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mileahpain ()》之銘言:
: 電競這東西就是拿年輕選手的遊戲熱忱與青春去換取大家的爽快感。
: 之前看lol韓國戰隊的專訪,很多都是每天玩練習超過16個小時..
: 以一位勞工的角度來看,那就是超時工作。
: 韓國就不管了,但以台灣來說,勞基法很大機會不會保障這些選手。
看到這段就覺得好笑
競技類選手的目標就是要贏比賽
要贏比賽比別人強就是要大量的練習
哪個頂尖的選手不是練得比人家還多?
拿工時來說會不會保障這些選手不是很奇怪嗎?
你是想說平常安排的練習團練結束的
自我訓練算是加班 要領外領加班費嗎?
你不看看那個隔壁棚不練習的那個隊伍後來怎麼了
那是台灣沒人 不然像韓國的環境 你不練 又爛早就被換掉了
: 偏偏這類選手的職業壽命卻又不長,
: 很多在22歲以後就會因為年紀而反應力衰退,
: 不得不退役,比起職業運動選手,搞不好更為短暫。
: 大家可以看看LOL版好像有人轉貼Bang的專訪,
: 他也提到兩年前就已經厭倦LOL了。
: 能維持這樣的強度,不得不誇讚他的敬業態度。
: 但這種情況是病態的...
: 除非贊助廠商願意再選手退役後安排進公司內繼續工作,或是其他出路
: 沒記錯業餘棒球就有這樣的制度,好像合庫的球員退役後表現良好能進銀行工作,
: 除非退場制度能做好,不然搞個這樣的聯賽之類不是個好選擇..
: 畢竟不是每個選手都能開台發出詭異的笑聲+Gank胚胎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