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Stock 看板 #1KMY07rd ]
作者: HBKid (HBK~) 看板: Stock
標題: [其他] 2015年起 介紹朋友至期貨商開戶將判刑
時間: Wed Nov 5 21:03:00 2014
現在介紹朋友去開戶會被判刑(違反期交法-地下期貨媒介)
2014年6月份,某知名網路作家介紹他的朋友群去各家期貨商團體開戶,分別為前五大期
貨商的二、三、四名(凱基期貨、永豐期貨、康和期貨)。
結果該網路知名作家遭受永豐證券忠孝分公司杜X義集團檢舉(Trader Club掛羊頭賣狗肉
地下期貨),金管會證期局立即『內應出擊』藉此查翻上述三家期貨商,至今期交所受金
管會證期局嚴令,以『隨機性抽查』名義打電話訪談該案因朋友介紹開戶的客戶近百人,
導致部分客戶被主管機關無故騷擾,但證期局仍執著要期交所繼續出手,必須要查到罪證
以『地下期貨名義』來法辦該網路作家。經歷了5個月的翻天覆地嚴查下,此案即將步入
結案階段。
究竟,客戶介紹客戶、朋友介紹朋友去券商下單,在無退傭、無代操、純好心介紹的情況
下,是否會違反期貨交易法,就看此案如何結案。具小道消息指出,台灣期貨交易所王x
翔組長指示,無論付出任何代價都要禁止客戶介紹客戶之行為(Trader Club地下期貨集團
除外)。
金管高高手 台北採訪報導
看不太懂?tradeclub除外?內文又寫tradeclub地下期貨?是指tradeclub有問題?還是沒問題?介紹朋友,不收錢這個行為有觸犯期貨交易法那一條嗎?期貨應該是po在此板,怎麼會po在stock版?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14-11-10 13:16:00就眼紅產生的老鼠冤 (結案
作者:
cobrasgo (人魚線變成鮪魚線,超帥)
2014-11-10 13:27:00翻譯官!翻譯官!
一樣看不懂,是指tradeclub之前在作團開?被人檢舉?期貨交易法是刑法?那不就有檢察官介入調查?
作者:
melba (--)
2014-11-10 13:33:00這個不是之前被k版主刪了 @@
作者: ddardlekwn 2014-11-10 15:50:00
呵呵呵 下單都有下到期交所 地下期貨判? 自打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