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uowuo (你找不到我的)
2015-09-13 09:03:28http://i.imgur.com/PZedsMA.png
我具名提出證據惹 能否請板主秉公查一下
至於版主念茲在茲的23320篇公告
其他版有已經說出我的心聲
就不用說太多啦
作者:
qoo159 (0 0)
2015-09-13 12:04:00其實停利十點的話 某人早就首富了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15-09-13 11:14:00版規哪裡有特定數字不能講? 公告沒納入版規就只是公告版規裡根本沒寫 而且沒置底的公告要人怎麼知道/遵守?一整個行政有瑕疵在那邊硬凹而已 挖坑給當下沒看到的跳
作者:
wuowuo (你找不到我的)
2015-09-13 10:57:00樓上自己不會問版主喔 怪了 板規耶
那閒聊喊32-127 跟33-128被禁止 有一樣嗎?
閒聊喊盤跟發文喊盤一樣嗎? 那閒聊以後都剩下討論午餐跟美女帥哥圖好了...
要公平啊,喊盤的人這麼多,別人喊都沒事,就特定人士喊盤要附上證據,還逼人公開貼私人隱私的對帳單話說,點名到的人好像要自桶了,怕被查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