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些前輩
本身目前H1B已送出I 485
如果拿自己在台灣的房子(已繳清)作抵押貸款(目前利率算低)出來,匯到美國來增加的
down pay
ment 去買房
這個作法是否建議
這個匯款的部份及報稅有什麼需要特別注意的嗎
我的認知是當貸款撥下來,那部份就要報FATCA
作者: kruz (路人) 2017-07-19 03:18:00
你自己什麼身份?外國人?還是綠卡公民要報海外資產的那種?台灣的東西有申報嗎?
作者: jclin (狀態:idle) 2017-07-19 05:19:00
不動產不在申報範圍
作者:
callTM (TMD)
2017-07-19 06:12:00你台灣房子這樣是繳完了嗎?要不然你liabilty不是也增加了?這樣貸得下來嗎
作者: dskoo (ogs) 2017-07-19 07:49:00
做過,匯款來的單據寫清楚留著,日後匯回去時有還款報稅依據。
所以用台灣貸款的利息也可以在美國報稅作為減稅依嗎?
作者: kruz (路人) 2017-07-19 23:23:00
匯款超過十萬要填單報一下沒有稅的問題 你國外資產本來就有在報的話這樣弄不太會有問題
建議要儘早處理匯款...因為很多貸款公司/銀行會看資金在你的帳戶裡的時間...一般要60天到半年不等如果資金不到他們要求的時間...會要你補一堆證明或是不認可你能用這筆錢來付Down pay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