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很想找歐洲地區工作,
第一志願是荷蘭
無奈魯妹我沒有漂亮國外學歷,
只有台南府城大學畢業,而且在校成績也很爛
已經過了30+的年紀
最近六年的工作經驗是在台灣新創公司做打雜
所謂打雜就是:
頭兩年除了開發、業務、行政外的全部
包含一點行銷 一點財務 一點專利等
也因為前面幾年的累積,
後面老闆將我調至專精於投資人關係
因為能掌控整個公司經營/研發/業務方向
跟著老闆一起募資、維繫股東關係、
處理公司核心問題等,
算是核心幹部,也可以有點像老闆的特助
在這間公司其實經歷過很多風雨
也很想用這樣的經歷去往外找工作
但因為不是專業出身,
講不出一個很明確的頭銜或專長
所以總覺得人在台灣找國外工作會有點信心不足
有點在想是不是先持匈牙利打工度假簽證(可以到35歲)直接殺到荷蘭當地找工作
不知道在這裡詢問適不適合
想請問這個計畫可行嗎?有什麼可能違規的地方嗎?
如果不適合會再自刪
先謝謝各位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