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鬥陣特攻板 板規 Ver.1.2.3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15-11-22 15:46:10
為保護本板使用者之權利、維持本板秩序、推廣鬥陣特攻,依板主權利義務規範第二章第
一條設立鬥陣特攻(OverWatch)板板規如下:
第一章、總則
1. 本板為鬥陣特攻討論板,故禁止任何非相關討論,蓄意違反此項規定得退文。
2. 違反規定內容依照程度予以板主權限內之不等的處分。
3. 板主得隨時依情況公告修正或者特殊處理辦法。
4. 於本板發文,視同同意本板規範。使用者不因不知本板規定而不為處分。
5. 本板板規,違反站規或戰略高手群組規者或線上遊戲小組規者無效。
6. 文章包含標題、本文及簽名檔。推文包含「推、噓、→」。
第二章、發文規範
1. 發文分類,請依照分類標籤發文,分類錯誤者,板主得逕行更改。
發文分類標籤如下,若無合適標籤,請自行填入:
[新聞]:Blizzard官方發布的消息
[情報]:非官方發布的消息、預測
[討論]:針對鬥陣特攻討論的文章
[實況]:實況鬥陣特攻文章
[心得]:遊戲心得或者攻略分享
使用類似"公告"標籤、回覆板主公告文章者得退文。
2. 禁止一行文、注音文、空白文,或其他令人難以閱讀之文字。
前項之違規由板務人員主觀認定之,違反者除原文(推文亦同)刪除外,得水桶。
3. 禁止未經原作者同意刪除推文,違者水桶。
4. 禁止於文章、簽名檔,或推文內惡意對其他使用者挑釁、引戰、侮辱,違者原文
刪除得水桶。
前項之違規由檢舉人具明惡意之內容,並由本板板務人員判定後違規成立。
5. 文章偏離主題,或板主認為不適討論者,得設定結案並中止回應(鎖定)。
板主鎖定後,以任何形式規避系統設定回覆文章於板面上者,原文刪除得水桶。
6. 新聞/情報文規定如下:
1. 任何官方新聞,限用[新聞]標籤。
如為社交媒體(如推特等)之消息,可用其他標籤。
2. 需附上來源連結,網址超過一行請用縮網址。
3. 若內容為非中文者,需附上簡單大意之翻譯。
4. 文章最後需加入個人心得。
5. 違反本條內容,原文刪除得水桶。
6-1. 實況文規定如下:
1. 每人每日僅限發表三篇[實況]類別之文章。
同一實況頻道文章間隔需大於6小時。
第一款日期之界定為文章列表之日期。前款時間之界定為文章內容之時間。
自刪或經板主刪除者亦計入第一款及第二款額度。
違反本項者,文章刪除。
2. 實況文章之範例格式為必填者,不得刪除。違者文章刪除。
3. 文章內容為實況文,但分類錯誤者,文章刪除。
4. 一個月內違反本條文二次者,記警告一次。
6-2. 買賣、交易文規定如下:
1. 非封測期間,須於本板發表一篇以上文章。
2. 買賣文既定格式不得刪除,且必須填寫所有必填之項目。
3. 僅限鬥陣特攻周邊,其餘不得發表。序號與P幣之交換,亦受本條之規定。
4. 禁止於推文中販賣物品。
5. 禁止買低賣高。
6. 禁止自刪、刪除售價內文。
7. 每14日每一ID僅限一篇文章,同IP視為同一人,得直接連坐處分。
8. 違反本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者,原文刪除,得水桶7日以上30日以下;
違反本條第四項至第六項者,原文刪除,水桶30日以上,得退文;
違反本條第七項者,依違反本板板規第七條論;
違反本條多項者,合併執行水桶不得逾180日。
7. (分身)鬧板、張爸、CP、廣告或有正當理由認定為重大違規,得退文水桶。
7-1. 分身之界定條件如下:
1. 違規文章為同IP者,推定為同一人發文。
2. 本板文章不同IP,但有其他事證可證明為同一人者,暫不視為同一使用
者。
3. 若經板主判定有其必要,應遵循帳號部之多重帳號查詢程序辦理。
第三章、板務施行辦法
1. 本板板規自公告後三日起生效,未生效期間,準用臨時板規。
板主應於開放亞洲區或臺灣區公測期間,依本板討論情況增設至少一位板主。增設
板主之辦法,依當時公告。
2. 檢舉違規請寄信至板主信箱。
本板板規第二章第三條、第四條,僅限當事人檢舉。
3. 違反板規情狀輕微,或其他非惡意違規,板主得記予警告,惟警告水桶不得超過
7 日。
前項警告紀錄時間為 180 日,警告期內違反本板板規,視同多次違規。
除違反第二章第七條,或其他於條文特別規定,水桶不得超過 60 日。
一文同時違反多項板規,水桶日數為 30 日以上,180 日以下。
違反第二章第七條,水桶日數為 30 日以上至系統上限,不適用本條第四項之規
定。
經查有多次違規紀錄者,得加重水桶處分,惟不得超過原處分上限之二分之一。
4. 板主公告違規行為,可以來信討論,得適當減輕或取消水桶。
來往信件留置精華區備查。
5. 本公告規定後不溯及既往。
第四章、更新紀錄
2015.11.22 正式板規 Ver.1.0.0
2015.11.23 Ver.1.1.0 修正增訂第一章第六條、調整排版。
2015.11.24 Ver.1.1.1 錯字修正。
2016.03.01 Ver.1.2.0 修訂第二章第四條,即刻實施。修訂第六之二條,三日後實
施。修正第三章第三條第二項,補充文意。
2016.03.13 Ver.1.2.1 修正第二章第六之一條第一項第四款。
2016.04.11 Ver.1.2.2 修正第一章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修正第二章第一條第
二項,第六條第五項,第六之一條第四項,增訂第六之一條第五項。除
第六之一條第五項公告三日後實施外,即刻實施。
2016.04.13 Ver.1.2.3 修正第六之二條第八項文字。
第五章、小板主與其他活動:
1. 想要報名擔任小板主者,請直接寄信至swattw信箱,會依照工作情況由站方發P幣
獎勵。
2. 本板將不定期舉辦活動,活動內容依照當時公告為主。
警告名單:
kobe9527 2016.05.09~201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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