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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公會就『107年2月6日期貨市場大幅下跌期貨商代為沖銷與交易人間爭議事件』辦理
之相關事項,制定第一階段保護交易人措施
親愛的客戶 您好:
一、 依中華民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中期商字第1070001593號函規定辦理。
二、 期貨公會就『107年2月6日期貨市場大幅下跌期貨商代為沖銷與交易人間爭議事件』
辦理之相關事項,制定第一階段保護交易人措施,實施之項目及日期請 貴戶參閱下方說
明。
(一)選擇權賣方A、B值保證金加收20%:
在分類分級系統尚未正式啟用前,所有自然人及一般法人從事選擇權賣方交
易其保證金A、B值均加收20%乙節,自5月2日開盤前開始實施,本公司將於當日開盤前,
全面加收留倉部位及委託保證金(含單/複式委託及SPAN委託),請交易人注意留倉部位風
險。
(二)停用SPAN及保證金最佳化:自然人及一般法人停用SPAN及保證金最佳化乙節,自
5月2日起停止受理申請,既有已申請客戶則於6月20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實施。配合前述規定,本公司將
於下列時段取消相關設定。
1.全面停止使用SPAN:
所有自然人及一般法人自107年6月20日收盤後,全面取消SPAN計算保證金
,交易人將於當日結帳前改採策略保證金計算留倉保證金,保證金不足時,依
盤後追繳作 業辦理盤後追繳,交易人應於次一營業日12:00前補足追繳保證
金,不足者將依規定代為沖銷至權益數回復至原始保證金之上,提醒交易人
應儘速提高期貨帳戶保證金,以避免影響交易人權益。
2.全面停止使用保證金最佳化:
本公司將於107年6月19日結帳後取消保證金最佳化程式,程式將於當日結
帳前依程式組合之最佳化傳送組合委託至交易所端,交易人部位將依最佳
化之組合方式留倉,惟自次一營業日起程式不再啟動,交易人應自行注意
帳戶留倉部位,執行單式或複式委託單送出。
(三)期貨商每日執行壓力測試:
自107年5月2日起,期貨商應每日對交易人持有部位進行壓力測試,並就符合
警示標準之期貨交易人辦理壓力測試通知作業,請交易人接獲通知時,儘早
備妥相關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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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群益期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