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
鑑於海賊板過去版規修改,多數都由板主發起,板友甚少有主動權,只能被動接受。
為使海賊板未來能像漫畫主人翁魯夫一樣,能在本版無拘無束暢所欲言,不受限制。
未來海賊板有關的板務、板規皆可開放討論,及發起記名連署。
【版務討論】
1.未來所有版友,可用[版務]分類發文及回文進行討論。
2.版務討論的文章,原則上不限制發表文章數量的上限。
3.版務討論的文章,若是相同議題(半年內),須以第一篇文章做回文討論。
4.版主有義務觀看版務討論的全系列文章,並收錄至精華區/歷代版規/版務Q&A。
5.版主詳閱所有版務討論系列文章後,覺得建議不錯,可立即主動修改版規並公告。
【記名聯署宣傳期】
1.記名聯署開始前都是宣傳期,可用[版務]分類來發(回)文討論,凝聚板內共識。
2.記名聯署的宣傳期之結束
(1) 板主詳閱板務系列文後,認為沒有執行必要性或窒礙難行時。
(2) 不待板主回覆,只要板友認為討論已接近尾聲,凝聚板內共識時。
3.當板友在板內發[連署]文章,號召版友支持時,即進入記名連署的正式階段。
4.板主有義務將該篇連署文章,放置置底公告區進行宣傳。
5.板主有義務協助版友,在版內開記名公投之連署,進行連署。
【發起記名公投連署之規範】
1.發起的記名公投,必須與海賊版版務有關的議題。
2.每人每月限發起一次記名公投聯署。
3.同一議題記名公投聯署(不管由誰發起),下次再提相同議題聯署需經半年後再提出。
4.未符以上三點規範之連署文章,板主可直接刪除。
【記名連署通過要件及後續處理】
1.記名公投 有效時間:在版內發起[連署]文章開始起算 結束時間:發起後的14天為止。
2.只要版內超過40位版友聯署,表達希望修改某項板規,版主就必須無條件接受,
著手規劃該版規的修訂草案。
3.該記名聯署的結果,非該板規修正的最後結果,版主只能先算贊成票的人數,
不得以贊成票與反對票相抵未達聯署人數為理由,拒絕這項聯署。
4.版主必須在達到聯署人數當日起算兩周內,根據贊成與反對兩方建議,
研擬公布出該修改版規的草案,並進入正式投票程序。
5.版主必須根據正式投票的結果修改該項板規,並公布實施。
『補充』
記名公投之聯署需達到40名版友的門檻依據,主要參考過去三年來針對版務議題,
進行投票的總人數之十分之一為主要依據,過去版務投票總平均約383人參與投票。
2013/ 2/28 舉行版內發言門檻限制 投票 參與投票人數為353人
2014/ 5/18 舉行政治性文章的管制 投票 參與投票人數為528人
2015/ 6/22 舉行第一次標題劇透雷 投票 參與投票人數為167人
2015/12/20 舉行第二次標題劇透雷 投票 參與投票人數為327人
2016/ 7/18 舉行第三次標題劇透雷 投票 參與投票人數為540人
另一個參考依據 收集 本版2017/3/27~2017/4/2不同時段之人氣指數
版內平均白天 約200~300人氣,晚上約100~200人氣;
週三情報文時 白日及晚上皆可達300以上人氣;
週四白天則突破500以上人氣,
最新漫畫出爐週四晚上,達到800以上人氣
綜合以上兩個參考依據,故這次版友記名聯署的人數門檻設為40人
→ cindylin812: 哭哭 布魯克的ㄐㄐ不見了(不對 04/04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