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問一下,小弟我最近因為女友已有RN資格,她現在準備履歷中,我們並打算送件前結婚,如果她面試順利預計明後年去工作,小弟我考慮後決定如果有面試上就跟她一起去美國...但是麻煩的來了,我是後段國立學士畢業,在校時成績不怎樣,現在在竹科一間半導體廠當工程師,英文程度也不怎樣(Toeic約500分),現正在補習班準備英文,請問過去是先唸書好呢?還是先找個工作穩定下來再作打算?因為不喜歡現在台灣的工作,所以也有打算在那裡唸書時直接跳到別的領域,這樣妥當嗎?抱歉在女友提出說想去美國工作前從未考慮出國這件事,所以毫無頭緒,所以想藉此씊汀它U位前輩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