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太是H4身分,我知道H4是不能工作的。
那我們之前去美國這邊的台灣語言學校(就是周末小朋友去學中文那種)去認識新朋友。
後來被請去講一小時關於教學的講座,結束後給了我們一張支票。
那張支票上面是payee是CASH 是這語言學校開出來的。
現在我反而不知道該不該存進去,
因為我們詢問以後,他們說這是車馬費,不是薪資所以一年多少錢以下也不用報稅。
這樣的情況想問一下大家是不是會被認定為打黑工。
因為H4不能工作的規定好像是不管營利非營利機構,甚至做volunteer都不行。
我自己是H1 存進我的帳戶應該也是會有一樣的問題。
台灣語言學校那邊是說沒問題,但我還是希望再次確認一下。
麻煩解惑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