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事證】
◎提複審人 :abcm1042
◎先前判決 :#1OznCryE
◎被檢舉文章:#1OzmUsRL
ㄕ
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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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複審理由:被檢舉人請求複審
※ 引述《abcm1042 (那就好)》之銘言:
: 不好意思 我是手機放在口袋裏面沒有關螢幕
: 大腿按到亂發無意義文 不是故意按到的
: 可以請版主改判嗎?
: 如果沒法也謝謝版主大大了
【相關法條】
正式板規v5.3a版
A-3、無意義文:內容空洞、空白文、文章內容與標題無關或與板旨無關之文章
(內容空洞:如單純角色之間實力比較、無完整敘述之預測等由船長方認定)
C2-1、 A1~A4:禁言15天、累犯+15天、第三次以上+30天起+退文
【判決結果】
1.查 abcm1042板友過去水桶紀錄,係觸犯B-4引戰推文,
與本次所犯A3條文不同,故非A3累犯,仍以初犯論之。
2.查 abcm1042板友的違規文章,發表時間為2017/4/19 PM 2:46,與發布
變更A-3無意義文之處罰的公告(#1Ozml0fC)的發表時間提早17分鐘,
判決處分應以行為時所訂規定為依據較為合理,故該篇文章的處分,
應採用正式版規V5.3a之規範。
3.綜合以上兩點,應改判禁言15天處分,惟先前判決結果已執行過一天,
故解除45天禁言,改為實際執行14天禁言。
【補充說明】
1. 複審書皆留存於精華區/正義的海軍(z-21),板友可自行參閱。
2. 被刪除的文章備份至精華區/深海推進城(z-20),板友可自行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