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FB] 體育改革聯會: 體育署黑箱護航協會

作者: ckbluejays (Viva)   2017-09-14 22:50:34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kfCwH9 ]
R作者: ckbluejays (Viva)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B] 體育改革聯會: 體育署黑箱護航協會
時間: Thu Sep 14 22:33:28 2017
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如題
體育署長林德福其實早在繼任何卓飛時就引起廣大反彈
其人為體育官僚出身 非常的偏舊勢力
這次體改要不是體育署一直在扯後腿 護航
國體法早就不用等世大運 年初就過了
現在過了之後體育署又聯合這些小人協會動手腳
這件事情拜託要高調 絕對不能讓他們就這樣搓湯圓算了
FB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FairGameTAIWAN/?fref=ts
FB內容:
【嚴正聲明】抗議體育署護航協會舊勢力、體改打假球,體育改革聯會退出體育署「特定
團體輔導委員會」
|「國體法不修對不起選手!」請問小英總統:這是你要的體育改革嗎?
在國體法三讀後,「體育改革聯會」一直提醒、警告關心體育的大家,國體法修法,雖然
開放協會讓社會大眾參與,但是,攸關後續改選許多施行細則,處處充滿魔鬼細節,尤其
是協會必須按國體法修改的組織章程,是最可能暗藏玄機的關鍵。
根據國體法修法的精神,在新協會的選舉上,大家期待國體法可以保障所有想參選的人,
都得到公平的競爭機會和對待。既有的協會掌控者,當然可以提出好的政見,爭取所有新
舊協會會員的支持,但他們卻不應該得到不當不公的保障,使他們可以輕易的繼續把持協
會運作。
針對國體法三讀後各協會未來的改選章程,體育署特地設置了「特定團體輔導委員會」,
而體改聯也被邀請,參與這個委員會的討論與決策。
然而,令人痛心的是,體育署在9月4日,與各協會舉辦章程說明會,蒐集目前各協會意見
,在「特定團體輔導委員會」尚未討論相關細節取得共識前,在今天傍晚臨時丟出了另一
版完全有利於現有協會意見的章程範本;而且昨天晚上才臨時通知委員會成員,明天中午
12點「特定團體輔導委員會」就將開會討論此範本,然後,之後3點體育署的業務單位,
就即將針對協會章程範本結論做內部說明會議,令人錯愕!
為了凸顯問題嚴重性,並表達嚴厲抗議體育署的護航協會態度,「體育改革聯會」在此嚴
正聲明,正式退出體育署的「特定團體輔導委員會」。
體改聯針對體育署這份護航現有協會的協會新組織章程範本,提出以下幾點嚴重問題:
1、組織章程中規定「會員入會須經理事會審查」,是否違反國體法全面開放精神?
目前這份章程範本中訂定,個人會員、團體會員,都需經過理事會審查,這是非常不合理
、且違反國體法的立法精神。
根據國體法修法,未來應該是沒有正當理由,不能阻止個人會員的加入。而現在的章程範
本訂定,個人與團體會員,都需經過現有理事會審理,根據體育署的章程範本,現有的協
會勢力,不僅可以限縮個人理事數目,更可以透過審查團體會員入會來掌控團體理事名單

團體會員包括地方協會及各級學校,目前都是由現有協會勢力所掌控,縱使有些團體會員
對此不滿,也敢怒不敢言。
另外,團體理事是由團體會員代表所選出,團體會員的代表則是由推派而非公開選舉產生
,這樣的團體理事選舉有任何公平性嗎?加上體育署保障團體理事接近過半席次,不是直
接讓現有協會舊勢力直接繼續掌控嗎?
2、11月30日這個最後入會時間點,究竟是誰訂的?
目前依照改選進度而言,章程仍無範本、選舉方法仍無共識,就要在11月30日前,倉促結
束所有民眾加入協會成為會員是要逼死誰?體育署護航現有協會、設限新會員加入的企圖
,不會太明顯了嗎?
而且,在章程範本這種行政指導的層級下,卻訂出比國體法母法還要嚴格的執行細則、時
間,根本不合法律精神,有嚴重違法的疑慮!
3、團體理事由現有理監事會決定,舊有協會勢力完全掌握團體理事名單
團體理事竟然由現有協會的理監事會決定?而且體育署直接在章程範本,保障現有協會決
定的團體理事席次,直接到達國體法修法上限,不得超過50%的天花板。
體育署這個粗暴惡劣的護航手法,已經直接宣布,沒有任何改革新力量可以翻轉協會現有
權力結構,幾乎可以確定,所有現有協會舊勢力,未來改選將可輕易掌握協會的理監事過
半數席次。
然而,更讓人無法接受的是,當初民進黨立委黃國書提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都不過半的
修法版本,是為了避免協會再被特地團體把持,而現在體育署直接保障團體理事佔35席理
事的近過半比例17席次,而且這17席,完全由現有協會理監事會議決定,這完全玩弄當初
國體法的立法精神,請問,體育署這不是護航、什麼才是護航?
依照國體法規定,保障選手理事至少20%席次,而團體理事和個人理事皆不得過半。
但,依照目前體育署端出的章程範本,卻直接保障50%給屬於舊有勢力的團體理事席次,
扣除選手理事的20%,等於個人理事席次僅剩下30%,等於封殺所有想要參與協會的改革
新力量。
依照國體法精神,團體理事、個人理事、選手理事,三者間的比例應是,除了選手理事的
兩成之外,團體理事和個人理事,按照得票數排序,可能在三成到五成之間,就看團體理
事和個人理事之間的票數消長,但如今體育署祭出的章程,卻直接改成了「5:3:2」,
讓現有協會完全不需要經過公平選舉,就可掌握半數席次;示範章程甚至明定各協會總理
事席次35席,團體理事席次需佔17席,充分保障了過去舊有勢力的團體席次。
「體育改革聯會」多次向體育署建議,所有會員一起投票,不分流、一人多票的公平選舉
方式,才能讓各協會以公平選舉方式,在國體法的精神架構下,自然形成團體與個人理事
的席次比例,也讓各協會的內部運作在章程中保有彈性,不應在範本中將席次訂死。章程
過細、過死,完全違反國體法精神!
體育改革聯會今晚覺得非常沉痛且憤怒,對於這種打假球假改革、護航協會舊勢力的不合
理改選章程,我們不會幫體育署背書,同時,我們決定退出體育署的這個「特定團體輔導
委員會」,表達嚴正抗議。
最後,體改聯團隊向小英總統喊話,您在8/31世大運台灣英雄大遊行前,跟選手說,「國
體法不修對不起選手!」請問小英總統:這是你要的體育改革嗎?
蔡英文 Tsai Ing-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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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265 ( )   2016-09-14 22:35:00
簡單說 體育本來就是台灣的弱點 不用牽拖別人找代罪羔羊
作者: sickiam (冷靜與熱情之間)   2016-09-14 22:36:00
高調 幹
作者: x265 ( )   2016-09-14 22:38:00
找誰來有得救?
作者: ruledesign (ruledesign)   2016-09-14 22:39:00
高調
作者: achihc (Wii will rock you!)   2016-09-14 22:48:00
幫高調
作者: sunnyeva (節拍on寂寞off)   2017-09-15 11:44:00
高調
作者: JH4748 (吉米)   2017-09-16 00:39:00
幫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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