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事證】
◎被檢舉人 :a81255316
◎被檢舉文章:#1QX2vTB8 (ONE_PIECE)
◎被檢舉內容:
噓 a81255316: 還我b820710 滾下台吧你 02/14 21:56
◎被檢舉理由: 依權責進行管理
【相關板規】
B-4 〔引戰推文〕
Ⅰ 文章內容若有以下情形者符合本條板規範圍,引戰條文內容與解釋範圍
由板主方進行最後判定。
(1)多次評論板友、謾罵、抹黑、挑釁、嘲諷之人身攻擊言論
(2)蓄意張貼板友在他板部分言論,而該張貼言論與目前討論主軸關聯性不大
(3)其他由板主方判定有惡意攻擊意圖的言論
Ⅱ 符合本條規範,初犯7天禁言(一句一罰)、二犯者+15天禁言、三犯者+30天禁言。
另可視情況要求修改或刪除文章。
Ⅳ 雖有第一項情事發生,但經判定微罪、無明顯犯意,或經當事人原諒,
改記警告或不罰。
【判決結果】
(1) a81255316板友的言論,挑釁意味濃厚,符合B4引戰文規定,但屬微罪記警告一支。
(2) 另查a81255316為B4累犯加罰15天禁言,合併共處15天禁言處分+警告一支。
【其他補充】
1. 海賊板救濟相關規定
Ⅰ 受處分的當事人對板主之判決不服時,可於三日內向任一板主提出複審。
Ⅱ 複審時請檢附有效字數50字以上,自身行為並無違反板規之客觀實際理由。
Ⅲ 若當事人仍不服複審結果,可依規定至小組組務(C_ArtBoard) 提出申訴。
Ⅳ 板主應依照小組長之判決結果進行處理。
2. 判決書皆留存於精華區/正義的海軍(z-20),板友可自行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