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dirkdamien: 幹你娘的台指崩屁 桶我啦操03/27 19:45
上任版主以來
第一次聽到這種要求
身為版主 當然有求必應
慢走不送
99貓貓QQ
作者:
ornv (在裡面好舒服… >///<)
2020-03-27 21:24:00意思一下就可以了吧XD
作者:
wintree (!#$$#@%$#^%$&^%*&^(&^*)
2020-03-27 21:25:00這樣就沒有水桶行情了,請版貓手下留情啊~
作者:
msn159357 (yohoho556)
2020-03-27 21:48:00十年太多了啦,意思意思一下就好 貓貓QQ
作者:
Larsie (^^)
2020-03-27 21:56:00板主好大,怕豹
作者:
vul3ai (Kevin)
2020-03-27 21:58:00桶人的板規用那條?
作者:
ddangel (dangel NN )
2020-03-27 22:02:00...
作者: HeiSiaN 2020-03-27 22:09:00
那就等他申辦再調低?
作者:
leoz69927 (電競板板煮 請指教)
2020-03-27 22:25:00十年有過頭了點
這完全不是依照版規啊@@是他自己說要被桶的@@ 如果有需要 當事人自己寄信來解釋
作者:
doyoda (複製廚想轉職分析廚)
2020-03-27 22:32:00十年之前
作者:
Merkle (你在想奇怪的東西齁)
2020-03-27 22:32:00求仁得仁啊
作者:
SiFox (疝氣の嚕嚕米)
2020-03-27 22:42:0010年? QQ
作者:
h654013 (敝姓淵)
2020-03-27 22:46:00閒聊推文別太認真
作者:
msjw (JW)
2020-03-27 22:49:00呃 沒犯板規還是不能這樣罰吧 這樣不就變人治而非法治了
當事人這說法 我想他是自請水桶 這真的沒什麼好幫他辯護的他如果親自站內跟我解釋這句話真正的意思 我們再來談後續貓貓都上任這麼久了 應該不用擔心貓貓亂管板吧?QQ
作者: vvanch (ç†æ€§çš„狂野) 2020-03-27 23:03:00
所以是哪一條要捅那麼久
我說的很明白了這不是依照版規 是他當事人自己說要入桶 那就直接送最久的如果我有任何誤會 請當事人自己寄信反應 這沒有任何人可以幫他解釋
作者:
hillgod (玉少)
2020-03-27 23:08:00為了要破十年線所以自桶十年嗎?XD
不是依照板規 恩 原來是精管會啊 人家規則還要花半天改 這個是連改都不用改 因為板主有造桶責任嘛
作者: myresmus (お前の負けだ) 2020-03-27 23:12:00
當事人要求就答應 如果要吃屎還答應嗎
你知道包青天有一集王爺自請龍頭鍘 結果包拯給狗頭鍘
作者:
leoz69927 (電競板板煮 請指教)
2020-03-27 23:27:00過猶不及都不太好我以前當版主也是不按版規會被挑毛病還會跑去申訴超麻煩
當事人請水桶 << 只影響當事人 答應叫我吃屎 << 跟我有關 我有權拒絕隱板 關板 << 這涉及的人不只當事人 當然不可能答應 而是要審慎評估 討論當下狀況 與板友討論
作者: myresmus (お前の負けだ) 2020-03-27 23:44:00
只影響當事人的話也不會有那麼多推文質疑 剛愎自用..
------回覆塔哥 我認真查了幾段王爺自請龍頭鍘的相關片段一個是造反的王爺依身份用龍頭鍘另一個是本來是龍頭鍘,但因為聖旨貶為庶民 所以依規定改成狗頭鍘貓貓沒有理解相關含義 兩個片段都是他們真的有犯錯這個人自己說要被水桶 他可能因為行情不符預期 所以有這種想進桶冷靜的想法 我覺得拿鍘刀比喻略為不符?-----十年沒有依據 當事人也沒有說明白或是反應時間太長十年純粹是系統上限我這邊立場很簡單 當事人因為不明原因想要進桶 但沒有說要多久 所以給他系統上限如果當事人有來信解釋自己想要什麼 那我再來處理@@說穿了 這不是懲罰啊是他自己要的 我也始終保留他如果來信解釋就會處理的立場
作者:
noia (央夜)
2020-03-27 23:50:00感覺他是要求你桶他五秒之類的
那當事人可以來信解釋~我可以接受並重新設定 不過水桶下限好像是一天 所以5秒這個要求我可能很難滿足他當然關於他的用詞需不需要另外用版規處份就是後話了----另外在我的認知裡 對於版友有這麼多推文質疑我也感到很意外畢竟這應該只是很單純的我滿足了當事人的特殊要求 這樣一件 1對1的關係 跟其他板友一點關係都沒有另外如果各位覺得桶個3天就沒差的話...似乎更不合理喔@@ 為啥這個狀況會因為桶3天和桶10年立場而有所改變?
處分沒有法源 量刑沒有依據 管板應該是依法行政而不是你喊我桶吧
因為不是處分 所以不需要法源 也沒有量刑之說時間是因為當事人沒有要求 所以設定系統上限10年水桶禁言被當作處罰應該是建立在當事人想發言但我因為他的行為所以禁止他 這樣才有處罰的意義此事的當事人是他自己不想發言 所以想要我物理性上的限制他 這應該對當事人而言不是一種處罰
作者: myresmus (お前の負けだ) 2020-03-27 23:59:00
如果今天有個瘋子 跑到法院說 幹您娘關我十年吧你覺得法官會關十年嗎?還是直接最上限無期徒刑或死刑給他?
我先忽略的你把當事人影射成瘋子這件事XD如果真的有人跑去這樣說 法院大概只會問被罵的那個人要不要搞他毀謗之類的關10年這種 是法律賦予的處罰 不是任何一個人的權限但水桶 是板主的權限 我想拿來對等並不恰當
----另外當事人已來信說10年有點太久了 我正在等他回覆他想要的水桶時間@@
作者:
hillgod (玉少)
2020-03-28 00:06:00他應該虧很多心情很差,還是早點放他出來吧QQ
其實關個一天有達到他想要的祭品效果就好啦貓貓是不是想收他站內信 假水桶真搭訕
XDD 其實我完全知道如果我只桶個一天 大家下面推文就會變成看看笑笑而已但桶十年就完全不一樣了 這我覺得蠻有趣的我有回覆當事人了~只要他給一個時間 我馬上改設定 一切都是這樣簡單的事情而已
作者: myresmus (お前の負けだ) 2020-03-28 00:12:00
桶一天跟桶十年的差別分不清楚 我也覺得蠻有趣的..
微罪當作玩笑 等到事態擴大了再來處理 各位的心態是這樣嗎?瘋子跑去法院說想被關一天 然後法院沒第二句話就直接關他一天 這樣就沒問題了?
作者: ESRI99 (炎涼) 2020-03-28 00:25:00
貓貓都說微醉了那法院直接判他終身監禁就不奇怪?比例問題
我這裡說的微罪不是當事人是指推文所謂“貓貓亂桶人”這件事好像桶1天就可以被原諒 桶10年就變罪大惡極了@@當事人這個推文其實除了語氣上有點挑釁意味外 其餘部分以現在閒聊裡大家的喊盤方式 其實沒有什麼違反到版規
是如果被桶的人沒意見的話就沒差有人反正要退出市場了
作者: bighorse0 2020-03-28 00:53:00
拿帳號當祭品不可取
作者:
Larsie (^^)
2020-03-28 01:25:00當事人說我犯罪了就直接關不用調查審判?
作者:
SiFox (疝氣の嚕嚕米)
2020-03-28 02:08:00版主抱歉囉 QQ 看了討論,各持己見,很難跟您解釋我就用我的方式解釋,為何這樣做會有問題...3/27盤後閒聊,有人講同一句話喔! 請公平
作者: danielgoing (Daniel) 2020-03-28 07:28:00
當事人自己要求的,欠捅。爽
作者:
Ogrish (P幣歸零糕)
2020-03-28 07:52:00版主幫人實現願望,還幫版友解釋一堆問題,很ok啊
作者: ftn60199 2020-03-28 08:50:00
支持貓貓
作者:
zwx (王子麵)
2020-03-28 09:03:00要罵三字經去黑特版罵,這裡如果充斥這種言辭會變怎樣??
作者: vvanch (ç†æ€§çš„狂野) 2020-03-30 10:11:00
所以樓上要直播剁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