 明顯有兩派人馬角力 何不拆版算了再者事隔一年可以再提了吧 國父11次革命才成功我們只提一次真的還好 堅持到底 組版終有同意我們的一天建議新版名稱為 happy_onepiece如何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3 20:43:00
痾...冒昧為一下 為什麼突然出現失敗主因?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20:50:00
F版友露出真面目了嗎? 主要目的是拉版主下台吧...我是蠻建議你想辦法開新版的啦 加油另外可請教行政程序法 23條裡 與這串討論的關聯是?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20:51:00
回樓上 上次開新版被駁回的原因 在於理由薄弱 只因標題雷意見不同 就想開新版 所以被駁回拜託 我根本一開始沒有打算拉版主下臺的念頭大家仔細查看我一開始po的推文 和後續的言論就知道我的立我是引用行政程序法的整體精神來倡導 其實想用憲法精神 強調民主程序 但又覺得層級拉太高調 才退一步說明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3 20:58:00
標題雷不是上次的議題嗎?這一次是禁低調的議題....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20:59:00
那你可能要覆習一下行政程序法第二條的適用範圍...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20:59:00
正當法律程序的精神 民主的主要性等抽象法律概念也很重要請你不用建議我複習這些條文 對我是人身攻擊 侮辱我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21:02:00
另外PTT可能適用第三條之六 不受行政程序法規範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3 21:02:00
0.0 (目瞪口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21:02:00
上次是標題雷 這次是低調文 那一次會是什麼 每次版主都做一大堆奇怪的事情 令人心驚膽跳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21:07:00
法律適用 不同人各有不同程度見解 我真心希望A粉勿老要人回去讀書 或搬弄條文顯示自己學問高人一等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21:08:00
A粉? 聽起來蠻好吃的 老實說我也不想搬 只是因為剛好看到有人提出法律上誤用的情況 幫忙修正一下 避免誤導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21:11:00
拆版吧 自我感覺良好的人 無法溝通 希望版主們及大家支持拆版 兩邊人都快樂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21:12:00
我也這麼覺得,所以我超支持你去開新版的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21:13:00
那謝謝你 記得幫忙連署 以表誠意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21:14:00
那大家都很清楚你的立意了 在新開版之前讓大家清淨一下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21:15:00
謝謝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6-08-03 21:17:00
所以欲新開一個海賊板會跟這邊哪個地方不同?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3 21:19:00
我可以肯定一定有一個地方不同 版主不同
作者: Kelvinchen ( Fair to fair)   2016-08-03 21:20:00
有問過大家意見?
作者: guithawk (阿鷹)   2016-08-03 22:27:00
通常像某f這種毛一堆的,講話乍看之下言之有物的,都會說“我沒有想鬥板主,我也不想當,只是想說句公道話”之類的。但實際上呢?
作者: yoyoyuyugigi   2016-08-03 22:45:00
以法律階層來看:著作權法>私人法律行為,懂? 民法148,懂?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16-08-03 23:05:00
本來被噓爆的文怎麼會變推的呢 真是神奇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3 23:08:00
很多人連續推文硬推回來 話說我被集中攻擊 真無言剛剛我白痴一個一個認真算 到底誰贊成 誰反對 還沒算完明天再統計好吧 自嘲自己沒事找事做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6-08-03 23:18:00
我也給噓 像這種一邊講話一邊扣帽子 實在不喜歡
作者: wen12305 (偏鄉替代役)   2016-08-03 23:19:00
聖光術
作者: ydou (帥氣直逼明金成)   2016-08-03 23:30:00
補血
作者: DD4 (W17)   2016-08-03 23:53:00
123
作者: syw20 (亮晶晶)   2016-08-04 00:08:00
是說我蠻好奇扣除連續推/噓,這篇真實的風向是怎樣0.0
作者: TruMadDeeply (Name)   2016-08-04 00:13:00
所以到底要不要投票 版主到底要不要管理低調文我真的很好奇正義魔人到底有多少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00:18:00
重點是「直接」 只貼連結 不能認為是直接我不反對 版規比組規更嚴 但是如果不能令人信服是會引起更大的爭議如果是害怕被告 可以先把法規看懂 或者去問問ptt的法務組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00:47:00
#1LGP1tOM (C_NewBoard) 可查看此文版規比組規更嚴 但版主群假裝不知道 堅持不肯投票
作者: KoWenJe (柯批)   2016-08-04 00:53:00
我覺得大問題還是版主自以為是到一個地步了吧 上一篇討論串這麼長的文章是多久之前了 版主還可以一直辯 這版真的沒救了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01:08:00
我只能說 板上低調文 多數是貼連結 或者低調碼如果不是「重製」圖片等 那涉及的是「公開傳輸」的問題我國實務目前認為 只po網址 並非「公開傳輸」行為更何況 著作權法90條之4到第90條之12 站方有民事免責並授權訂定「網路服務提供者民事免責事由實施辦法」因此 好樹板主 上面參考的網址 跟目前「低調文」所涉及的完全是沒有相關的事 有點庸人自擾的感覺站方如果沒有因為低調文 而表示任何意見 為什麼要擔心會不會變成平台勒?再問一個問題 我貼盜版漫畫網站的首頁 而非一進去就看得到漫畫 會不會有1/3的問題?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01:19:00
感謝d86506詳細的說明 但能否下一個總結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01:19:00
如果至少要再按好幾個連結 才會看到盜版物 版主又該怎麼認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01:20:00
定?po的人 原則上如果知道那是盜版 那是違法沒錯http://goo.gl/qMaS11 以YOUTUBE為例但 po的人想違法 這與站方 或者板主 的利益並無妨礙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01:24:00
那po的人不知道就沒有關係嗎 另外站方其實不用擔心被牽連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01:24:00
結果連目前低調文也沒違法咧 板主根本都沒弄清楚就硬要禁且還不給投票 根本就是想禁就禁 想開就開啊frojet不要再給"推"了好嗎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01:27:00
再說 如果真的擔心ptt變成平台 應該先向站方反應要求連組規 都要禁止一切可能的違法否則 身為板主 順從組規 傾聽民意 那是必然的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01:28:00
我很認真的讀了樓上提供的連結 安心好多了
作者: Belanice (龍杰)   2016-08-04 01:30:00
推d前版主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01:30:00
抱歉 剛剛不小心按到推 補噓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01:33:00
現在板主說法是:他確定違法的就禁 不確定的就禁一半結果原來連他確定的都是錯的 那根本就隨便板主搞嘛我就想說站上大半板都有低調文也沒突然禁 是搞哪招?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01:35:00
那我們可以跟版主教育一下 目前確定不違法 是否不用禁了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01:36:00
板主先拿合法出來說嘴 結果一下要合法 一下不確定要照站規組規 哪時要合法板主說了算 總之不給投票然後ClubT跟好樹板主至少還算有認真在回覆(凹?)但是另個某人看到板友在討論法條 反應竟然是[aiweisen: 0.0 (目瞪口呆]這麼輕率 你是板友還板主想要改板規又對複雜的東西沒興趣? 那就不要當板主啊
作者: KDDKDD (KDD)   2016-08-04 01:50:00
其實我會建議直接組務申訴了。禁止發佈版務文章本身就違反站規沒有先問意見就直接改變影響重大板規也太草率
作者: smalllmin (小小明)   2016-08-04 02:06:00
看到前板大分析的頗有道理,有人馬上跟風出來收割了呢~~~wow~~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02:08:00
我完全贊同KDDKDD的說法 另外我想問大家 到底OP有多少位版主呀 3個 還是5個 那些人呀回smalllmin 因為被版主群壓榨的那股怨氣 終於可以吐出來
作者: DevilEnvy (條列式王)   2016-08-04 02:27:00
立這種板規突然公布 也沒問大家意見 就照自己意見想要直接合理化 禁低調OK阿 相關配套咧 情報文又怎麼處理版主用意好但事情是這樣做的? 現在草率制定被罵翻再合的理由都一樣啦 定這種漏洞百出的板規還想劣退別人?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03:10:00
連結是否違法是攝及法律問題,與版友意見實屬無關下級機關所制定之規定,若扺觸上級機關之命令或法律由上級機關函釋或宣佈無效,或人民請願/訴願這種法律相關問題,與民意、投票真的沒有關係你可以去找版務申訴,但不要一直吵著說要投票只會讓人覺得你另有所謀D86之文章也讓我學到新東西 感謝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03:30:00
我有去申訴喔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03:30:00
不過我剛剛查了一下,網路服務提供者一般是指ISP業者PTT應該還是適用90-4 至12條喔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03:31:00
而且也私下先寫信給版主 無回應才申訴的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03:33:00
這方面我都覺得OK啊 我沒說什麼 你忘了我也支持你開新版我不是什麼版粉 硬要說我是OP粉 單就一些版規討論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03:35:00
版主消極態度才讓我非常生氣 不然何必淌混水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03:36:00
目前看起來 單就此事件 版主其實無重大缺失勿將私人恩怨涉及版務之相關事件,不然會落人口舌
作者: smalllmin (小小明)   2016-08-04 03:45:00
f大我並不是指你哦,雖然我們立場不大相同但你也是有持續在參與討論
作者: q5212 (q5212)   2016-08-04 04:01:00
不會來
作者: q26766 (cancan)   2016-08-04 06:25:00
怎麼變正的了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06:31:00
所謂的 「網路服務提供者」 就是著作權法第三條第19款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06:42:00
http://publication.iias.sinica.edu.tw/40118041.pdf幫high light一下 P.495 第一段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06:45:00
你真的有看懂這篇文章嗎......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06:48:00
所以你是建議站方站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就是了?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06:53:00
站方要站在多知情的情況?原則上只要跟YOUTUBE一樣有人檢舉在刪 就沒有侵權問題了阿
作者: q26766 (cancan)   2016-08-04 06:57:00
好認真推哦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06:57:00
好吧 那我也可以接受 但我覺得這在知情方面有討論空間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06:59:00
更何況 版主 不過是站方的內部單位 如何逐一認定有無違法那長久下來的低調文 是不是該全部逐一認定違法後
作者: q26766 (cancan)   2016-08-04 07:00:00
這種突然想到好像不錯喔就馬上執行的版主還能護航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07:01:00
再全部刪除 而且不能刪錯 一旦刪錯遇到訟棍 就更麻煩總不可能跟YOUTUBE說 音樂都可能違反版權 所以禁止上傳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07:03:00
youtube上傳影音其實不能類推至分享連結但是句溯及既往可以討論否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07:05:00
YOUTUBE上傳盜版影音 叫做「重製」比po盜版網站連結更嚴重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07:06:00
你都知道不同法條了 更不能類推吧@@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07:06:00
錯 還是可以類推 站在站方 或者YOUTUBE官方的角度怕的就是會不會變成「幫助犯」的問題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07:07:00
好吧 再來都是法規問題 就不再討論了總結一下 版主基於維護站方權益設立高於現行法規之版規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07:09:00
還有一個問題是 你怎麼知道 你po的那個網址 是不是盜版的人家寫論文寫得那麼辛苦 用一條連結就把人家公開傳輸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07:11:00
然其版規之盜版認定上有爭議 接下來由版務小組處理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07:11:00
有沒有可能違法?板主知道了 是不是有做適當刪除處分?上面只是要強調 如果要嚴格執行 有多麼荒謬而已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07:17:00
學術期刊引用 學術討論 應該沒有盜版問題...吧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07:20:00
這是「引用」嗎?哈哈哈 如果那個網址 是他人重製後的....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07:21:00
中研院 出版 在中研院網站 如果是他人重製 我也認了當過版主果然就是不一樣,今日受教了
作者: airrooco (批批踢三星級潛水伕)   2016-08-04 07:43:00
雖然辛苦,但還是要顧尾大的醫藥費阿...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07:47:00
原來真的問題是在 AresMars 為了護航顛倒是非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07:48:00
我只能說 你再繼續指名道姓下去 真的會道歉不完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07:50:00
明明已是非常明顯實務案例佐證 卻能硬拗
作者: bayehmi (勿忘本。)   2016-08-04 07:56:00
呵呵呵呵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07:57:00
我雖指名道姓 但沒刻意對你人身攻擊 只是點出這串討論點在誰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6-08-04 07:59:00
關於本次公告,我們有徵詢過小組長,群組長,法務,見解都與d板主不同,晚點整理後再向各位板友解說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07:59:00
而你講話指桑罵槐 罵人不戴髒字 也令我佩服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08:00:00
好吧 本來不想檢舉的 ╮(╯_╰)╭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08:02:00
版主終於出聲了是否重新再問過 搞不好先前他們不知道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6-08-04 08:05:00
to f 我們板主能理解板友的情緒願意承受謾罵,在公告內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08:05:00
ok~也有可能是我誤解法條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08:08:00
版主請你出來制止歪風 不然我再筆下去 就莫名檢舉引戰 毀謝謝版主出聲 我只想說 先前也有人叫我回去重唸 我只發文提醒未曾想要檢舉人 為停止筆戰 對a的發言 我以後不再理
作者: q26766 (cancan)   2016-08-04 08:21:00
反正主子也是挺護航的人啦,管你對錯,引戰勒呵呵
作者: KDDKDD (KDD)   2016-08-04 08:31:00
法務問題可以另外討論 今天我質疑的是你程序問題 和霸道行為站規保護討論空間 你憑什麼退文
作者: iamrtp (:P)   2016-08-04 09:13:00
違法又怎樣!?分享的人都不怕了你怕!?怕爭議的話別當板工吧!你維護出版商權利對方也不會頒獎狀或分利潤給你啦!忘了自己也是被剝削的一方嗎?
作者: q26766 (cancan)   2016-08-04 09:22:00
作者: asdfgh0920 (A醬)   2016-08-04 09:28:00
樓樓上神邏輯耶 根本小孩子不講理的吵架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09:31:00
無論對方言論是否像小孩子,都無法掩飾版主群無視民意的版主群霸道行為是重點 護航者應體認 Po低調文幾乎不違法組規也無限制若版規從嚴規範 就應該投票才對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4 09:46:00
有道理耶 不違法的話 那應該廢除低調分類 改成高調就好了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09:54:00
貼低調文幾乎不違法? 前版主都說了 轉貼之使用者若知無擁有其版權還轉貼就是觸法 站方為維護其自身利益 知道使用者有觸法之行為 需刪除相關資訊也是此次版規訂定之法源 請其他版友注意 無以身試法
作者: xLOVEx (NTUPHY97)   2016-08-04 09:58:00
看看蔡正元邱毅 上台後的嘴臉翻很快好像也不意外
作者: iamrtp (:P)   2016-08-04 09:59:00
低調著轉貼的都是外部連結,網路上可搜尋到的!要擔心也是連結網站擔心...不懂在那邊拼命維護版權幹嘛...自己看得爽比較實際吧...說違法是怎樣...警察來找你了嗎?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01:00
法規各人各執一詞我是不懂 但這篇公告明顯有違程序正義這點多數人都同意 我推文的主張也一直有理 並非為反而反 to f大:那個叫smalllmin的才是為反我而反
作者: KDDKDD (KDD)   2016-08-04 10:03:00
我提申訴了 看不下去 禁止另開新文討論根本是北韓行為如果自覺有理 為什麼不先公開討論再執行 而是先硬幹然後又禁止對板務不利的討論文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0:06:00
你們要指正版主行為我是沒意見 但請不要散佈錯誤法律
作者: iamrtp (:P)   2016-08-04 10:07:00
轉貼公開網站連結,跟用 http://goo.gl/euOAQV 有啥不同?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0:07:00
資訊 若版友誤信因而觸法 實屬不該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09:00
變成這樣說實話有點不勝唏噓 過去板主大部分時間都是默默維護秩序 自從前年底訟棍出沒 d86辭職後新上任板主大家本抱持很大期待 結果卻似乎變成史上最快換了位置就換腦袋的板主群 本板實在是不得平靜農曆七月到了是否該普渡祈福一下? 以上純粹抒情推文
作者: sbob (hmm)   2016-08-04 10:12:00
可以罷免版主嗎,換一個會聽民意的上來
作者: KDDKDD (KDD)   2016-08-04 10:13:00
之前自已片面擴張解釋 跟板友對嗆已經很誇張了 現在還直接搞北韓行為 實在是.............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14:00
像去年政治推文事件 我挖出d86跟ClubT在板友時期立
作者: csdunhill (MR.阿花)   2016-08-04 10:15:00
如果可以在板面上放漫畫連結,那放遊戲連結應該也ok吧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15:00
場也與主流民意一致 但訟棍出現後d大不向板上公開說
作者: csdunhill (MR.阿花)   2016-08-04 10:16:00
先不管組規(我認為組規也有問題)這種版權的東西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16:00
明 而是被迫將嚴刑轉嫁到板友導致自己黑掉 我覺得如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17:00
果板主本身想法與民意一致 卻有隱情導致被迫違逆民情這實在划不來 若這次有什麼隱情拜託公開向板友說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0:18:00
不能放遊戲連結是組規規定的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18:00
清楚 有道理大多數人都會力挺 不要自己說法都兜不攏
作者: csdunhill (MR.阿花)   2016-08-04 10:19:00
甚至我覺得低調都不低調了 應該改成完全開放才對...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6-08-04 10:19:00
以前在麻將版MJ也發生一樣的事情, 本來很熱鬧的版後來開始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19:00
連自己人都說服不了 看去年好樹和awei都還是跟板眾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20:00
站在一起 我很難相信這篇公告是板主群真正的本意
作者: csdunhill (MR.阿花)   2016-08-04 10:20:00
怎麼意見那麼多?我就是覺得組規不合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0:20:00
我推論電玩和動畫當初訂時一定有那時候相關問題存在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6-08-04 10:21:00
要下這樣影響很大的決定前, 還是應該要投票一下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21:00
我至今仍然相信現在兩位板主不是這麼不通情理的人
作者: csdunhill (MR.阿花)   2016-08-04 10:21:00
我覺得沒什麼問題耶 老實說我早有打電話問過出版社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22:00
(還有一位是無知的很難怪他 這邊就不討論他了)
作者: csdunhill (MR.阿花)   2016-08-04 10:22:00
他們對批踢踢放盜版漫畫的事也沒什麼積極在處理他們給我的感覺就像要有人主動去辦他們才會去查哪天我就搜證一下寄過去看他們辦不辦 氣死人...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23:00
事實上法律跟版權方本來就是消極處理 小組長對各板板規也是啊 但如果有訟棍跟群組長勾結我就不敢說了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0:24:00
我已經看不出來cs版友是不是反串了XD
作者: csdunhill (MR.阿花)   2016-08-04 10:25:00
其實這跟紅線停車和路邊違停一樣 警察不辦你就能停嗎現在鄉民就是警察沒抓 你管那麼多幹 我就是要違停
作者: iamrtp (:P)   2016-08-04 10:26:00
某樓好棒棒,維護出版社權利他們也不會分利潤給你...
作者: asdfgh0920 (A醬)   2016-08-04 10:26:00
說要投票的 如果投票沒通過 違法的行為就可以繼續嗎?
作者: csdunhill (MR.阿花)   2016-08-04 10:27:00
我檢舉交通違規也沒人會發獎金給我啊 還不是一堆人檢舉
作者: asdfgh0920 (A醬)   2016-08-04 10:27:00
紅線停車開單前是不是也要先做個民調?
作者: iamrtp (:P)   2016-08-04 10:27:00
違停妨礙交通安全,盜版礙到你了?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28:00
我對csdunhill本人沒意見 雖然以前對有些行徑看不慣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0:28:00
我也來舒發一下心得吧 一直被打成護航也蠻怪的
作者: iamrtp (:P)   2016-08-04 10:28:00
對錯勒...這些版權法規當年就是一堆要賺錢的出版商爭取的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29:00
但爬看舊文 至少他在版權議題上立場一直沒變 我相信他現在也是就事論事 AM大覺得他反串是自己嘻皮笑臉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0:29:00
我很少參與OP厲的版務 也甚少在OP版投票
作者: csdunhill (MR.阿花)   2016-08-04 10:29:00
盜版沒礙到我 這句好笑 那我殺死我養的貓狗也沒礙到你
作者: iamrtp (:P)   2016-08-04 10:29:00
對錯很重要?你當過兵嗎?你有在開車或騎車嗎?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6-08-04 10:30:00
有人不知道著作權法是告訴乃論罪 對方假如沒意思告你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30:00
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吧= = 希望認真討論別玩鬧
作者: csdunhill (MR.阿花)   2016-08-04 10:30:00
難道我就沒錯了嗎?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0:30:00
這幾任版主做的如何老實說我也不知道 我在OP版都還蠻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0:30:00
回asd 請查閱先前推文 低調文沒有明顯違法 或是可以說根
作者: iamrtp (:P)   2016-08-04 10:30:00
你開車騎車在馬路上都50以下嗎?@@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31:00
版權問題可開放討論 事實上若要合法板眾也不會反對
作者: csdunhill (MR.阿花)   2016-08-04 10:31:00
我騎車違法你可以檢舉 你違停我也能檢舉 有衝突嗎?
作者: iamrtp (:P)   2016-08-04 10:31:00
哈哈~有的人是不是現實生活不圓滿,才要跑來當糾察隊XDDD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0:31:00
我只針對這次版主做出禁止低調文之事件做評論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32:00
但是現在弄這樣低調不行 貼圖有網址可以 遊戲網址又
作者: asdfgh0920 (A醬)   2016-08-04 10:32:00
frojet 沒有明顯違法 那為何要低調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0:32:00
版主所訂立之版規有其法律依據 不需版友討論與投票
作者: iamrtp (:P)   2016-08-04 10:32:00
給你個好地方,晚上敦化南路一段附近、還有小巨蛋斜對面
作者: csdunhill (MR.阿花)   2016-08-04 10:32:00
對啊,沒違法,那為什麼要低調?直接貼網址不就好了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33:00
我想無論是誰都看不下去 AM你對這部分難道看得下去?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0:33:00
保護的是出版商 站方 與版友之權益 不是保護出版商
作者: iamrtp (:P)   2016-08-04 10:33:00
都違停了很多很多高級車喔!林森北路也很多喔!
作者: csdunhill (MR.阿花)   2016-08-04 10:33:00
你們默許低調文 其實也早就知道這種東西不合法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0:33:00
低調文無嚴重違法之餘 正義魔人是否可以消聲
作者: csdunhill (MR.阿花)   2016-08-04 10:34:00
現在再來說低調文不違法 好笑 你去其他板貼連結看看
作者: iamrtp (:P)   2016-08-04 10:34:00
不是好棒棒?好堅持對錯?快來檢舉這些酒店亂泊的車喔!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0:34:00
版友對版主之前之行為導致有情緒性發言 我尊重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34:00
以前的密碼低調或許沒違法 但連結關燈很難說沒違法
作者: asdfgh0920 (A醬)   2016-08-04 10:34:00
frojet現在把異己者都打成正義魔人 阿不就好棒棒
作者: csdunhill (MR.阿花)   2016-08-04 10:35:00
低調文不違法 那為什麼不敢直接貼網址出來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35:00
而且更讓人看不下去的是連板主自己也很多不確定的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0:35:00
我再次提醒版友 低調文會違法 不要再道聽塗說...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0:35:00
正義魔人不要把自己認定的道德標準強灌進來 法律已是最低
作者: iamrtp (:P)   2016-08-04 10:35:00
龍亨樓下也一堆紅線車,某樓快來主持正義阿XDDDDDDD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6-08-04 10:35:00
沒關係 就等著看海賊版跟以前的MJ版一樣被正義魔人毀掉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36:00
其實關燈這部分在不用色碼的情況下(telnet,網頁版)
作者: iamrtp (:P)   2016-08-04 10:36:00
不是堅持對錯好棒棒XDDD快去檢舉阿!不要只會嘴XDDDDDD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0:36:00
但請版友尊重法律與其約束性 這不是投票能決定的
作者: durantjosh (肚爛特‧喬許)   2016-08-04 10:36:00
這種東西說真的本身就處於一種不確定的曖昧狀態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37:00
那如果是去掉http: 或改h ttp: 或像以前台泥密碼那
作者: iamrtp (:P)   2016-08-04 10:37:00
要人尊重法律的,先去檢舉晚上酒店樓下的違停再來嘴XDDDD
作者: csdunhill (MR.阿花)   2016-08-04 10:39:00
我對漫畫和遊戲這種標準不一致的限制還是很有意見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39:00
政府7休1都暫緩兩個月了 我認為在詳細配套出來之前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0:39:00
單就智財法的討論 的確有一派學者認為智財法應廢除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40:00
這篇所謂的禁低調宣導期(只刪不桶)也應該先暫緩實施
作者: csdunhill (MR.阿花)   2016-08-04 10:40:00
漫畫可以貼低調連結 遊戲和動畫不可以 這種標準哪來的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0:40:00
可惜不是社會主流 他們認為廢智財法可以促進社會進步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0:41:00
給ia一個建議 你發言內容可能又會被人大作文章 一不小心就會變成像我一樣的慘況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4 10:41:00
P大跟d前版主提到要板主問法務 若是法務同意板主意見呢?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42:00
f你跟來亂的人有什麼好認真 我都直接自動跳過不看了
作者: iamrtp (:P)   2016-08-04 10:42:00
的確是會大做文章,不過我本來就不當自己是好孩子另外雖然我一直嘴某人,但是我贊成他的觀點,標準要一致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43:00
法務站長又不知道板規沒禁貼圖內含漢化組資訊部分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0:43:00
我的立意一直是幫助大家理解法律 不是護航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0:44:00
喔 好吧 下次會記得 自動跳過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0:44:00
個人行為的部份我一直保留 只針對適法性與正當性討論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44:00
他不確定的不禁 然後後者不去問法務 這樣誰也沒轍啊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6-08-04 10:45:00
別讓焦點模糊了 我只是要個清楚解釋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45:00
板主甚至說"圖含網址部分小組規沒提到,所以OK"呢
作者: iamrtp (:P)   2016-08-04 10:45:00
只覺得BBS站隨著歲月演進,透明度越來越高..自由度越來越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46:00
那低調連結也沒提到了 這種心態沒解決前 法務也沒轍
作者: iamrtp (:P)   2016-08-04 10:46:00
低...雖說法律明文規定,但潛意識感覺社會國家的大手漸漸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0:47:00
我相信當初定組規時 動畫和遊戲一定有特殊情況 無法全部適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10:47:00
如果這是「站方的意見」那我覺得應該「統一規範」
作者: iamrtp (:P)   2016-08-04 10:47:00
深入bbs站台..有點無法接受...
作者: monachi1985   2016-08-04 10:47:00
啥?沒低調? 這麼高調不符合我作風,您慢走!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10:48:00
怎麼會讓海賊版這麼嚴格 但其他版卻不限制?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0:48:00
pita30懂了嗎?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0:52:00
我剛剛看了KDDKDD的申訴文 非常佩服他條理分明的說明而且引用的規範也很合理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0:53:00
前版主能解釋一下低調文到底合不合法嗎 我好累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0:54:00
盼組版大人再給合理判決前 可以停止無謂的爭吵低調文合法性90%合法 10%要看PO的想法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0:59:00
90%合法性...Orz.... 我不行了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11:00:00
要看是站在 「站方」 或者是「po文者」的角度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1:00:00
貼文者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11:02:00
po文的 如果知道那是盜版網站 並且貼網址=>公開傳輸如果op官方真的要抓 po文的 都有可能被吉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1:03:00
那麻煩幫我糾正一下其他版友 因為一直被無視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1:06:00
所以純看立場與角度是嗎?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6-08-04 11:06:00
不用糾正了, 如同d86506說的, 低調文不合法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11:06:00
再說一點 所謂「低調」 原則上就是要給版眾方便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6-08-04 11:07:00
但就跟麻將一樣, 賭博不合法, 低調就好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1:07:00
那版主們是否可以看一下版內風氣 給合理表達意見權利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11:07:00
但也要避免 板主因此有風險 所以算是「不管」的地帶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6-08-04 11:07:00
其實如果有人問出版社 出版社態度是消極的 這件事是真的 這沒違法的問題啊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1:08:00
看到大家能清楚的解理我就放心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1:08:00
d86506 可沒直接咬定低調文就是違法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6-08-04 11:09:00
當初麻將版就是這樣啊, 大家低調的開場找人來賭博娛樂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11:09:00
明顯違法=>一定要處理;不明顯=>可以主張「不知情」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1:10:00
貼的人 只要知情是非版權物 =>一定違法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6-08-04 11:10:00
然後MJ版就從熱門板變成人煙稀少的冷清版了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11:10:00
所以「禁止回應低調文」是避免「板主知情」而不處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1:11:00
組規也是以最低限度來規範 低調文有做保護措施所以沒有高調問題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6-08-04 11:14:00
反正版主們要硬幹也沒辦法, 因為合法, 只是很討厭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1:14:00
好了 我想澄清的部份大家都清楚了 感謝前版主!!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1:14:00
即使被告 所有責任也只在原po身上 ptt眾版主可依免責條文解套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4 11:14:00
說真的,違法與否是要看法關如何判 當然可以主張你不知情如果法官不採納那照樣判你違法 當然法官採納就OK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4 11:15:00
被保護的一方 還以為別人是想要自保 不要那麼好笑行不行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1:16:00
眾版主何必以此為懼 然後拒絕另開新文討論 拒絕投票討論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4 11:17:00
frojet 請看公告最後一句 謝謝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6-08-04 11:17:00
我也覺得不給開新文很怪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11:17:00
再說一點啦 一旦所謂「低調文」變成「常態」還開文討論版主就只能嚴格管理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1:19:00
眾版主為何要預先阻止原po的行為 個人行為自己負責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1:20:00
前版主! 交給你了!! (握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6-08-04 11:20:00
可能穿上某海軍上將的披風了吧 "自以為是的正義"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11:20:00
一旦這件事 變成「常態」 板主就不能主張不知情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1:21:00
眾版主感覺其實已經違反言論自由 阻止別人發言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11:21:00
板主就有刪除或管理的義務 如果還不刪、不管 那就是幫助犯就可能跟著po文者一起被吉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6-08-04 11:22:00
d86506妳那段話也太誇張了, 真的做法很像Tom Cruise某部電影, 預防犯罪的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11:23:00
我沒有誇大 不管低調文 就是怕被變成幫助犯 所以當沒看見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1:24:00
對未來不確定的事 就預先判斷 實在誇張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11:24:00
既然 大家都看見了 就沒有低調的問題 板主不管就會有問題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1:25:00
能夠理解為何前版主受人尊重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6-08-04 11:25:00
d86506我覺得只有po低調文的人會被告, 版主們是不會的雖然不贊同版主們突如其來丟出這個公告, 但沒辦法, 合法只是很討厭, 做這種事還不跟大家討論過...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11:27:00
那是你覺得。
作者: bluewine1991 (給我一根菸)   2016-08-04 11:28:00
廢版囉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1:28:00
哈哈 不會啦 至少有贏得我尊重 就事論事 也懂得多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1:31:00
推djviva "自以為是的正義" 我笑了 太中肯XDD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1:35:00
我剛剛又仔細看網址 幫助犯是從犯 若正犯無罪 從犯也無罪
作者: KDDKDD (KDD)   2016-08-04 11:36:00
我就是看到最後一句才覺得你們已不適任 為什麼發文得先被意識檢查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11:36:00
你希望的是 被吉後 才被判無罪 還是自始不被吉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1:37:00
我幫補一些: "強加的正義" "違反程序正義的正義"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4 11:37:00
被告 被起訴 被判有罪無罪 分清楚點阿...
作者: KDDKDD (KDD)   2016-08-04 11:38:00
如果你覺得這公告合理 應該是捍衛和溝通 而不是箝制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1:38:00
另外以yutobe設網在美國 被認定是境外管轄 所以法律不全然適用
作者: KDDKDD (KDD)   2016-08-04 11:39:00
言論自由 我們不是北韓好嗎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1:39:00
換句話說 原po也只是低調間接轉貼大陸網站本國法律也只保障我們 所以張貼大陸網站內容不會觸法因為我們無從得知大陸網站的圖檔是否合法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4 11:42:00
話說 無視這篇公告最後一句直接發文 板主能依哪條板規處置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1:42:00
除非叫海基會 海協會幫忙發問去問一下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1:43:00
我放棄了 到是蠻想看看法務組怎麼解釋
作者: ji3s06eji4 (家家)   2016-08-04 11:43:00
會發動非常召集 會被直接消失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1:44:00
樓上蠻好笑的XDD 有酸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11:44:00
板規p15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1:45:00
問一下前d版主 我這樣分析是否合理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11:45:00
沒道理。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1:46:00
聽說法務組才是真正臥虎藏龍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1:47:00
為啥? 幫助犯是從犯 正犯無罪從犯自然無罪而正犯又可主張 無明顯犯意且不知國外網站的內容是違法張貼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11:50:00
刑事無法吉 你有沒有試著告民事?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4 11:50:00
frojet可以試著發一篇低調文看看 搞不好有正義魔人可以讓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1:51:00
因為網站設於國外難於求證 且基於信賴該網站合法性 認為無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4 11:51:00
你從頭到尾搞清楚XD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1:53:00
疑 智慧財產權不是民法範疇 而且不是特別法嗎?
作者: d86506 (李蘭德)   2016-08-04 11:53:00
你的說法太天馬行空了 恕不奉陪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1:56:00
><我明明是根據你張貼的網址 重新再讀一次才赫然發現
作者: yun0112 (Yun)   2016-08-04 11:56:00
智慧財產法院都有在管轄智慧財產所生的一二審民事訴訟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1:58:00
意思說 智慧財產權應屬民法範疇 還沒到刑法範疇是嗎?所以刑法上無法判罪 智產法是民法的特別法 優先適用眾版主和原po又可上述見解 解決可能違法事宜何必過度規範低調文 又不許人投票決定
作者: yun0112 (Yun)   2016-08-04 12:11:00
你可以去看一下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3條
作者: bayehmi (勿忘本。)   2016-08-04 12:18:00
要禁就全禁呀,開放1/3出事了版主們要出來負責嗎?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2:19:00
了解了 智慧財產權 民事 刑事 責任都有就是了
作者: bayehmi (勿忘本。)   2016-08-04 12:20:00
禁止發文討論有符合站龜?
作者: peja456 (肥宅界的霸主-還是肥宅)   2016-08-04 12:20:00
反正真的上路執行 我只要看到以前有疑似違反智財法我一定檢舉啦 我倒要看看執行一半的板規有什屁用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2:21:00
刑事無罪 而民事是告訴乃論且要具體告知法官所損之利益才
作者: DevilEnvy (條列式王)   2016-08-04 12:22:00
要就全PTT 只要是漫畫有漢化、有低調的板就全禁阿憑啥只有OP版而且還是由你們來制定?爬到PTT站方頭上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2:23:00
民事責任也有境外條款 人家尾田要告也是告大陸網站 關我們台灣屁事
作者: DevilEnvy (條列式王)   2016-08-04 12:24:00
別跟我說其他漫畫漢化都沒違反智慧財產權啦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6-08-04 12:24:00
版主們這次真的是自行生事, 無風起浪啊
作者: KDDKDD (KDD)   2016-08-04 12:25:00
你去看他的回答很好玩 因為以前有廢文 所以這次不能開放
作者: a26893997 (Love20433)   2016-08-04 12:25:00
這麼想自取滅亡喔?
作者: bayehmi (勿忘本。)   2016-08-04 12:27:00
我好好奇喔,對這次議題發文章但沒經過版主同意違反了哪條版龜?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2:32:00
實在無法接受發申論文 還要先寫信同意才發 若不同意豈不是不能發刻意加這一條 就是擺明防阻 有人反版主的言論發生文字獄 違反言論自由
作者: bayehmi (勿忘本。)   2016-08-04 12:41:00
nicetree:公開討論屬於言論自由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6-08-04 12:44:00
他忘了這一點, 還是三個版主同時忘了這點
作者: bayehmi (勿忘本。)   2016-08-04 12:51:00
C大也說: 沒有非法的事情是要禁什麼? 所以我也好奇禁止我們發文討論的原因在於何?還要先徵詢他們的同意,他們說ok才可以發文,至於是每篇都會說ok嗎,呵呵呵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4 13:21:00
真的有些法規 有訂規定沒定罰責阿 你犯了也真的不會怎麼樣變成勸導性質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3:26:00
意思說 版主群 犯眾怒 我們也拿他們無皮條
作者: freedls (阿嬤覺得你冷)   2016-08-04 13:31:00
要禁全禁阿,1/3就不違法喔? 半吊子決策
作者: guithawk (阿鷹)   2016-08-04 13:44:00
覺得板主做不好就去板務組提啊,別只想用酸言酸語逼人就範。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3:49:00
已經有人去向組版提了 再說我之前申訴版大 還被威脅逼道歉我道歉又申請撤銷 結果還是有人不爽明明是版主群先莫名起紛爭設文字獄怎會又怪到我們身上
作者: KoWenJe (柯批)   2016-08-04 13:54:00
居然家教版版主也在這XDD
作者: asdfgh0920 (A醬)   2016-08-04 13:55:00
剛剛發現frojet已經噓文超過80次了 真有毅力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6-08-04 13:56:00
挖, 妳怎麼算的??
作者: asdfgh0920 (A醬)   2016-08-04 13:57:00
內文搜尋他的ID 一頁一頁算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6-08-04 13:58:00
我必須給你很多推.....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6-08-04 13:59:00
你怎麼不用網頁版的CTRL+F功能找 "噓 frojet"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6-08-04 14:01:00
也謝謝pita教我....大家真強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4:06:00
我不介意也不會小鼻子眼 捍衛自己我勇於噓下去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14:06:00
哇靠我有46推 趕快自噓一下
作者: asdfgh0920 (A醬)   2016-08-04 14:11:00
沒有要你不噓的意思阿 相反的我很佩服你的毅力你很認真在這個議題上 該拿海賊王的誰來比喻比較好?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4:21:00
話說回來 我應該沒有80噓 我的推文都過長 經常被切斷搜尋我的名子 應該要在減少1/3才對 再說 原來我80噓了 但我記得我也有推文呀
作者: superstar77 (林泉)   2016-08-04 14:41:00
沒事找事做
作者: asdfgh0920 (A醬)   2016-08-04 14:45:00
箭頭我沒算喔 80噓是單純噓的部份而已XD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4:54:00
嗯嗯 真的80次 剛剛自己有算過 尤其後面討論法規時暴量增好吧 補推會回來補推為啥不讓我推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6-08-04 15:09:00
你還是朝著百噓的目標前進吧~~
作者: easychen (easy life)   2016-08-04 15:10:00
有必要噓嗎~ 講的很合理 不過能投票決定更好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5:16:00
為啥刻意把焦點放在我身上 若不是版主禁回文章 我何必長篇推文 直接回一篇我的完整論述我一直贊成投票者 立場完全沒變我噓人 是看到更多人護航的推文 堅持補噓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4 15:18:00
為什麼要補推? 本來就該噓 昨天這篇剛出來本來就X3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6-08-04 15:19:00
在版主沒有開放投票時 我要噓下去 表達我的立場
作者: birdegg5566 (鳥蛋56)   2016-08-04 15:19:00
Frojet大 我挺你
作者: paul4047 (Monsieur)   2016-08-04 15:59:00
PTT首噓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6-08-04 16:00:00
樓上口涎體正直
作者: paul4047 (Monsieur)   2016-08-04 16:00:00
按錯噓回來太少按噓了
作者: tomtzeng (低桃 )   2016-08-04 16:27:00
好棒棒哦
作者: penissucker (在樹上大便)   2016-08-04 16:46:00
爽啦 可以廢板了
作者: pttuser (pttuser)   2016-08-04 17:48:00
大家都噓,我也跟風一下
作者: abjw778899 (蒙其D癡漢)   2016-08-04 17:54:00
版主選來毀版的?
作者: kevwang (Kevin)   2016-08-04 17:59:00
你們真的以為沒有低調文會有人來這邊嗎 快笑死
作者: pezhan (精彩不亮麗)   2016-08-04 19:34:00
這樣才對,一堆沒考慮只看低調的人硬要開放全面劇透,還說現在一堆方式可以追連載。關低調是合法也正確的事
作者: cocopupu (可可奶粉)   2016-08-04 20:03:00
你還是先辭版主再來決定這種事吧 XD
作者: cckkyle (水樹奈々)   2016-08-04 20:16:00
好大的官威喔
作者: wushanglin (530)   2016-08-04 20:22:00
作者: hardy8110 (小頁)   2016-08-04 20:23:00
獨裁囉 海賊板版主開的?
作者: ksvs73150071 (黃小馬)   2016-08-04 20:25:00
幫跟風
作者: guest8888 (訪客發發發發)   2016-08-04 20:27:00
要求不要觸法 結果被噓爆
作者: LiAnswer (the answer)   2016-08-04 20:31:00
 
作者: tylersoooong (qq33)   2016-08-04 20:31:00
作者: luckyodi (友佳)   2016-08-04 20:39:00
尊重版權 給推 以後不來了 給噓 就箭頭吧
作者: cs0438983 (Faker.)   2016-08-04 20:40:00
8888888888888
作者: Evenice   2016-08-04 21:05:00
就降
作者: jigme (仰)   2016-08-04 21:09:00
作者: gami (啊啊)   2016-08-04 21:18:00
說禁就禁當你個板喔
作者: jack53 (￾ ￾ ￾ ￾N￾ )   2016-08-04 21:23:00
何必呢
作者: d6102003 (小材)   2016-08-04 21:43:00
你可以不用這麼獨裁的方式不是更好
作者: siriuschill (siriuschill)   2016-08-04 22:09:00
業障重啊
作者: j5924524 (毛主席誇我帥)   2016-08-04 22:17:00
隨便google 就有,真的不知道在低調啥
作者: nodyes (☆空殼☆)   2016-08-04 22:19:00
越管越多........
作者: XiYu (嘻YU)   2016-08-04 22:31:00
所以推"含有連結的圖片"符合版規嗎?http://i.imgur.com/NpU6ttP.jpg 像這樣
作者: cocopupu (可可奶粉)   2016-08-04 22:34:00
唷唷唷,這個版是你家嗎,你說了算?
作者: Leoooooooooo (⅔ⓈⓂⒾⓁⒺ)   2016-08-04 22:37:00
厲害厲害都你說了算
作者: q26766 (cancan)   2016-08-04 22:41:00
獨裁萬萬歲
作者: noway90638 (edamame)   2016-08-04 22:47:00
海賊王版廢啦管有夠多
作者: bigbigfrog (摳摳)   2016-08-04 23:02:00
推版主勇於導正
作者: HornyHorng (我不是好色龍)   2016-08-04 23:11:00
覺得不需要拔掉低調文啊…
作者: Weikey (Weikey)   2016-08-04 23:15:00
幫推
作者: as61818as (賴甭)   2016-08-04 23:22:00
早該禁止了
作者: pmzhong (Enzo)   2016-08-04 23:23:00
顆顆~我們禁低調文但是會提醒你今日更新唷~引誘犯罪不是罪喔~要禁就都禁一禁,做這種一半蠻可笑的
作者: superyow (陽光男孩)   2016-08-04 23:32:00
住海邊?
作者: hunter2011 (漩渦裡掙扎)   2016-08-04 23:33:00
唉,可憐
作者: Williamch (威廉張)   2016-08-04 23:41:00
881
作者: Kevin10613 (阿一)   2016-08-04 23:48:00
可憐 海賊這麼老的板被幾個版主搞爛 哀
作者: bayehmi (勿忘本。)   2016-08-05 00:02:00
作者: zxcvbnmnbvcx (冒險 挑戰)   2016-08-05 00:44:00
爛板 不用來了 垃圾管板
作者: yeustream (seven)   2016-08-05 00:45:00
板主是對的.為了大家的利益,所以才讓這板走在灰色地帶一堆人在那喊 既然不黑了怎麼不乾脆變白 不知啥意思
作者: soulriver (阿菊)   2016-08-05 00:47:00
頂多不來這個版 又沒差
作者: hohohoho (橘子棒)   2016-08-05 00:56:00
難怪沒人來了
作者: dt8712 (阿肥)   2016-08-05 01:20:00
所以現在不會有低調文? 那我移除我的最愛囉
作者: ydou (帥氣直逼明金成)   2016-08-05 01:26:00
作者: macaw (macaw)   2016-08-05 01:49:00
886
作者: cronohyde (再見~再見)   2016-08-05 01:53:00
黨工當板主嗎? ptt要倒了
作者: linking56 (林王56)   2016-08-05 02:13:00
作者: lookjason (lookjason)   2016-08-05 02:16:00
不意外!呵履次提案想封殺劇透的板主,是否要為提案與板上民意相左下台負責?有民主精神一點好嗎?
作者: kokskuld (寇克史購)   2016-08-05 02:58:00
說真的我每次來爬板根本都不是來找低調的 那些連結都要一直下一頁超麻煩 我都自己去找整頁版網站 來只是看討論
作者: chathin (確幸)   2016-08-05 03:40:00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6-08-05 05:11:00
樓樓上是多久沒點進低調文了啊 早就都是整頁版了
作者: wjack   2016-08-05 06:57:00
作者: fourbags   2016-08-05 07:54:00
原來是這樣啊
作者: molark6816 (小拍)   2016-08-05 08:33:00
覺得過頭了…真的要講:那看了漢化組的各位都是侵犯著作權的人,海賊版應該要直接禁止討論連載進度,否則就是提供空間給這些人將會違反站方規範,你說是嗎?
作者: pmzhong (Enzo)   2016-08-05 10:21:00
同意樓上m大的說法
作者: Firstshadow (IamCatづミ'_'ミづ)   2016-08-05 10:52:00
希望 D-7 II 可以同動畫部分全面禁止呢 ::>n<::
作者: sopoor (愛染秋雨醉箋札)   2016-08-05 10:52:00
那要先舉證出討論的人是看漢化組或是在日本看實體漫畫
作者: GivemeApen (高雄三上悠亞)   2016-08-05 10:54:00
你要禁有先吻過我嗎
作者: Firstshadow (IamCatづミ'_'ミづ)   2016-08-05 11:07:00
啊 對了 希望D-7 I 也可以禁止分享動畫截圖呢 o'_'o畢竟有些是漢化的呀也不用投票了 公告後就能實施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6-08-05 11:43:00
這樣啊 取消我的最愛了
作者: bayehmi (勿忘本。)   2016-08-05 11:47:00
回molark,重點在於版主認為看了盜版的內容再來討論不違法呀,呵呵呵
作者: iLuciferous (iLuciferous)   2016-08-05 11:52:00
甚麼樣的版主群會跟大家作對呀 快滾拉
作者: gn1146348 (這世界上神經病真的很多)   2016-08-05 13:47:00
把他弄下台可以嗎? 從沒看過這麼廢的版主給你當版主不是讓你這樣耍屌的 北妻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03:11:00
下級機關所制定之規定,若扺觸上級機關之命令或法律由上級機關函釋或宣佈無效,或人民請願/訴願這種法律相關問題,與民意、投票真的沒有關係你可以去找版務申訴,但不要一直吵著說要投票只會讓人覺得你另有所謀D86之文章也讓我學到新東西 感謝
作者: jou705 ((._.?))   2016-08-05 18:05:00
騰訊的算違法嗎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5 19:32:00
騰訊沒記錯的話應該是有授權的 但是應該要成為會員才能看
作者: cvop720 (回歸自我)   2016-08-05 22:07:00
純看不傳播 會被告哪條法?!
作者: jijijon (JI LIN)   2016-08-05 22:51:00
爛爆了,這版可以廢了。
作者: goodboy98 (JimmyQ)   2016-08-05 23:25:00
喔,沒有低調文,我就來觀望還會有多少人?就這裡最有正義!
作者: yun0112 (Yun)   2016-08-06 00:00:00
騰訊線上版是集英社授權的,不過有擋IP,動畫的話是愛奇藝有被授權,愛倒是沒擋台灣IP
作者: lowkey9872 (lowkey9872)   2016-08-06 01:02:00
到底要不要投票?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6-08-06 02:06:00
討論劇情沒有人能舉發你去哪裡看得,但是發低調文就是有證劇,連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懂的伸手牌還可以叫這麼大聲,真的是鬼門開了一堆牛鬼蛇神出籠,沒低調就不來就立刻滾啊。
作者: newPipe (Ronaldo7)   2016-08-06 02:16:00
如果四個人個別貼出1/4的內容 算不算侵權?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6 19:08:00
重點不是貼多少,重點是你的用途是什麼 最終還是看法官認定
作者: luoqr (.....)   2016-08-06 19:42:00
貼在個人簽名檔算不算低調文?貼在個人名片算不算低調?這很難介定合不合法吧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6-08-06 22:27:00
為了發低調文去為難PTT的法務在那邊拼命解釋,不會不要發不要貼不要寫在PTT的任何地方很困難嗎?莫名其妙。
作者: gami (啊啊)   2016-08-06 23:51:00
為了禁低調文拼命想像實際上沒有發生的權利人提告以及責任才是莫名其妙吧呵呵,是不會不要禁喔還有理性板友frojet被禁不能推文,也不能來檢舉別人的人身
作者: zp413122 (maynine)   2016-08-07 11:11:00
低調文 站在法律角度 本來就不太合法...為啥大家都可以覺得理所當然 他是合法呢...當然取得低調的管道很多但是如果版友站在站方的立場想 應該可以多少體會 低調文對站方真的有點走在法律邊緣
作者: ClubT (小喬)   2016-08-07 11:22:00
簽名檔一樣算文章內文 名片檔如果有叫板友看名片一樣可算gami,我已經有告知frojet了
作者: gami (啊啊)   2016-08-07 16:26:00
還有很多檢舉待英明板主處理內,快點拜託
作者: iamrtp (:P)   2016-08-09 15:18:00
還沒下台?
作者: oramge (小雨一點點一滴滴)   2016-08-09 19:17:00
加油加油
作者: t0151991 (John)   2016-08-11 21:36:00
我就不信版主沒看過低調文,說不定發文的電腦內也是一
作者: ddban   2016-08-13 00:26:00
白痴的規定唉
作者: Spade (JACK)   2016-08-16 17:50:00
哈哈哈
作者: AresMars (零)   2016-08-04 06:44:00
幫high light一下 P.495 第一段
作者: showdoggy (土司包)   2016-08-21 09:04:00
原來沒低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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