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https://tw.finance.appledaily.com/realtime/20180123/1283693/
原文:
財政部表示,匯率類期貨契約之期貨交易稅徵收率(下稱徵收率)經行政院核定為百萬
分之1,自即日起實施。
財政部說明,台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期交所)前於近年來已先上市「美元
兌人民幣匯率期貨契約」、「小型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期貨契約」、「歐元兌美元匯率期貨
契約」及「美元兌日圓匯率期貨契約」,前開匯率期貨契約徵收率經該部報請行政院核定
為百萬分之1。
配合期交所於本月22日上市「英鎊兌美元匯率期貨契約」及「澳幣兌美元匯率期貨契
約」,並考量賦稅公平及行政作業簡化,該部報經行政院核定匯率類期貨契約徵收率統一
訂為百萬分之1以使交易稅負透明化,有助於期交所規劃新匯率期貨商品,提高交易人參與
意願,活絡期貨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