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關於貸款bank statement的低等問題

作者: zilence (冷厮)   2018-03-18 04:42:48
最近在處理貸款事項
需要從台灣匯大筆款項到美國帳戶(皆非本人戶名)
美國貸款專員提到可能需要台灣帳戶的bank statement確保錢的合法來源
請家人到台灣的銀行詢問之後 卻無法得出究竟是要哪份文件(而且要英文的)
以內容來看,bank statement好像比較類似對帳單
但台灣帳戶沒有提供對帳單,不曉得英譯存摺是否可以?還是存款證明?
不曉得版上人是否有相關經驗,請提供建議
謝謝!
作者: yearue (泡泡泡)   2018-03-18 06:41:00
我們是請婆婆匯,寫了封gift letter,說是給兒子錢買房子。Loan officer說這樣比較簡單,不然statement還要翻譯公證。
作者: jatj   2018-03-18 08:06:00
只要錢存在銀行超過兩個月 美國方面就不需要追查來源
作者: seaisland   2018-03-19 02:28:00
除非gift letter內容太令人存疑(所有內容都需要屬實),不然是不太會遇到被刁難的狀況啦。不然就乖乖等兩個月囉。再不行看能不能請台灣銀行方面提出資金都正常的說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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