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淺談臺灣畸形的獎金制度(原po

作者: a88050488 (台灣巨砲陳江和)   2021-07-31 03:31:11
我是原Po,很高興這個話題能引起熱烈討論,這是很好的方向,代表大家對體育的重視,
看到底下一些問題,簡單回覆:
1.商業價值是運動員賺錢的方式,在美國日本可能行得通,硬要套在台灣就好笑了
大家對於運動市場的想像真的有很嚴重的誤解,商業價值在全世界都一樣存在,或多或少
,所以為什麼現
在有一定知名度的運動員幾乎都有經紀人,就是幫他們爭取「曝光」機會,包括要去參加
何種賽事,參加什麼節目場合之類的,臺灣若把高額獎金省下來,去進行鼓勵投資,世界
大多數國家的運動產業都是這樣搞起來的,日本過去鼓勵財團與基層學校合作,給予減稅
措施,因此學校裡面都有最新的運動設備,運動人口基數增加,政府舉辦各級聯賽,祭出
高額獎金同時透過廣告收益回本,有效益企業就會紛紛投入。
小市場國家的頂尖選手,可以往國外競爭,取決於有沒有實力而已,這就是商業市場的自
然現
象,大家把運動員看得太崇高神聖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包括職業選手不打國家隊也是
理所當然的,打國際賽事對他有利潤他自然會去打,而不是國家隊要用月俸來求運動員去
打,然後再藉機情緒勒索:「你是國家培育的欸,國家一年補助你XXX」
2.全世界哪個先進國家會給參與但繳不出成績的運動員運動保險啊 你這絕對比奧運獎金
更快拖垮財政好嗎
大家可以去了解一下臺灣各個行業的保險制度,除了勞保之外是怎麼運作的。運動保險並
非給予「全體運動員」,這個range實在太大了,而是可以設立條件及一定門檻,例如國
家隊培育選手則一定有(這就至少讓很多冷門項目的選手可以得到保障),或是你全運會
近年內有得到名次並且持續登記在案(這個教育部就有列冊了)至於很多人說像合庫這種
業餘選手,他們本身就有自己的穩定收入以及勞保了。政府的職責頂多再去立法把相關配
套落實,例如退休金、因傷報銷怎麼辦之類有個指引。
而企業運動員的待遇也不見得會比國家隊來的差,球員也不會因此失去出國比賽的動力,
企業反而會更想讓自家球員去比國際賽,打開知名度,同時也能幫企業作廣告宣傳,但是
如果今天換國家隊呢,這邊的效益就會大打折扣,這就是我說的國家應該把錢拿去鼓勵投
資,而不是自己去含辛茹苦的培養選手卻弄的四不像。
3.成功運動員真正的「本質」是商業XD?李安在中影拍的三部曲也是拿政府輔導金拍的。
很多人看我拿郭董周杰倫李安舉例覺得不倫不類,就是牽涉到我前面所說的大家對於運動
員的認知錯誤,運動員的最大價值就是商業價值,其餘國家精神價值都是附加不可強求的
,運動員透過爭取獎牌及名次,爭取媒體曝光與知名度,自然就會有廠商找上門,尤其未
來聲量賺錢的時代,IG粉絲幾千追蹤就有業配可以接了,這一切都理所當然,也沒什麼好
批評的,你也可以選擇不支持不買單。當運動員了不起到四十歲,在這之後就是要靠先前
累積的知名度與商業價值來拚搏,而不是靠政府的獎金。
李安拍電影有輔導金,很好啊,但政府不會因為他得奧斯卡而給他終身月俸,得奧斯卡可
沒有比得金牌容易了吧。
我舉雙手支持政府應該給運動員輔導金,這輔導金包括從小到大,訓練時期,甚至退役之
後的轉行輔導,事實上政府多少也有在做,可能力道不足或是斷斷續續,但是必須給予這
十年臺灣體育環境的確慢慢變好的正面評價。
4.有高額獎金造就了例如郭這種冷門項目選手有廠商找代言
如果冷門項目必須要靠高額獎金來爭取選手投入,那根本超不健康的好嗎,日本當初為了
鼓勵運動產業發展也做了很大的努力,第一件事情就是鼓勵投資,讓那些財團願意提供資
金給予學校、成立冷門項目的運動社團或課程,自然會有興趣的去參加,這邊的獎金都是
財團提供,然後政府可以去舉辦各級賽事,用獎金去吸引大家參加,漸漸的強度越來越高
,廣告商投入,政府拿到一定利潤同時也讓那些企業認為其中有商機,開始以企業名義舉
辦比賽,所以日本為何今天各種項目都有一拖拉庫社會人隊伍,就是這樣努力來的。
這才是真正健康的方法:
政府前期砸錢鼓勵投資 企業加入 慢慢培養市場 有廣告利潤 企業加碼
政府這樣的作法,比較鮮少人知道的是,我之前去嘉義的一間培養柔道隊的國小,那邊老
師跟我說很多來自窮家庭的家長讓孩子去學運動,為的就是要孩子可以拿高額獎金,一路
上砸了不少錢,甚至欠了一屁股債,到最後小孩高中畢業打不上去什麼屁都不是。
這就是臺灣基層運動的現實,還有人覺得要透過高額獎金來要吸引大家投入運動,真的是
病了。
有些人說舉重怎麼辦聯賽?
國家可以培訓舉重隊,舉重隊可以去國際賽事爭取成績,那些國際賽都有獎金,你國際賽
贏得名次之後自然就會有廠商找上門,如果沒有怎麼辦?
那就是政府你該去做的,你要去想如何把錢進來體育界,而不是自己砸錢進去然後再流光
光。另外政府可以培養後勤小組,讓選手無後顧之憂去爭取個人榮耀。
而且那些國際賽事為何拿得出來獎金?不是因為鼓勵運動做公益欸,而是其中有利可圖,
就是這麼簡單。
5.網球四大滿貫賽怎麼不取消獎金?冠軍接代言就飽了
四大滿貫賽祭出高額獎金,爭取頂尖球星去參加比賽,吸引更多球迷關注,有了更多球迷
關注之後就有廣告利潤,就有可觀的附加價值,同時球星也能透過在這個場上跟另外頂尖
球星切磋來增加自身商業價值,就是這樣。
那臺灣奧運金牌祭出月俸能得到什麼?
得到更多金牌?得到國際知名度?掀起運動狂熱?
的確都有一點效用,但是效益如何大家自己斟酌便可,我看到很多人保持一種「你當會有
很多金牌逆?」的心態,卻完全忽略了政策的未雨綢繆性。
我想到一個日本教授給我的故事,桃太郎有一天瞧不起的跟烏龜們說你們在三天內成功的
爬向遠處的河川就給你們一人一把錢,心想說不可能,但結果第二天那些烏龜真的成功爬
到遠處的河川,這時候桃太郎耍賴就來不及了。
「政府你不能先亂開支票,到時候反應超出預期時才在那邊宣告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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