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目前在113唸CS碩班預計半年後畢業,
最近實驗室談了一個洛杉磯附近的多方合作案(開發一塊地,用物聯網的技術做智慧城市
),會需要有我們的人經常到當地,教授希望我之後能負責這一塊
教授目前是願意提供我正職跟博班身份(類似在職博班),正職應該會是在美國合作方底
下(港資的土地開發集團),美國的合作方發薪資給我
我跟教授聊是說我目前跟女友一起準備出國,我打算是畢業後出國讀第二碩然後工作,教
授說那他可以安排我locate在洛杉磯,包住宿給我,看是安排我到UCLA做訪問還是其他辦
法送我過去,因為這個計畫大概會持續四年,教授說計畫做完我就可以多一個博士,再用
這個經驗看能不能在美國當地找工作
我目前是有點猶豫,答應老師的話我原本出國讀書的計畫就無法照常執行
優點:
可以直接累積工作經驗、不用有出國等待的gap、不用花本來要出國的學費、是我有興趣
的案子
缺點:
不是在一般科技公司,案子弄完後沒有美國學歷,怕找下一份工作不容易
薪資部分應該差大公司一截
想請問大家意見,或是有哪些重要的點需要考慮?
如果答應,有哪些需求是重要該提出的?
目前有想到的是幫忙申請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