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覺得正妹還是可以主張期貨商及營業員有過失
: 1、 一般來說不到30%應該直接砍,他的系統應該是壞了
: 2、 而且系統壞了營業員也沒發現,所以沒砍
: 3、 契約書寫明「低於30%時有權利砍倉」但是她應該一開盤大約9點左右就低於30%了,
: 營業員卻把她砍在幾乎最低點的跌停板
: 4、 因為跌停板就不會再跌了,所以營業員是在她賠最多的時候砍的
我也覺得有可轉圜空間
當初營業員是跟我說 會先打電話追繳 之後才會"視情況"強制平倉
但本案例裡面已經超出不少
等於說期貨商反應太慢 然後砍在阿呆谷
怎麼看到覺得期貨商也要負一點責任
1.要馬你保證金沒了就直接砍
2.要馬你就讓她信用凹(事實上不可能) 而不會在這種任意的時間點突然平倉
我是覺得這一百多萬是有談的空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