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依據
第六條 (批踢踢站規與法律規範之嚴重違規行為)
本板禁止下列行為,違反者以嚴重違規處理;如有違反站規或法律,得通知組務或站方處
理,並配合組務、站方或檢調單位之調查:
2. 人身或特定族群攻擊、散佈謠言、鬧板、洗板等嚴重影響本板友善環境之行為。發
表站方不受歡迎之內容則逕行退文並處以無限期水桶。
第四條 (罰則規範)
本板相關違反規範處理,分成下列三級:
1. 嚴重違規:初犯刪除並處以 30 日水桶、再犯退文並處以 60 日水桶、三犯或違規
情節重大者退文並處以無限期水桶。
2. 普通違規:初犯刪除並處以 7 日水桶、再犯刪除並處以 14 日水桶、三犯以上退文
並處以 30 日水桶,並得連續處罰。
3. 輕微違規:初犯與次犯視情形執行刪除、警告與/或逕行修改,三犯者除上述措施外
3 日水桶,並得連續處罰。
除三級之外,板主得依據實際情形及參酌其他手機遊戲看板之規範,予以增減處分。
如輕微違規與普通違規之情節嚴重、屢勸不聽等情事,得分別升級成普通違規、嚴重違規
處置。
違規與被檢舉之內容
● 6234 X3 7/23 woven1017 □ [臺聞] 七月戰隊競賽7/24 05:00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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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TDeU9pR (PCReDive) [ptt.cc] [臺聞] 七月戰隊競賽7/24 05: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CReDive/M.1563854729.A.CD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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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此篇文章中共有三則推文內容受板友檢舉,個別處理如下。
(1)Kmer
噓 Kmer: 又要有相對剝奪感了嗎 某些人素質真的低落 笑死 07/23 13:28
→ Kmer: 不爽不要玩台版啊 現在都給我退一退啦 我笑你不敢退07/23 13:30
→ Kmer: 等等一週年活動出來 又一堆人喊真香 我等著看某些人精神錯亂 07/23 13:30
→ Kmer: 繼續罵 我看你下限在哪 繼續07/23 13:31
依照前後文與推文內容之語境,本人認定其推文內容「素質低落」在攻擊其他立場不同的
板友。討論可以以提出個人看法、對事不對人之方式進行,不應該對板友進行人身攻擊。
另該板友以精神錯亂、下限等詞語挑釁與其立場不同的板友挑起糾紛,判定為惡意引戰。
準用板規6-2影響本版友善環境之行為,判定嚴重違規,經檢視為初犯,處以水桶30日。
(2)mcharuko
→ mcharuko: 懶人包: 以往都是不成文默契的戰隊戰前開新圖跟等級上限 07/23 14:05
→ mcharuko: ,因此大家都養成了開戰前存體的習慣。出金賞塔後存體定07/23 14:05
→ mcharuko: 位更明確了,也讓很多前排玩家幾乎固定買半條塔存體。但07/23 14:05
→ mcharuko: 這次開戰沒開等級上限跟新圖,意思就是所有有買金賞塔的07/23 14:05
→ mcharuko: 玩家只能看著7/26左右到期的4000體力白白浪費,期待最後07/23 14:05
→ mcharuko: 一刻的奇蹟,或者乖乖領體出來打已經不知道要刷什麼的關07/23 14:05
→ mcharuko: 卡... 07/23 14:05
→ mcharuko: 白話一點,這次行程夠臭,買金賞塔的人沒意外都是盤子 07/23 14:07
經檢視文脈,此處使用盤子之說法,僅在針對金賞塔商品之內容(即體力),在官方時程安
排下變得不划算之事實。推文內容並無涉及人身攻擊及引戰之問題。
(3)shane24156
→ shane24156: 反正我是不買這種看起來就是盤的體力包啦07/23 14:27
→ shane24156: 萬一不開心直接錯開根本盤07/23 14:28
經檢視,此處推文內容使用盤形容體力包,主要在陳述該板友並不打算買此種可能會變得
不划算的商品,該板友於本串下推文之其他內容亦無人身攻擊之情況出現,雖然確實因其
後續發言引起論爭,但本人認為並非惡意引戰。
於此說明本人判決之標準,本人認為論壇空間中意見有不同實乃常態,因此引戰之判斷必
須將不同意見的爭吵與惡意引起糾紛盡量區分開來。本人認為,若以人身攻擊等方式對他
人進行挑釁辱罵,即屬惡意引起糾紛。因單純挑釁辱罵對於問題之討論並無任何幫助。
但若當事人單純因其「主觀思想」、「客觀所接收資訊、所處狀況」不同而有意見上的爭
執,則屬於正常討論範圍之內。即便因為此種意見上之爭執導致糾紛,即便其立場與其他
人不相同,亦非屬惡意引起糾紛之狀況。
本人認為,引戰主要是「以錯誤資訊誤導大眾、開地圖砲攻擊特定或不特定族群、以人身
攻擊方式攻擊板友」等情況,在本件,當事人確實與後續板友發生爭吵,但本人認為其推
文內容並無上述情形,仍在正常討論範圍內,因此判定並非惡意引戰。
本次三件檢舉處理結果如上。由於心證內容主要為本人所形成,就系爭三案件之上訴,
本人認為應自行迴避。檢舉人與受判決者如不服本判決欲提起上訴,
請檢附相關資料,逕行向本人以外之板主上訴或至組務提起申訴。
板工 春臣 2019/07/23