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問問各位高手
小女子今年30歲,學歷不是很好,目前在補大學學歷中.
在台灣醫療某科算是名人。
認識非常多名醫跟醫師娘,也幫他們做了幾場活動。
其他時候有互利共生關係。
其他Case是與世界各國診所合作。
目前有一家美國知名診所跟我說想在台灣成立分公司。
有可能想請我幫助跟優化在台業務。員工大概就我一個人吧XD
但是我不能挖它們資源唷~(主管笑笑地說)
如果真的操作起來還需要用到我在台灣診所的資源,跨國會計的資源...
.等等新成立公司雜事。
我目前已經開始詢問相關跨國成立公司的問題,同時想把成本算出來呈報給美國醫院。
包含我的薪水。
我現在到處接case差不多一個月3-4K。
如果我跟醫院說年薪54000美金底薪,獎金另外算。這樣會太多嗎?
其中包含勞健保勞退(含公司方)。平均每月實領約4K
員工福利要求不多..只要求每月補專業英文的家教費XD
謝謝大家!
想問問這樣的薪水是否合理?
美國醫院的主管很喜歡我,現在已經常常請我幫忙在台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