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大家好,關於到現在到歐洲工作有一些問題想請教 :
本人雖然在台灣已經工作十幾年了,不過一直對海外工作懷抱夢想
在這個坐三望四的年紀加上海外疫情肆虐的情況下,
剛好有找到一個比利時的缺,對方前日也通知錄取,正在等母公司簽OFFER。
因為之前都在台灣工作,歐洲的工作文化以及談 OFFER 也沒什麼經驗,
所以有幾個問題 :
(1)因為在談工作時一定被問到薪水的期望值,面試時我是粗略的給了一個
(稅後薪資)期望的範圍,如果日後 OFFER 給我是落在當初提出的範圍下限附近,
這個仍然是可以溝通的嗎 ?
(2)面試當時跟HR有提到到歐洲去的時候,公司一開始是否有什麼協助海外新進
員工搬遷的方案,HR提到公司這部分沒有特別提供什麼幫助,目前公司內部其他
國家來的人都是自己處理的。不過這部分是否仍可以要求 relocation allowance,
畢竟我跟家人搬過去,一開始交通跟租房費用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3)因為現在歐洲疫情肆虐,雖然已經有在施打疫苗,但是仍需要時間,台灣最快
在年中也才有可能施打疫苗,所以如果現在從OFFER答應並簽回,辦理工作簽證等等
的程序,跟他們說要六月才能到公司上班(希望等疫情控制住)會不會是不合理的要求 ?
謝謝各位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