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8-29 07:44:23【具體事證】
◎被檢舉人:jiangjiang33
◎被檢舉文章: 文章號碼 26110 (文章代號 #1PdaW84L)
◎被檢舉推文:
推 jiangjiang33: 不爽不要看、你行你來畫、滾去漫吐08/24 14:28
◎被檢舉理由: 依來信受理檢舉
(1) 被檢舉人ID:jiangjiang33
(2) 違規文章編號:26111
(3) 違規內容:不爽不要看、你行你來畫、滾去漫吐
(4) 可能違反的板規:B-4 〔引戰推文〕
【相關板規】
B-4 〔引戰推文〕
Ⅰ 有人身攻擊、評論板友、謾罵、抹黑、挑釁、嘲諷之文章經檢舉
(同篇 一句一罰)(有針對性的需經當事人檢舉),或由板主判定
有惡意攻擊意圖,處7天禁言、累犯+15天、第三次以上+30天。
Ⅱ 雖有第一點情事發生,但經判定微罪或無明顯犯意時,改記警告或不罰。
【判決結果】
1.檢舉人錯植文章號碼(26111),與檢舉的違規內容不相符合,經重新查閱後,
該疑似違規推文應出自於文章號碼 26110 文章代號 #1PdaW84L的文章。
8/24 kevinjl R: [問題] 會覺得現在背景很出戲嗎?
2.jiangjiang33以推文方式,回應kevinjl板友的文章,文句中性無明顯針對kevinjl
進行人身攻擊的引戰犯意,kevinjl當事人也無提出檢舉。
3.檢舉人(paulfan板友),亦非jiangjiang33推文所專指當事人,根據B4板規規定,
有針對性的需經當事人檢舉,檢舉人非當事人,故不受理本次檢舉案,jiangjiang33
不處分。
【補充說明】
1. 依最新海賊板檢舉案處理原則,被懲處人可於本公告公布後三日內,
向另一位板主提出複審請求。
2. 檢舉信及判決書皆留存於精華區/正義的海軍(z-21),板友可自行參閱。
3. 最後呼籲板友能多一分體諒,少一分針對,勿挑特定不順眼板友的推文來檢舉,
而對其他更為批評推文輕輕放過,海賊板尊重每一位板友發言權利,不會過度
箝制板友言論自由,然而也請jiangjiang33體諒其他板友心情,勿有太多反串
言論,同樣都是海賊迷,彼此體諒才能改善海賊板的風氣。
4. 根據海賊板檢舉案處理原則,若判決不處分時原則上不需個別公布,僅在每月
板務報告中提到曾經審理過此案,惟當事人之一事後來信表明希望將此判決
判決公布,讓板友更能了解處分原則及清楚板規範圍,並承諾未來會減少多
餘發言次數,改以討論重大劇情為主。基於尊重當事人的意見,遂將此判決
結果公告於板內。
你講的第三點是在打臉j33和你自己你知道嗎?本版不定時會上來針對不特定板友推文的就是他
這個ID好有印象~ 每次都在酸海賊 @"@ 根本是來這挑釁
作者:
okajimatt (Shohei Otani #11)
2017-08-29 17:10:00鬧板 反串 挑釁 結果還在
作者: wes20208 (槍王之王) 2017-08-29 18:01:00
我記得當初說過海賊王不合理的地方就是被這位版主回差不多這樣的話阿,兇的勒
嚴以待人,寬以律己自己愛怎麼判就怎麼判嘛 閣下今天心情想必不錯
作者:
paulfan (Fan)
2017-08-29 21:08:00沒辦法 版主本身就是漫吐版常客,偏頗酸粉,可想而知
他要維護某些人的看法我沒意見,但是自己定的規矩卻自己轉彎,他人要怎麼信服?他自己也"用推文警告"過j33好幾次了,但對方才不鳥他而其他被他桶過的是連警告都沒有直接桶,讓人搖頭
完全不意外啊,f板主判決向來都是看自己心情想怎麼判就怎麼判啊,不然就是檢舉文先出現後,立馬先修個板規,接著就可以"理直氣壯"的用新板規來判未修板規前被檢舉的文章,真的是很棒的判決程序呢~~
作者: karta1271642 2017-08-30 00:15:00
辛苦了
作者: WisestCat 2017-08-30 00:20:00
呵呵 這種咖不處分
他都在板上亂板多久了,每次上來不是討論都是先開酸海賊迷,引戰的都辦不了?
作者:
Zenonia (Zenonia)
2017-08-30 09:47:00自以為公正
作者:
l5i9hbba (Zooky)
2017-08-30 10:07:00我不會噓你 但你自己知道這ID的水準在哪每次先引戰 反串 回應他還會被警告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7-08-30 10:13:00這種整天酸板友的咖還能活這麼久真的很神奇
作者:
kakoiee (OP)
2017-08-30 11:19:00笑話冠軍
只能安慰自己社會什麼人都有~ 看見劣根性只能默默閃遠至少他在網路上叫囂而已...不是真的去傷人 (正向
作者: kevin0515 2017-08-30 12:11:00
我都選擇無視 越在意他越爽
作者:
lolggqq (qqgg)
2017-08-30 14:25:00666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7-08-31 08:07:00笑死人 這板主
作者: yunzl1225 (日勻) 2017-09-02 16:19:00
改叫海黑板算了
作者:
no4 (å››)
2017-09-13 22:45:00板主X1不會違反板規唷 大家不用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