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的過程中,我真的還不曾使用過抽象類別,也不了解
使用抽象類別到底有何好處 ?
為了要了解Design Patterns的過程,因此開始閱讀相關文章,
疑惑的是什麼時候才需要用到抽象類別,只知道如果是一
個無法被具體化的東西就會被定義為抽象類別,而繼承抽象類別
的子類別需要實作抽象類別內定義的函數,現在疑惑來了。
假設我有好幾個子類別實作了抽象類別中的某個函數,在子
類別中各個類別都有自己的實作方式,如此就我看來抽象
類別只是提供了一個共同的 "方法名稱" 的優點,然而抽象名稱
就只有這點兒好處嗎 ? 讓我覺得可有可無都沒差,反正各個
子類別都有自己的作法,就算我不繼承這個抽象類別,我在每個
子類別自己設定相同的函數名稱不就好了 ?
希望有Design Patterns的前輩能指點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