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們好
我太太是用J1來美國加州(2017年9月抵美),我和大小孩(6歲)用J2,小小孩(2歲)有美國籍.
實驗室有付薪水給太太,所以有W2的單子.
我有申請EAD和SSN,但尚未找工作,所以沒有薪水.
我們夫妻在台灣都還有很低的薪水.
我目前認知是
1.聯邦稅:
太太J1要填1040NR; 我們3個(拿J1和J2的人)都要填8843 form; 小小孩(美籍)不用填任何
form. 最後將所有form印出後郵寄去IRS.
2.加州州稅:
有收入的太太J1要上http://www.ftb.ca.gov/individuals/去填540 form; 我是J2但
沒工作沒收入所以不用填; 小孩們也不用填.
3.台灣的收入不需申報
4.我有看到文章寫有SSN要交社安稅,我拿J2有用EAD申請到SSN但尚未工作,需要交嗎?
如果要交,如何交呢?
在美國報稅真的是一個頭兩個大@@.如有不妥我會刪文
感謝各位前輩們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