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98 (尋找屬於我的星星)
2024-12-18 15:56:19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1218/2876201.htm
這個新聞感覺不太適合發文,就回文方式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林姓女子今年7月間花了1094元在蝦皮購物平台上,向陳姓男子購買Netflix共享
帳號,但不到一個月就遭Netflix停權,林女認為受騙,向警方報案告陳詐欺,檢察官調
查後發現,陳男是因為蝦皮帳號遭停權,導致林女無法聯繫上,且事後陳男已全額退款給
林女,因此認定是單純民事消費糾紛,偵結將陳處分不起訴。
檢方指出,林女透過蝦皮向陳男(34歲)購買Netflix共享帳號,使用後不到一個月就遭
停權,試圖聯繫陳男,卻因對方蝦皮帳號停權而無法取得聯繫,於是報警提告。
陳男到案後辯稱,購買共享帳號本就存在被停權的風險,他因為蝦皮帳號停權才無法與林
女聯繫,並強調自己並無詐欺意圖,願意退還款項。
在警方協助下,陳男成功聯繫林女並全額退款,林女也表示不再追究。檢方考量陳男已積
極處理,並與林女達成和解退還款項,難認有詐欺犯意,因此偵結不起訴。
重點是被蝦皮停權,所以建議要在蝦皮上面買這些服務的人,多考量一下
"陳男到案後辯稱,購買共享帳號本就存在被停權的風險"
這個我猜應該也是跨區被清退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