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jschenlemn
文章過長省略部分內容
: 把焦點拉回到版務身上。
: 至少給出的結論是『版主制定版規若以簡易認定來做分身認定,並沒有不可以』
: 所以卡布版主上開一連串的推論,實務上並非不可行的。
: 那問題出在哪裡?
: 問題出在海賊王版規是有對分身認定做明確規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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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分身條款
: 因板主沒有分身查詢認定權,報請小組長送ID_Multi帳號部確認分身
: 確認同人後,本尊及分身自查詢結果回報後給予額外水桶,規則如下:
: 若主(分)帳號於水桶中,使用分(主)帳號發文、發言,經查證後:
: 主(分)帳號加罰水桶3個月
: 分(主)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1年
: ───────────────────────────────────────
: 然而今天版主卻用他版公告,版友自承作為判決,就算站方、小組長不禁止這樣的行為。
: 但版主就是沒有請小組長送到ID_Multi查證呀。
: 那麼就不能依據板規3給予分身額外的處罰。
: 這不是版主合議認定是同一人就可以處置的,你們可以合議認定同一人
: 但就是不符合本版版規的認定程序呀。
: 未經版規規範的程序來處置,才是本案的爭議。
: 至於版主有沒有簡易認定,反而不是重點
我來解釋一下你所謂的明確規範是在於與板主群認知不同,當初在設定板規時的差異
「因板主沒有分身查詢認定權,報請小組長送ID_Multi帳號部確認分身」與「因板主
沒有分身認定權,報請小組長送ID_Multi帳號部確認分身」兩者是有差別的。
差別在於是否需要對其當事人相關帳號進行「查詢」動作來確認身份,因為其有關資
訊及權限都於帳號部權責上。
如果當事人有違規行為及ip紀錄但無其他可信之依據,板主群必然是依申請多重帳號
查詢流程進行,來釐清身份。
但是當事人已有自承內容,且當事人亦無事後否認或是表明自己是在胡扯等意義不明
的行為,板主群考量其內容可信、認定其為分身且無須在進行查詢要件後就會依板規
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