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all
新年將至,yggyygy板主因個人規劃將於2019/2/1卸任,由於現階段板主群採三人合議制
度進行板務管理,故在13th板主群徵選之前,進行缺額板主的補選。
相關補選資訊如下:
ONE_PIECE板 12th板主補選參選規則:
一、參選人資格:
1.符合登入次數 500次/板上文章 10篇/有效文章 100篇/退文數 0篇。
2.在本板具發文權限。(水桶中或於票選期間被水桶等,即失去資格)
3.需公開所有持有、使用之PTT帳號ID。
4.上述3之清單,需皆具備2所述資格。
二、參選辦法:
1.於參選文發表期間,請以[參選]作為文章類別並加上參選ID,作為發表參選政見
使用,每人限發一篇。
2.將上述參選文章一同備份一份至任一板主站內信箱(如未備份視為失格)。
3.[參選]一但發文皆不得回文、刪文、或清空內容。
4.如未達參選資格,則一律刪除參選文處理,不另行公告。
5.參選文文章格式:
A.個人資料:
B.參選理由:
C.對海賊板的期許跟基本政策走向、管理方式:
D.其他補充,如認為自己適合擔任板主的優勢:
E.所有持有、使用之PTT帳號ID清單:
註:A~D項如有不清楚的部份,可參考過往之參選文。
三、補選活動時程:
1.參選文發表期間:2019/1/19~2019/1/26
參選人需於該期間於板上發表參選文,其餘時間之參選文皆進行刪除參選文處理。
2.板友投票期間:2019/1/27~2019/1/31 (以系統時間為主)
A.若在參選文發表期間,若參選人不足三人(本次預定選出 一位板主),則公告
票選活動暫停,已參選人保留資格,待板主合議後再行公佈後續變更之徵選時程
。
B.投票結果開出後,將立即呈報站方選舉結果,並請站方執行上任程序。
四、自律條款:
1.參選人須知板主乃依照民主程序由本板板友票選而獲得資格。自當遵守票選規定、
和保證其票選過程中之言行皆為正當屬實。
2.任命 ONE_PIECE板板主期間不得透過任何手端新增於「一、參選人資格 第3項」所
公佈之清單,如有此違規事宜經帳號部確認後,由其餘板主合議後通報務組解職,
並予以永桶處置。
3.本次補選活動其餘之規範與板規 6.3相同,若以上幾點有所未臻之規範,板主群有
權於活動期間增加相關規範。
4.補選期間請大家一同維持秩序~thanks
釁:板主!板主!板主在哪裡!?對了我就是板主!
作者:
ko782 (瑟瑞忒)
2019-01-18 19:23:00桶尼阿 平常意見最多的 出來看會不會選上 這麼會嘴來試試看囉
我問個問題嘿...是不是所有板主都要公開分身比較好?
後續的板主徵選我希望這點都可以在徵選條件內,但站規並沒有強制規定擔任板主須公佈其分身,應該說任何ptt使用者都不需要。至於現在才追加的規定,似乎也沒有依據可以適用在之前的板主群,不過原12th板主群如出來選13th自然會依規定公佈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9-01-18 20:05:00
桶泥加油XD
作者:
hpo14 (hpo14)
2019-01-18 21:31:00有誰會直接申請查丟臉五皇道歉仔分身的我就投
樓上你的人身攻擊真的是夠了,我不是當事人也看不過眼
哈哈哈,原諒我笑了,不過沒關係,我這票一定投給你!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01-19 01:32:00那你們要怎麼查證參選人公布的帳號名單是沒有說謊的?像我一直都說我沒有任何分身帳號,那你們有分身的會信嗎?上次我問相似IP不會查,那只要有個相同的都會打算查分身?不如說你們已經有預想好怎樣依程序送帳號部查證的準備嗎?
我們不是通靈板主當然沒有辦法查證參選人有沒有說謊,至於誰信不信那都不是板主或是板主單方面能夠說的算的東西至於申請多重帳號查詢的流程一樣還是依板規執行並沒有變更喔,只要違反板規還麻煩各位進行檢舉。於誰信不信那都不是板主或是板友單方面能夠說的算的東西11:22那行打錯
你們的3只是會讓人詬病而已,而且分身也是一種隱私,為何要強迫別人公開而且既然你們沒有查證3的權限,那麼這條也是虛設而已。因為參選人可以說自己只有一個ID,你們要去哪裡找分身你們有三個人討論怎麼心思都不細密如果是我,我會這樣定去掉3,加一條:在2016年以前本板有五篇文。這樣的好處是1.確保參選人兩年前就有關注海賊版,是個了解海賊版的資深板友2.兩年前就有PO文記錄的ID,不會是為了現在要參選而上網買來的3.養了兩年的ID有情感,不會隨便拿來冒險參選4.養了兩年的ID以前會留下IP記錄,要抓分身有比對的資料,因為兩年前沒人發現沒有心防,總會有一樣的IP這樣設計比你們的3有用多了,防堵有效性強多了
有想法,記得要參選喔~然後光是之前被檢舉的對象你知道很多都是超過兩年的帳號嘛?至於3,我只能說你的心思跟我們想的東西不一樣阿~XD
重點是ID兩年前有在海賊版發過文,這樣門檻就很高了,像我也不符合資格。
第三點就是自檢條件啊 就跟開八卦版網頁版 會問你是不是滿18歲一樣
會不會誠實作答是一回事 反倒是說若日後發現參選人有牴觸這一條 要怎麼處置才對喔 我看成是否有無分身
4.2 是為了管制板主私下用分身(或新創分身)鬧板的規定
作者:
ko782 (瑟瑞忒)
2019-01-19 12:40:00所以桶尼到底有沒有要出來選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9-01-19 20:49:00
拜託 版主標準別設太高 讓桶泥參選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01-20 00:55:004.2的問題是就算新增帳號但沒超過站規那都是合理範圍吧?問題是在於又新增分身帳號還刻意於海賊板活動的行為意圖。而且你們無法查證又如aiweisen所說沒有說謊的處置辦法,那這條的用意是什麼?這樣有分身的前板主都不會想回鍋了吧?另外你們也沒回答現行板規有辦法讓你們為此送查帳號部嗎?我順帶補充一點,希洽板主ID太長曾經想用一個短ID上任並請帳號部認證其為他本人分身,直到他卸任又上任又卸任都????你們真的要考量一下實務上運行的問題,以上建議。
然後置底區2019要拖到什麼時候,這很花你們的時間嗎????三人板主沒有人可以處理?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01-20 02:41:00話說本文第59行(本次預定選出依一位板主)的那個依是?
桶尼你選版主就可以馬上改了 與其求人不如靠自己 不是嗎
桶泥你乖,聊天區正在討論要怎樣改,至於想要聊天的人不至於會找不到地方。然後大家都很忙所以記得不要一直離題亂留言,這邊是板主補選公告,麻煩要討論板務或是想要板主協助你什麼的請找板務相關的公告,或是置底聊天區...
作者: zxc60044zxc (漂浮在海上的豬..) 2019-01-21 14:26:00
質疑板主的處理能力,被嗆“不如你出來選” 這種邏輯能力....最該下台的卻還佔著呵呵,如果不是版主分身疑慮,這裡根本不會鬧成這樣...直到現在還在開分身鬧板怎麼,人還在日本嗎
另外就是,現在的參選條件hay也不符合就是ygg扣掉公告本版也沒有10篇
作者:
hay955940 (hay955940)
2019-01-21 20:53:00幸好我先選上了。
作者: zxc60044zxc (漂浮在海上的豬..) 2019-01-21 21:19:00
回台灣了啊,不繼續環遊世界啦:)
作者: zxc60044zxc (漂浮在海上的豬..) 2019-01-22 07:53:00
公家網路上PTT,民脂民膏啊不找個記者朋友來爆一下嗎,嘻嘻
作者:
yggyygy (Aixiuqanei)
2019-01-22 10:37:00不是,扣掉公告沒十篇,阿我也講過我選上不POㄧ般海賊文齁
符不符合是沒差...但是我希望現任板主在制定特殊的規則的時候,請先以身作起
作者: zxc60044zxc (漂浮在海上的豬..) 2019-01-22 13:02:00
XDDD 那個,蘋果日報....
作者: zxc60044zxc (漂浮在海上的豬..) 2019-01-22 14:48:00
我行的話有人就要倒楣了...來試試看好了
作者: zxc60044zxc (漂浮在海上的豬..) 2019-01-22 16:37:00
你嘴完別人別人回應你就是離題。 真是好棒棒
作者:
hay955940 (hay955940)
2019-01-22 18:20:00看來有人是來戰的。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9-01-22 20:51:00嗚嗚嗚 我不能選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01-22 23:59:00哪個前板主會不方便喔?嗯...這個你知道我知道就好了= =而問題點就是參選人公布的分身清單有疑慮時你們怎麼送審?至於我的舉例是告訴你如果為此次選板主送審結果可能會...也沒要你們通靈,只是如果你們對這分身清單不會試圖驗證的話,就算事後依四.2用還是要以帳號部為準的,這部分想過?我的意思是這算是"違反板規"嗎?組務與帳號部對此會受理?然後送帳號部查證的時間也不一定能盡量配合板務時間行程,這邊實務上就變成窒礙難行,但不打算嚴謹查證又毫無意義,總之也許有原因你們覺得這次必須制定這種特殊規則把關,如果之後這部分規定又會因為某些原因取消的話,這樣的操作也會讓你們的處境很微妙,這個部分我就不想講太明了...對了...會因為這規定不方便的前板主應該不是只有"哪個"XD
個人猜測的話...應該是在別組被帳號部認證出現一個分身不是在當初參選文上面有出現的 或是兩個帳號在他板自承分身,海賊板就永桶吧對了 我是跟PP對話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01-23 17:34:00四.2還有個問題是沒辦法處理說謊沒公布且非於板主任命期間新增的分身,至少字面上是這意思。至於在他板自承應該是不行,這次是強調要帳號部認證的。反正這部分規定不僅實務上很難完美處理,而且還只會欺負到有誠實公布的人,說謊且早備有可用分身的人根本沒差吧...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01-24 22:20:00你四.2為何不直接說死持有帳號實際上與清單有異就是違規?現在就是做半套留個洞給說謊然後只要分身不被發現的方便,如果你覺得自己知道有差在哪,那刻意這樣跑跑看不是很怪?然後你說你不能通靈,又必須在帳號部認證後才能進行處理,那這件事就是"疑慮"而不是確定的"違規事宜"。話說既然你的四.2看起來很重要,那個任何手"端"是什麼= =規定當然以你們板主解釋為準,但最好不要在字面留下會被人能另外解釋的空間,不然實行時會很麻煩的,被申訴時也是。畢竟有違規疑慮還得要讓組務帳號部背書時那些規定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