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JieLi禁言14天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08:16:25
【具體事證】
◎被檢舉人 : JieLi
◎被檢舉文章: #1P6g8OaP #1P5JqDsP
◎被檢舉內容:
推 JieLi: 海賊版就是太多這種無腦噓文的 歪風已成病 05/12 22:02
噓 JieLi: PO文還要擔心會不會被無腦推噓文到歪頭 以後大家都推噓文就 05/17 01:51
◎被檢舉理由: 板工依權責處理
【相關板規】
板規A4-1
1 凡發文中,針對板友出現以下關鍵字謾罵及攻擊,屬於惡意言論範疇。
(1)含有負面、惡意文字。
例如:髒、爛、笨、屎、孬、賤、渣、姦、滾、豬、狗...等等。
(2)含負面、不雅等人、事、物。
例如:強暴、垃圾、廢物、毒瘤、白癡、智障、腦殘、無腦
懶覺(男性生殖器)、 屄(女性生殖器)...等等。
(3)其他暗藏羞辱的惡意文字
例如: stupidretartedpig = stupid retarted pig (智障蠢豬)
板規B-4
凡推文中,針對板友出現A4-1(惡意言論)及A4-2(批評言論)的謾罵與攻擊。
則依受攻擊對象,分項處罰:
2.不特定對象人身攻擊
(1)雖無指定道姓,但其文字內容暗指多位板友,雖非特定但可得確定
其範圍內的板友(就是俗稱地圖炮)。
(2)不特定的多數板友遭受惡意言論,證明屬實,罰 惡意攻擊者 7天禁言。
【判決結果】
1.JieLi板友的違規言論,根據一句一罰原則,共有二次違規,合併處罰。
3.JieLi板友的言論符合惡意言論的規範,依B4推文規範,共處14天禁言處分。
【補充說明】
1. 依最新海賊板檢舉案處理原則,被懲處人可於本公告公布後三日內,
向另一位板主提出複審請求。
2. 判決書皆留存於精華區/正義的海軍(z-20),板友可自行參閱。
【板務宣導】
1.本板目前沒有關閉噓文,係因為噓文亦是一種意見表達,表示不認同對方的觀點,
而板內亦有根據版友噓文數作為一種裁罰標準。而總噓文數也是版友們評價一篇
文章品質指標。
2.JieLi多次言論都將噓文者添上標籤,認為噓文者就是無腦者,已經是嚴重批評板友。
3.板內開放可以適度噓文,期盼各位板友在給噓之前,想想為何給噓的理由,具體明確
點出來,讓原文者在下次發表文章時能有改進的空間。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08:35:00
如果認為無腦是個人感受性問題 會在修板規時請大家票選將來是否要列入關鍵字開罰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7-05-17 08:34:00
難道你的推文會自己覺得是無腦推文嗎?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7-05-17 08:31:00
我不覺得他有惡意啊~無腦推文只是代表沒經大腦沒思考的推文,有罵到誰嗎?當大家都玻璃心會覺得被罵到嗎?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08:32:00
版內允許適度噓文 適度批評 並無 要求大家 都不准批評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08:28:00
是開地圖炮喔(非特定對象) 就如同樓上 你也被涵蓋其中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7-05-17 08:22:00
拜託,他是批評誰了?不過只是陳述事實,文字獄真的要變成灑花板,都不能批評就是了?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7-05-17 08:39:00
你搞到文字獄人人噤若寒蟬 ,不就沒人敢批評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08:43:00
^^ 如果大家都畏懼批評 今天nicetree你也不敢噓我不是麻?我尊重nicetree你噓文 因為你是對板務熱情 給我的指教我覺得適度噓文是合理 過度的噓文是必須禁止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7-05-17 08:47:00
我有權利噓文,與你的尊重無關,講的好像你施捨讓我噓文一樣你那個關鍵字表有經過其他人同意嗎?不過是你的個人意見,搞得板亂七八糟,發文推文還要去看有沒有不小心抵觸你的關鍵字,請立即廢除你列關鍵字只是你個人意見,刪關鍵字卻要別人等你辦投票,根本不對等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08:54:00
關鍵字是主要是學習NBA板而來,列關鍵字時也曾公告請大家發表意見,如果現在覺得需要重新投票會考慮重新投票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7-05-17 09:02:00
人家NBA板根本沒有限制,滾,無腦,這幾個字,這都是你的個人意見,別牽拖
作者: gutzflower (anti-shianming)   2017-05-17 09:03:00
那個...其實我乍看是覺得他是針對「噓文內容」說無腦而不是說版友耶?地圖砲的說法會不會太放大了?另外,雖然可以理解版主「鼓勵而非限制」噓文要有建設性,可能也要小心變成「審查噓文」的標準。然後,我開始覺得就算是針對人身攻擊開罰,但各人認定也差滿大的...要不要跟隨國際潮流,針對個人的仇視或歧視性言論再罰比較好啊?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7-05-17 09:04:00
NBA板是有各隊粉絲球星粉絲會引戰,我們會嗎?不同板務別亂抄板規,直接廢掉關鍵字表才對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09:08:00
我們板特色 就是有人會批 無腦海粉 所以才會專門列入關鍵字是一種制度 然後正因為板風不同 才本土化其實廢除 我無所謂 只是過去在人身攻擊方面沒有明確標準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7-05-17 09:11:00
無腦推文跟無腦海粉又不一樣,所以我才說你要個案處理不要靠關鍵字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09:11:00
所以我才會列標準讓版友可以參考 如果廢除全由板主來裁量只是全由板主裁量說了算 那批評別人無腦 基本上也是過當
作者: starryshine (吃我的香蕉啦)   2017-05-17 09:13:00
每次都個案處理才是看心情吧…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09:18:00
愛亂開地圖炮 隨意謾罵 向來是我們板的板風所以我才會罰這個 這也是我參選的政見之一如果覺得罰太重 會考慮減輕罰則
作者: givemorning (morning)   2017-05-17 09:38:00
板主辛苦了"未來對於愛攻擊別人及愛開地圖炮的版友 會給與處罰"他有實踐他的政見 大家也支持才會選他那些關鍵字本來就太超過 你在路上會對別人講無腦嗎網路推文就是太過放縱 才會讓有些人覺得講無腦沒什麼
作者: asdfgh0920 (A醬)   2017-05-17 10:08:00
frojet你居然要別人不要過度噓文...還記得你曾噓前板主80次在同一篇文中嗎。。。#1P5jKZk5 (ONE_PIECE) 這邊你的認定"廢文"是針對文章不是針對板友;但是"無腦噓文"也同樣是針對噓文內容不是針對板友阿~"~
作者: geniusturtle (小龜)   2017-05-17 10:23:00
此板的沒落就靠你了
作者: daoqu (親親)   2017-05-17 10:32:00
撕髮迫害
作者: vcyc (維克多)   2017-05-17 10:33:00
無腦der推算惡意嗎 廠廠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0:33:00
是呀 所以我現在能體諒版主的心情廢 這個字 並沒有列入關鍵字開罰 Key 廢文 還是屬於評價文章小小補充 當年我也為此跟板友筆戰低調文做法而被板主桶15天我受到了我應有處罰所以我現在能體諒那些批評我噓我政策的板友這些噓文都是為海賊版 我會虛心受教 也不會去處罰板友
作者: achero (姆咪好臭都不洗澡辣)   2017-05-17 10:43:00
這個ID不意外喔,上研究所壓力大跑去一些有的沒的版洗版在A版被嗆就會跑到B版罵A版的人
作者: ALOVET (AKB48 さいこう!)   2017-05-17 11:09:00
我嗅到了文字獄的味道 太誇張了 真的
作者: strike4211 (GoAlkeEperHeLl)   2017-05-17 11:22:00
我也聞到了 很濃
作者: syulide (德仔)   2017-05-17 11:23:00
撒花~*・゜゚・*:.。..。.:*・'(*゚▽゚*)'・*:.。.
作者: cindylin812 (欣蒂)   2017-05-17 11:31:00
滾動
作者: shenjj0114   2017-05-17 11:36:00
呵呵
作者: missingkid (Idordor)   2017-05-17 11:39:00
這有點矯枉過正了
作者: RabbitHorse (赤兔馬)   2017-05-17 12:00:00
這就有的誇張了
作者: sj1973 (史考特)   2017-05-17 12:04:00
這個處罰有點過頭了,已經變文字獄了.
作者: no4 (å››)   2017-05-17 12:05:00
講垃圾話誰都會 滾下台啦
作者: zzxcasd (嚇嚇有名)   2017-05-17 12:10:00
先把標準全部列出來阿 現在是開地圖砲水桶嗎
作者: BanPeeBan (踢屁屁)   2017-05-17 12:15:00
哇嗚X1了
作者: gdodgang (分身帳號)   2017-05-17 12:33:00
那可以說你是唔腦嗎????
作者: DuckWu (呱呱大俠)   2017-05-17 12:34:00
看好戲囉!
作者: gdodgang (分身帳號)   2017-05-17 12:42:00
那pisturetarpideddg這個字算觸犯板規嗎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7-05-17 12:47:00
不是說討論版務觸犯板規也不會隨意處罰嗎?
作者: gdodgang (分身帳號)   2017-05-17 12:50:00
frojet可以跟你約會嗎?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2:51:00
所以我目前沒有處罰討論版務之人
作者: asdf403 (路人)   2017-05-17 12:52:00
換一個位置換一個腦袋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2:52:00
之前公告時,有說過板務討論 不處罰批評言論 但處罰惡意言論稍微修正一下 討論惡意言論若是攻擊我 無所謂
作者: no4 (å››)   2017-05-17 12:54:00
對啦 有沒有惡意也是你判斷啊 你最大啦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2:54:00
請勿轉向攻擊其他板友 咒罵對方
作者: silversnow24 (雪銀)   2017-05-17 13:01:00
有點超過了
作者: LONGLONG (糕鹽值)   2017-05-17 13:07:00
這次不挺版主,換一個位置,莫忘初衷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3:08:00
謝謝樓上 我會檢討改進我換了一個位置也沒有忘記初衷我參選的政見之一 就是要處罰 愛謾罵愛開地圖炮的人這個政見一直都在努力貫徹如果覺得處罰過當 下次會在修改
作者: no4 (å››)   2017-05-17 13:14:00
嘴巴長在你臉上 要怎麼講都可以
作者: kevin1008 (皮卡丘丘丘丘丘丘)   2017-05-17 13:22:00
第二句我怎麼解讀都看不出是地圖炮呀..."會不會被" 他這句是假設PO文可能遭遇情形 這樣罰嗎?
作者: KoWenJe (柯批)   2017-05-17 13:25:00
nicetree真好意思講別人把版搞得亂七八糟欸XDD鏡子是個好東西 希望大家買一個每天都照照~~~~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3:27:00
第二句我截斷他下一句推文如果第二句認為沒有地圖炮 沒關係 J板友可以向Y大申訴
作者: lankawi (神威)   2017-05-17 13:33:00
看來這篇版主又可以收到好多魚了 厲害 釣魚王是你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3:37:00
我沒打算去處罰這篇公告下的板友,對我惡意攻擊無所謂但如果用惡意言論去攻擊其他板友 就會阻止
作者: jim0427 (煙火咻咻蹦)   2017-05-17 13:49:00
現在風向如何
作者: GivemeApen (高雄三上悠亞)   2017-05-17 13:53:00
好意思扯nba板 那邊自由到不行對文字管比較嚴的棒球板也不會這樣就桶 他有群嘲嗎我看是沒有啦 有群嘲就會一群人在底下嘴到他歪頭了
作者: wo2323 (狡猾小狼)   2017-05-17 13:57:00
這太過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3:57:00
我明白了 這次判決的確有失當之處 向大家道歉
作者: BigCat   2017-05-17 13:57:00
不對啊,誰下的判決當然是找誰申訴,你判的當然是找你申訴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3:58:00
我們板還有Y大板主 他會幫忙平反
作者: BigCat   2017-05-17 13:58:00
怎麼是推給Y大
作者: BigCat   2017-05-17 13:59:00
那還滿奇怪的,一般是找判決的板主,溝通不成再上組務照公告,其中一個板主狂出包的話,另一個不就收到累死…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4:00:00
再者當事人也寫信給我 他很開心這次的判決讓大家都明白板內愛亂噓文的規定他兩個禮拜後也會生龍活虎的出來 當事人也沒向我申訴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7-05-17 14:01:00
關鍵字的前提是必須具有攻擊或者謾罵行為,當然版主可以解釋成這推文是具有攻擊行為,但明顯多數人不覺得
作者: BigCat   2017-05-17 14:02:00
…算了先tag一下這個板,好多不太照例的狀況(觀察)當事人寫不寫信給你是其次,我的重點是申訴流程包括對組務
作者: juke22983848 (隊友永遠都讓我傻眼)   2017-05-17 14:03:00
要變成表特版了 版皇駕到 還不快速速跪下
作者: BigCat   2017-05-17 14:04:00
如果流程OK的話我沒意見,只是怎麼想都覺得收申訴的那個板主都像是在幫下判決的板主收爛攤…
作者: gmbad (jimmy113)   2017-05-17 14:05:00
幫認真的版主補下血 但真的有點太嚴 以這種標準來抓很可能一篇廢文桶掉十幾個推噓的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7-05-17 14:05:00
尤其是在版務下的推文,應該很明顯可以視為針對版務發表意見吧,雖然他用了比較激烈的詞
作者: AresMars (零)   2017-05-17 14:08:00
果然又推給Y版主了 我說過這不是個好制度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4:08:00
我以後會在加強注意 下判決會更小心注意
作者: AresMars (零)   2017-05-17 14:09:00
個人建議 你要這樣分工 不如f版主負責活動跟精華區y版主 負責其他版務吧 一天到晚被批評然後再推給y版主y版主真的很像幫你擦屁股的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4:12:00
Y大和我彼此尊重對方判決 以後我也會注意 不要留爛攤子給Y大
作者: no4 (å››)   2017-05-17 14:15:00
跟板友講沒用啦 只會推一堆屁話 說一套做一套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4:16:00
Y大他自己也有想要辦活動的時候
作者: AresMars (零)   2017-05-17 14:18:00
那不如你們兩個人先內部協調好再共同判決吧?不也會減少爭議嗎? 你們只想"彼此尊重" 結果出了一堆爭議判決
作者: pelu (不敗的戰神)   2017-05-17 14:19:00
既然當事人都接受了某些人是在義憤填膺什麼 尤其有幾個還是之前攻擊粉絲被我黑名單的 是想打著偽正義旗號藉機鬥板主哦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4:20:00
我和Y大一直都是 不想強迫對方一定要接受自己想法的人
作者: AresMars (零)   2017-05-17 14:21:00
那是你們版主之間溝通的問題 為何要變成一堆爭議判決?
作者: no4 (å››)   2017-05-17 14:22:00
因為皇帝想做什麼事不需要問問朝臣的
作者: AresMars (零)   2017-05-17 14:22:00
不想強迫接受對方想法 那如果某方的想法一直不對呢?
作者: yukinoba (打爆那隻波利!)   2017-05-17 14:23:00
目前尚未收到當事板友的申訴來信,收到會再照板規複審
作者: BigCat   2017-05-17 14:23:00
提供一下自身經驗好了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7-05-17 14:25:00
奇怪,被桶的當事者跟我說他對於陳述事實被水桶這事情感到無言,跟你說的他很高興這件事情被討論完全不同
作者: BigCat   2017-05-17 14:25:00
如果雙方落差太大的話無所適從的會是不知該照誰標準的板眾所以個人也是建議照目前情況兩位板主先討論統一一下比較好容我說得直接一點,這樣子一來一直被鞭的也不會是其中一個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4:27:00
版規是一起制定 判決是獨立分開
作者: BigCat   2017-05-17 14:27:00
板規也是會有標準落差的所以前面才會說誰的判決有爭議就誰自己吃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4:28:00
而且印象中 像八卦板版主 好像也是分開判決
作者: lice0225 (瀨斯)   2017-05-17 14:28:00
被自殺後兇手說:死者感謝謝大家對這類犯案手法開始重視
作者: BigCat   2017-05-17 14:28:00
他們分開判決但是申訴是找下判決的板主啊…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4:29:00
我和Y大真的 都希望採分開判決 這是我們的共識而申訴找另一個版主 也是我們共同決定
作者: BigCat   2017-05-17 14:29:00
(嘆)分開判決這個沒人有意見,但是被申訴找對方怪怪的A用A的標準下判決,有爭議當然是找A溝通一路往上
作者: AresMars (零)   2017-05-17 14:30:00
所以我再告訴兩位版主 這樣的制度並沒有比較好啊= =
作者: BigCat   2017-05-17 14:30:00
B幫A解釋標準怎麼想都覺得怪怪,不過你們有共識的話就好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4:31:00
由另一板主有機會再來評斷一次 而從中學習另一板主的思路
作者: BigCat   2017-05-17 14:32:00
那板友還是覺得不OK的話你們打算讓他申訴哪一個?
作者: b820710 (滅世者●汀奇)   2017-05-17 14:32:00
白疵 志障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7-05-17 14:32:00
沒有申訴,但原判決版主覺得有問題,應該可以主動收回吧
作者: jiangjiang33 (yo man)   2017-05-17 14:35:00
板主不讓彌彌到處噴人,看來要被鬥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4:36:00
現行版規需要修改才行 被輿論x1以上可不經當事人申訴修正如果一個判決因輿論就要撤銷 也實在不妥吧
作者: guitar0225 (ibee(艾比))   2017-05-17 14:38:00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4:38:00
但我下次會檢討, 當事人還是有正常管道維護自己權利
作者: BigCat   2017-05-17 14:39:00
是覺得現行板規跟現行標準「OK的話」不撤也無所謂不過A判決找B申訴這點就個人經驗建議兩位板主考慮一下利弊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4:39:00
真正的迷迷 是不會亂噴人
作者: noway90638 (edamame)   2017-05-17 14:41:00
真的文字獄哈哈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7-05-17 14:43:00
現行版規並沒有規定版主不能主動撤回判決呀?為何需要修正版規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7-05-17 14:44:00
看板規 明明是要無腦懶覺才算負面 他只推了無腦而以
作者: no4 (å››)   2017-05-17 14:46:00
板皇都開口了 你在質疑板皇判決失當 說這草民沒有冒犯板友?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4:46:00
抱歉 那是斷句的誤會 無腦 懶覺 是兩個字 用斷行分開
作者: guitar0225 (ibee(艾比))   2017-05-17 14:47:00
臣等不敢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4:48:00
現行版規就算要撤銷 都是交給另一個版主來處理畢竟現行版規也並沒有規定,版主能主動撤回判決
作者: AresMars (零)   2017-05-17 14:52:00
版規也沒規定 版主"不能"主動撤回 或是修改判決吧你自己都承認這次判決有瑕疵 為什麼不主動修正?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4:55:00
首先現有明文版規是讓另一個版主來撤銷
作者: AresMars (零)   2017-05-17 14:56:00
還是你只礙於輿論才覺得有錯,內心跟本不覺得自己有錯?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4:57:00
跳過既有規定 變成想怎樣就怎樣 是不妥行為人身攻擊的裁量標準正因人而異,所以才會有二審制度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7-05-17 14:58:00
居然有稀客大貓 害我還以為是在ask板
作者: AresMars (零)   2017-05-17 14:59:00
利用現有規定 想怎樣就怎樣 才是不妥行為吧/未規範\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7-05-17 15:01:00
版主你說的規定是「檢舉案件處理原則」那篇嗎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5:03:00
是的 那是附屬板規 剛上任時發的公告
作者: yukinoba (打爆那隻波利!)   2017-05-17 15:04:00
上面板友提到的這則公告目前未置底,請參考Z-3-2-1已將該篇文章重新置底,方便板友參考討論
作者: RabbitHorse (赤兔馬)   2017-05-17 15:11:00
看的出有在苦惱怎麼解決啦 推一個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7-05-17 15:11:00
但,那篇只有說前後審判決不一致時後審為主呀,並沒有說前審只能由後審翻案。而且更重要的,後審判決的出現,必須等到版友「申訴」後為之,版友申訴前則沒有規定,因此在版友申訴前撤回判決,並不會造成程序上的錯誤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5-17 15:26:00
多數板並不會因輿論而改判,通常還是按程序都要由當事人提申訴而且我不是程序上出問題,是實質審理上價值判斷有瑕疵但實質審查多半還是歸於板主自由心證比較多
作者: aiweisen (艾維森)   2017-05-17 15:34:00
所以自由心證比較多情況下 制定什麼表的等於找自己麻煩像前面有一篇判決 一看就知道是手機放口袋造成操作失誤但還是判禁言阿 你要說他故意發廢文嗎?明眼人都知道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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