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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一群因為二月六日期權市場劇烈波動而蒙受鉅額損失的期貨選擇權自救會成員,
前往台灣期貨交易所抗議,最後演變成衝入期交所的社會衝突事件。
二月六日台股大跌五百多點,造成選擇權買權與賣權同時漲停,許多投資人被強制平倉慘
賠,自救會認為這是因為期貨商蓄意影響市場價格,使得風險指標值被錯誤的計算,導致
市場失序。期貨商雖然負有造市的職責,但期貨商真的有影響市場價格的能力嗎?要讓台
指期瞬間大跌五百多點,恐怕也非少數期貨商聯合就可以辦到。
選擇權賣方的特色是獲利有限、風險無限,但勝率高;買方則剛好相反,獲利無限,風險
有限,但勝率低。選擇權賣方目的是為了坐收買方權利金,但選擇權買方之所以願意繳權
利金,圖的就是市場可能出現大波動,買方與賣方都要承受市場可能的大波動,願賭服輸
,做好風險控管即可。
近幾年因為媒體宣傳,再加上選擇權賣方交易勝率高的關係,令選擇權賣方披上了包租公
穩定收租的外衣,造成投資人大量加入選擇權賣方的行列。也因為賣方可以穩定收取買方
權利金,很多交易人都忘了風險控管,直接把資金部位做好做滿,甚至還透過期貨商申請
span保證金最佳化,讓帳戶的賣方口數達到最大化,以收取最多的買方權利金,而這就是
問題的最大關鍵。
資金部位滿倉之後,一旦遇到快市行情,帳戶權益數可能會瞬間崩跌,大家別忘了,在期
貨商開戶時,簽署的文件中裡面有一條清楚寫著,一旦客戶的帳戶權益數低於25%時,期
貨商得將帳戶所有部位全數沖銷,也就是說遇到快市行情時,只要客戶帳戶權益數低於25
%的警戒值,期貨商就必須依照合約條款進行部位沖銷,因為沒有人可以預測下一秒的行
情是否止跌止漲,一旦市場行情持續暴跌或是暴漲,客戶的帳戶權益數可能瞬間變成負值
,那期貨商未依約進行沖銷,客戶衍生更多的損失該誰來負責?且期貨商未依約沖銷就是
失職,就是金管會督導失能,屆時這些超額損失豈不要由全民納稅錢買單?再者,金管會
將在證券市場開放逐筆撮合,未來波動也更大,以後現價砍出價格偏移機率更高,現在若
因壓力要期貨商承擔0206責任,豈不是自相矛盾?
(作者為國會助理,台北市民)
備註:
連做價差的也砍,這款國會助理怎不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