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4月拿到綠卡,但今年報稅時並沒有申報台灣的資產
現在跟會計師file 1040x, 有以下幾個問題
1. 因為外公的公司廠房去年10月出售, 我持有因母親過去贈與給我的股份,
所以有分到一點錢, 會計師說我這部分除了file 1116 form來扣除在台灣的稅款
還需file schedule D, 可以去哪裡查到這部分收入的稅率呢?
2. 會計師要求我列出在台灣擁有的所有銀行帳戶.股票.儲蓄險等的年度最高額, 這
些帳戶都是台灣家人為了投資方便, 頻繁的轉出轉入, 想請問要怎樣填寫還有家
人或自己要怎樣使用才不會造成往後報稅的困擾?
3. 如果這些台灣帳戶的錢現在匯入美國的銀行帳戶 在最近幾個月內應該無法用來
付downpayment跟申請房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