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友好,希望各位能撥冗給點方向。
跟另一半(美國公民)遠距已久,目前雙方規劃是在明年上半年開始申請K1或CR1簽證。
目前我是在台灣租房,名下無房產。因房東年底要漲價,考量到附近房租也大漲,興起了
要不要買一間的念頭。
查詢到簽證會耗時接近2年,要是年底前買,等於會自住2~3年後赴美。
如果順利馬上賣掉的話台灣房地稅會是35%,等到五年後再賣是20%。
爬文到美國在海外販售資產需要扣20%稅率,但申報時可以用台灣繳交的20%扣。
請問這樣的意思是如果我抵達美國後才賣掉台灣的房子,因為已經繳了台灣的20%或35%,
就不用多付美國的稅了嗎??
本來沒想過要買房,最近才開始查房貸稅務相關的資訊,又再加上有移民規劃而一切搞得
焦頭爛額。買下去的話資金會卡的很緊所以一直舉棋不定,怕東扣西扣下去反而比租房還
虧,希望各位版友能給點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