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我的營業員盤前8:05通知我萬一風險指標低於25%你要自己砍倉還是公司砍倉,我
回公司砍倉。
結果營業員不到5分鐘又打來又問一次,這次說如果公司砍倉有Over loss公司會負責,但
如果是自己砍倉Over loss自己要負責,最後又再問我一次風險指標低於25%你要自己砍
倉還是公司砍倉,我當然回公司砍倉。
不過最後我還是9:00前自己砍倉
我想問的是206事件以後
風險指標低於25%期貨公司砍倉有Over loss期貨公司會負責 這是誰規定的
1.政府規定
2.期貨公會規定
3.個別期貨公司自己規定
4.營業員說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