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會「偷跑」先改選? 林德福:並無任何不妥
〔記者廖聿偉/台北報導〕
國民體育法修正案通過後,特定體育團體必須在明年2月前完成改選,中華奧會遭爆
出11月底前改選,其中一半委員來自各亞、奧運項目協會理事長,日前遭網友質疑,「為
何奧會『偷跑』改選,難道又想黑箱作業?」
按照國際奧會規章,來自亞、奧運協會推薦人選的理事長是奧會「當然委員」,另一
半委員則是透過選舉,但奧會此刻改選的「當然委員」,若明年協會改選後,這些委員若
沒選上理事長,奧會恐怕將再度面臨改組,外界疑惑,「為何要如此急著改選,難道別有
用意?」
對此,體育署長林德福回應,體育署以「法令」為依據,奧會並不屬於國體法中的特
定體育團體,所以不受國體法管轄,且奧會公告改選的時程是在體育法通過之前,他們只
是依照時程進行,因此,並不認為有任何不妥。」
http://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2224277
(自由時報 2017/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