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03-08 03:48:00先辦下去,等七年後快排到之前幾年,再請爸爸去住幾年爸爸轉成公民反而沒有好處,因為公民子女的排期還慢一年當然,五六年後可能根本用不到/不想辦了,那也ok就現在趁著剛拿到綠卡,趕快送件I-130,非常簡單的文件不過綠卡本來就應該要住在美國;不然會被沒收,你爸要小心處理移民監的事;每次離境都不應超過半年,最好還是住在美國若一段時間不能住,也要申請回美證,2年有效,等於是請假2年不要什麼事都不管就一直住在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