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回:
運動產業也是經濟的一部份。
職業球星領這麼高的薪水,他們的老闆又不是笨蛋,雖然給高薪,
但卻是藉由這些球星得到更高的收益。
日、韓、中國政府在運動競技上投入的資源,不知道是我們臺灣的幾倍,
這些強國的政府也是笨蛋嗎?
他們認為,雖然投入這麼多的資源,
但所得到的國際形象、廣告宣傳效益、人民凝聚力、運動產業經濟效益等等,太划算了。
※ 引述《raulraul (OH YE)》之銘言:
: 昨晚聽了家父的一番言論後
: 終於知道臺灣體育競技的困難
: 我爸說臺灣最好不要拿任何獎牌
: 甚至覺得不要花錢去參加國際運動比賽
: 他認為他繳的稅 不應該發給這些拿牌的人
: 對我爸來說這些人拿牌對國家經濟及民生
: 一點幫助都沒有
: 之前王建民很熱那段期間 同時也認識了
: 像A-rod jeter這些人
: 我爸一聽這些人領的錢
: 居然說 難怪美國經濟會出問題
: 居然給這些對民生和經濟沒任何貢獻的人
: 那麼高的薪水 他真的無法理解
: 對我爸來說 跟經濟與生活無關的
: 一毛錢都不該花
: 總之聽完後 我也不知要如何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